大学生们
有关你们的医保知识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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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政策小课堂
了解了居民医保生育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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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期
一起了解大学生医保
2009年
西安市启动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工作
100多万大学生被纳入保障范围缴费
数额
大学生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630元,
其中个人缴费160元、财政补助470元。
低保、重度残疾、低收入家庭大学生,
个人仅需缴纳50元,财政补助580元。
(少年儿童缴费及补助与大学生一样)
缴费期
享受期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学年缴费。
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关于待遇享受期的特别提示:大学生毕业当年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延长至当年12月31日。期间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从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之日起,城镇居民医保待遇自动终止。
在这里,我们只了解不同,相同的可自行复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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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成人,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和少年儿童,门诊治疗因意外伤害引起的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70%的比例予以报销,年度最高限额为1500元。
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及少年儿童,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淋巴瘤和先天性心脏病4种疾病的费用,年度最高限额为30万元比成人高5万元,其他与成人一致。
与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的成人一样,大学生也可享受一般门诊费用报销待遇。
报销比例70%,封顶线500元。
不过,大学生报销门诊费用没有起付线。
在门诊协议医疗机构的管理上,以高校为单位,统一选择一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协议医疗机构。大学生个人无需再行选择。
寒暑假、实习以及休学期间,参保大学生在异地患病进行门诊治疗的,可选择当地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不变。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归校后通过所在高校予以报销。
如果在缴费当年12月31日前,出现因考入大学转为大学生身份参保的、因就业等原因转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或因出境定居留学、应征入伍、户籍迁出、死亡等情况要求退保的,参保大学生(或直系亲属)可在缴费当年12月31日前提出退费申请,办理退费手续。
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不再予以退费。
好了,以上就是本期人社小课堂的内容了
明天我们就开始讲失业保险的内容啦
不见不散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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