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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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稳定社保费缴费方式要求,西安市社保费征缴实行“人社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缴费流程“五步走”——
1
核定数据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按月核定缴费人各险种所属期、应缴数额等缴费数据。缴费人及时从社保经办机构获取《西安市社会保障费用缴费通知单》。
2
申报缴费
缴费人按照《西安市社会保障费用缴费通知单》列明的各险种所属期、应缴费数额等数据,通过税务部门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窗口,足额申报缴纳。补缴前期欠费,应按社保部门每月核定数据分险种、分月份申报缴费。
提醒您
按记账要求,必须一个月一次缴费,不能多个月份合并一次缴费。
3
传递数据
费款足额入库后,市级税务部门定期向市级社保部门传递征缴数据。
4
数据校验
市级社保部门对税务部门传递的征缴数据进行校验,单位名称、社保编码、险种、金额、所属期等数据项目必须与社保部门审核的数据项目一致。
校验发现缴费人未按核定金额足额缴费的,由税务部门通知缴费人补缴。补缴费款入库后,税务部门再次进行数据传递,经校验与社保部门核定数据完全一致后方可进行记账。
5
社保记账
市级社保部门根据校验无误的征缴数据进行记账,记账成功后,缴费人正常享受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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