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养女”害了多少家庭?
——熊飞骏
中国父母迷信“穷养儿子富养女”。
这个适用于“生活必需品”严重匮乏时代的过时理念,仍被绝大多数父母奉为圭臬。
父母认为女儿富养才不会被诱惑。
事实真相是:今天富养的女儿更容易被诱惑!
那些热衷出入星级酒店“包房”的女大学生们,多数都来自衣食无忧家庭。
上周邂逅了一个女法官,主管离婚官司的。
她是当地少数有良心的法官之一。
疫情过后我国进入了又一轮离婚高峰期。
女法官被那些主诉离婚的“火星女”折磨得快要崩溃了。
下面是她接手的离婚官司要点:
1、离婚主诉人绝大多数都是女人,九零后独生子女是主体。
2、女方在法庭上盛气凌人,一看就知道不是家暴的受害者。
3、小夫妻多出生在在衣食无忧的白领或生意家庭,双方父母的收入多花在儿女身上。几乎没有仍在为生活打拼的农民工夫妻。
4、离婚原因都不是家境贫困日子过不下去,而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女方主诉多是“男人没用”;男方主诉则是“妻子外遇”。
5、很多小夫妻离婚时不但双方父母出场,并且还把孩子带到现场,丝毫也不在意父母的反目成仇式离异给孩子造成多大的伤害。
6、孩子监护权:争孩子的都是双方父母。如果没有父母出场,女方通常坚决不要孩子。
有几对夫妻离完婚后居然各自走人,把孩子丢在法庭。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充耳不闻。(这不是人是禽兽!)
7、女法官劝主诉离婚的女方,我看你丈夫还行,因为对方收入不高离婚太过草率。她的丈夫在千里之遥,婚后她一人带孩子一人的收入支撑这个家,离婚的想法压根就没一个。
女方的回答是法官太“歪理”太“老套”,新式家庭是“男人赚钱养家,女人貌美如花”。
8、离异的女人多回到父母身边啃老,而不是自立门户。女法官说她若走到离婚那一步,哪好意思再回父母家过日子。
…………
女法官的苦闷,也许有“代沟”因素在起作用。
这就是新世纪的“代沟”!
但这个“代沟”太过苦涩,是文明大倒退的信号。
传统意义上的“代沟”应该是文明进步的标志,上代人落伍后代人先进。
中国今天的“代沟”却是文明的反动。
中国父母爱好泡韩剧,对日韩家庭文明心向往之。
日韩家庭的小媳妇们太让人敬佩了!
再回头看看我们身边的小娘子们,哪一个“文明”哪一个“堕落”哪一个“老套”一目了然。
把“文明”误读成“老套”,才是九零后家庭最最深重的悲剧!
家庭的文明要素是责任、担当、包容、相互尊重。
不负责任的夫妻有什么资格慷慨激昂?
九零后的家庭悲剧,不全是九零后小夫妻的过错。
多是上一代“宠养儿女”惹的祸!
悲剧的种子是上一代种下的。
九零后也是“宠养”的受害者。
我国很多父母,对儿女的“宠养”其实很自私。
很多父母在独生女儿出嫁后,仍在潜意识和女婿争宠,给女儿提供远超女婿所能出具的物质享受。
在如此“宠爱”腐蚀下,那些教养欠缺的女儿怎么可能珍惜自己的新家?
在“宠养”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女儿们,绝大多数都“教养欠缺”
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比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经济实力自然雄厚很多。
岳父母一旦和女婿争宠,没官富背景的女婿多数完败没商量。
那些不差钱的岳父母们,别以为你的漂亮女儿离婚不愁嫁?
再漂亮条件再好的女儿,你嫁上“三次”试试?
“三嫁女人”珍珠成粪土,不分贫贱富贵,例外也许有但绝对是小数。
岳父岳母们,如果你真个珍爱自己的女儿,就别给出嫁的她提供“退路”。
没有“退路”的娘子不一定和女婿白头偕老,但离婚的冲动至少低调百分之九十!
为什么农民工妻子很少把丈夫诉上离婚法庭?因为她们后面没有“退路”!
我国是一个无本生意大国。
二十年前做无本生意的多是家境贫寒的农村女孩,因生活所迫而卖身。
巴蜀很多农家女婚前卖身养家,婚后华丽转身为贤妻良母。
那年月的卖身,更多是无奈和对家庭的“奉献”。
今天的情势倒转过来了,爱好无本生意的女人多来自衣食无忧的家庭。
为什么衣食无忧家庭的女儿更容易被诱惑?
一样是“富养女”惹的祸。
假设今天的女儿,房租外每月“生活必需品”开销是600元人民币,低于这个数的女儿容易被诱惑很正常。
房稍外月开销600-1200元的女儿最不容易被诱惑,超过1200元后被诱惑的概率反而水涨船高。
一个没有官富背景的女儿,刚参加工作的收入通常是3000元。
如果她先前的月开销没超过1200元,另加500元房租,仍有近一半节余。她会过得很充裕很尊严,根本没必要侮辱自己的身体。
如果她先前的月开销超过2000元,加上房租就所剩无几,在权钱大叔们的诱惑下,“把身体不当回事”的冲动就会与日俱增。
如果她先前的月开销超过3000元,她的人生走向就很容易和“堕落”接轨。
任何事都要有个“度”。
“富养女”一样要有个“度”,否则效果适得其反。
道理就这么简单!
…………
二○二○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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