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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宗三:心体与性体(四)

3.关于'天命之谓性'。《中庸》说此语,其字面的意思是:天所命给吾人者即叫做是性,或:天定如此者即叫做是性。单就此语本身看,尚看不出此天所命而定然如此之''究是何层面之性。然依下句'率性之谓道'一语看,性不会是气性之性。又依'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一语看,如果''字即指'性体'言,则作为'天下之大本'之中体、性体,亦决不会是气性之性。又依《中庸》后半部言诚、言尽性,诚是工夫亦是本体,是本体亦是工夫,诚体即性体,性亦不会是气性之性。此可能是根据孟子言性善而来。孟子虽从道德自觉上只道德实践地言'仁义内在',言本心即性,言'我固有之',似未客观地从天命、天定言起,然孟子亦言'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得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也'。由'此天之所与我者'看,则于此心此性,孟子亦未尝无'天命、天定'义。又引'天生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之诗以证性善,则“秉彝”之性亦未尝不是天所命而定然如此者。'固有'即是先天而本有,即是天所命而定然如此者。然则《中庸》说'天命之谓性'即是与孟子相呼应而说出也。

宋、明儒如横渠、明道、五峰、蕺山等人不但承认此呼应,且进而表示此'天所命而定然如此'之性,其内容的意义即同于'於穆不已'之天命实体。'天命之谓性'不能直解为'於穆不已'之天命实体即叫做是性,然'天所命而定然如此'之性,如进一歩看其'内容的意义',亦实函此义。从此义说性,则孟子之自道德自觉上道德实践地所体证之心性,由其'固有''天之所与',即进而提升为与'天命实体'为一矣。而此亦即形成客观地从本体宇宙论的立场说性之义。如果''不是人格神的天,而是'於穆不巳''实体'义之天,而其所命给吾人而定然如此之性又是以理言的性体之性,即超越面的性,而不是气性之性,则此'性体'之实义(内容的意义)必即是一道德创生之'实体',而此说到最后必与'天命不已'之实体(使宇宙生化可能之实体)为同一,决不会'天命实体'为一层,'性体'又为一层。依《中庸》后半部言'',本是内外不隔,主客观为一,而自绝对超然的立场上以言之的,此即'诚体'即同于'於穆不已'之天命实体也。言'天地之道''为物不贰,生物不测',则天地之道即是一'於穆不已'之创生实体,而此亦即是'无内外'之诚体也。《中庸》引'维天之命,於穆不已'之诗句以证'天之所以为天',则''非人格神的天可知。是则诚体即性体,亦即天道实体,而性体与实体之实义则不能有二亦明矣。就其统天地万物而为其体言,曰实体;就其具于个体之中而为其体言,则曰性体。言之分际有异,为体之实义不能有异。是即横渠所谓'性者通极于道,气之昏明不足以蔽之'之义。性体与道体或天命实体通而为一,故自此义言性者特重'维天之命,於穆不巳'之诗,遂形成客观地超越地自本体宇宙论的立场说性之义,而与孟子之自道德自觉实践地说性、特重'民之秉彝,好是懿德'之诗句者有异,然而未始不相呼应、相共鸣,而亦本可如此上提也。由孟子之自道德自觉上实践地说性,由其如此所体证之性之'固有'义、'天之所与'义以及本心即性、'万物皆备于我'、心性向绝对普遍性伸展之义,则依一形而上的洞悟渗透,充其极,即可有'性体与天命实体通而为一'之提升。《中庸》如此提升,实与孟子相呼应,而圆满地展示出。《中庸》之如此提升与孟子并非互相敌对之两途。此不可以西方康德之批判哲学与康德前之独断形上学之异来比观。此只可以圆满发展看,不可以相反之两途看。

由于《中庸》之提升,宋、明儒即存在地与之相呼应,不但性体与天命实体上通而为一,而且直下由上面断定:天命实体之下贯于个体而具于个体(流注于个体)即是性。'於穆不已'即是''此实体之命令作用之不已,即不已地起作用也。此不已地起命令作用之实体命至何处即是作用至何处,作用至何处即是流注至何处。流注于个体即为个体之性。此是承《中庸》之圆满发展直下存有论地言之也。此虽与《中庸》稍有间,然实为《中庸》之圆满发展之所函。宋、明儒如此断定,不得谓无根也。

此断定几乎是宋、明儒共同之意识,即伊川、朱子亦不能外乎此,即象山、阳明亦不能谓此为歧出。惟积极地把握此义者是横渠、明道、五峰与蕺山,此是承《中庸》、《易传》之圆满发展而言此义者之正宗。伊川、朱子亦承认此义,惟对于实体、性体理解有偏差即理解为只是理,只存有而不活动,此即丧失'於穆不已'之实体之本义,亦丧失能起道德创造之'性体'之本义。象山、阳明则纯是孟子学,纯是一心之伸展。此心即性,此心即天。如果要说天命实体,此心即是天命实体。象山云:'万物森然于方寸之中,满心而发,充塞宇宙,无非斯理。'阳明云:'充天塞地中间,只有这个灵明。人只为形体自间隔了。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仰他高?地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俯他深?鬼神没有我的灵明,谁去辨他吉凶灾祥?天地鬼神万物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我的灵明离却天地鬼神万物,亦没有我的灵明。如此便是一气流通的,如何与他间隔得?又问:天地鬼神万物千古见在。何没了我的灵明,便俱无了?曰:今看死的人,他这些精灵游散了,他的天地万物尚在何处?'(《传习录》卷三)此便是一心之伸展、一心之涵盖、一心之遍润。自道德自觉上道德实践地所体证之本心、所扩充推致之良知灵明顿时即普而为本体宇宙论的实体,道德实践地言之者顿时即普而为存有论地言之者。惟不先客观地言一'於穆不已'之实体而已。而先客观地言之、再回归于心以实之,或两面皆饱满顿时即为一以言之,亦无过。此即横渠、明道、五峰、蕺山之路也。

4.关于'乾道变化,各正性命'。天命实体之下贯于个体而具于个体即是性,此义《中庸》虽未显明地言之,而实已涵之,而显明地表示之者则为《易传》之乾彖>。宋、明儒即会通《中庸》、《易传》而如此断定也。《中庸》、《易传》是一个方向(圆满发展)之呼应,宋、明儒即如其呼应而亦存在地呼应之。《易传》穷神知化,正式言诚体、神体、寂感真几,此是妙运万物之实体。濂溪即由此而开宋儒之端。此实体即曰天道,亦曰'乾道',此仍是'於穆不已'之天命实体之别名。

'乾道变化,各正性命',此语字面的意思是:在乾道变化底过程中,万物(各个体)皆各得正定其性命。此语本身并不表示所正定的各个体之性命即是以理言的性命,亦可能是以气言的性命。但首先不管是以理言的性命,抑还是以气言的性命,此总是从'乾道变化'说下来,此即是性命之本体宇宙论的说明。此说明之方式尚未见之于《中庸》。《中庸》只表示性体与道体通而为一,未直接表示从道体之变化中说性命之正或成。但《易传》却直接宣明此方式。《乾·文言》曰:'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贞者,性情也。'从利贞处说性情即是从个体之成处说'各正性命'也。从利贞处见个体之成,即见性情之实,亦即见性命之正。乾道之元亨利贞即表示乾道之变化。实则乾道自身并无所谓变化,乃假气(即带着气化)以显耳。乾道刚健中正,生物不测,即是一创生实体,亦即一'於穆不已'之实体。然此实体虽是一创生的实体,虽是不已地起作用,而其自身实无所谓'变化''变化'者是带着气化以行,故假气化以显耳。变化之实在气,不在此实体自身也。假气化以显,故元亨利贞附在气化上遂亦成四阶段,因而遂俨若成为乾道之变化过程矣。然而元亨利贞亦称乾之四德,则随着气化伸展出去说为四阶段,亦可收摄回来附在乾道之体上说为四德也。既是体之四德,则伸展出去成为四阶段而显一'变化'相,此显是假气以显耳。乾道即是元,故曰'乾元'。亨者通也,此是内通。为物不贰,生物不测,於穆不已地起作用,即是内通之亨,言诚体之不滞也。利者向也,言外通也。利而至于个体之成处,即是其''相,故于个体之成处见'利贞'也。否则,乾道之'於穆不已'只成一虚无流,已不成其为创生实体矣。故濂溪《通书·诚上第一》上第一云:'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诚斯立焉。'言由'各正性命'处见诚体之利贞,即见诚体之所以立。所以''者即诚体(乾道实体)之于此而自立自见其自己也。否则流逝无收煞。故又云:'元亨,诚之通;利贞,诚之复。'复即立也。濂溪此点拨不误,纯就体上言四德也。所谓'变化'而显四阶段者乃假气以显耳。濂溪最后又赞之曰:'大哉《易》也,性命之源乎?'即就'各正性命'而说也。

然则此所正之'性命'是以理言的性命,还是以气言的性命?濂溪之赞语只表示易道是'性命之源',未表示此性命即是以理言的性命。然通极于''而言性命,衡之以儒家之道德意识,此性命不会是以气言的性命,历来亦无人作如此理会者。是故必是正面的、超越面的、以理言的性命。当然以气言的性命,于个体之成时亦自然带在气之凝结处。然言道德实践之先天根据(超越的根据),却无人以此性命为气之凝结处之气之性命,却必须视为超越面的理之性命。如其是理之性命,则性即是此实体之流注于个体中。实体之流注于个体中,因而个体得正其性也。正其性即是定其性,亦即成其性。此是存有论地正、定、成也。''即是此性之命,乃是个体生命之方向,吾人之大分,孟子所谓'分定故也'之分。此亦是横渠所谓'天所性者通极于道,气之昏明不足以蔽之,天所命者通极于性,遇之吉凶不足以戕之'之义也。此显然不就气之凝结说气之性命也。此当是宋、明儒之共同意识,故无人认'各正性命'为气之性命也。此亦由于《易传》之气氛本自如此,不会陷落下来专言气之性命也。即使气之性命亦带在内,而必以正面理之性命为主也。《说卦传》云:'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即顺通此'通极于道、通极于性'之性命之理也。又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穷理'即穷性命之理,'尽性'即尽以理言的性。'至于命',则以理言的与以气言的俱可在内。'顺性命之理'即是通'性命之源',首先必以通正面的以理言的性命之源为主也。此一说明之方式显明地表示于《易传》中,亦显明地表示于《大戴礼记·本命》篇'分于道谓之命,形于一谓之性'之语句中。'分于道'即分得于道之命(命令之命),因分得此道之命乃成个体生命之方向,即吾人之大分。'形于一'即将此道之命形著之于一个体中便叫做是''。此亦是从正面说性命之源也。此与《易传》为同一思理模式。大抵先秦后期儒家通过《中庸》之性体与道体通而为一,必进而从上面由道体说性体也。此即是《易传》之阶段,此是最后之圆成,故直下从'实体'处说也。此亦当作圆满之发展看,不当视作与《论》、《孟》为相反之两途。盖《论》、《孟》亦总有一客观地、超越地言之之天也。如果''不向人格神方向走,则性体与实体打成一片,乃至由实体说性体,乃系必然者。此与汉人之纯粹的气化宇宙论不同,亦与西方康德前之独断形上学不同。此只是一道德意识之充其极,故只是一'道德的形上学'也。先秦儒家如此相承相呼应,而至此最后之圆满,宋、明儒即就此圆满亦存在地呼应之,而直下通而一之也:仁与天为一,心性与天为一,性体与道体为一,最终由道体说性体,道体性体仍是一。若必将《中庸》、《易传》抹而去之,视为歧途,则宋、明儒必将去一大半,只剩下一陆、王,而先秦儒家亦必只剩下一《论》、《孟》,后来之呼应发展皆非是,而孔、孟之''亦必抹而去之,只成一气命矣。孔、孟之生命智慧之方向不如此枯萎孤寒也。是故儒家之道德哲学必承认其函有一'道德的形上学',始能将''收进内,始能充其智慧方向之极而至圆满。

以上是《论》、《孟》、《中庸》、《易传》之相继承与相呼应,而宋、明儒之大宗即如此圈定,认为此是孔门之传统,圆满之发展,如其呼应而亦存在地呼应之,视为一整体,直下通而一之,而不认其有隔也。此通而为一之看法既合法,则《论》、《孟》、《中庸》、《易传》之主导地位自成立。此主导地位既确定,则《大学》即可得而规范矣。

宋、明儒以六百年之长期,费如许之言词,其所宗者只不过是《论》、《孟》、《中庸》、《易传》与《大学》而已,分量并不多。即此五部经典,提纲挈领,其重要语句而为宋、明儒所反复讲说者亦甚有限。就《论》、《孟》、《中庸》、《易传》之通而为一、而为一整体说,其义理主脉又可系之于两诗:


1.《大雅·荼民》:'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

2.《颂·维天之命》:'维天之命,於穆不巳。於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

前者为孟子所引以证性善,而孔子亦赞之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后者为《中庸》所引,以明'天之所以为天'以及'文王之所以为文——纯亦不已'。此颂诗即是天道性命通而为一之根源。此颂诗并未表示文王之'纯亦不已'是以'於穆不已'之天命之体为性,然实可开启此门。通过孔子之言仁,孟子之言本心即性,《中庸》、《易传》即可认性体通于天命实体,并以天命实体说性体也。故此圆满发展即可系之于此诗,而以此诗表示之也。此两诗者可谓是儒家智慧开发之最根源的源泉也。孟子曰:'源泉混混,不舍昼夜,有本者若是。'儒家智慧之深远以及其开发之无穷,亦可谓'有本者若是'矣。孟子引烝民>之诗,是孟子言性善(本心即性)与此诗之洞悟相呼应也。《中庸》引'维天之命'诗,是《中庸》作者言天道诚体与此诗之洞悟相呼应也。宋、明儒能相应而契悟之,通而一之,是宋、明儒之生命能与此两诗以及《论》、《孟》、《中庸》、《易传》之智慧方向相呼应,故能通而一之也。此种生命之相呼应,智慧之相承续,亦可谓'有本者若是'矣!此与佛、老有何关哉?只因秦、汉后无人理解此等经典,遂淡忘之矣。至宋儒起,开始能相应而契悟之,人久昏重蔽,遂以为来自佛、老矣。若谓因受佛教之刺激而豁醒可,若谓其所讲之内容乃阳儒阴释,或儒、释混杂,非先秦儒家经典所固有,则大诬枉。无人能因受佛教之刺激而豁醒即谓其是阳儒阴释,或儒释混杂。焉有不接受刺激(所谓挑战),不正视对方,而能担当文运学运者乎?此种诬枉亦大部由于朱子之忌讳而成。汝自家内部尚且如此,则外人更津津有辞矣。实则皆吠影吠声,未能沉下心去,正式理会此等经典之语意,故亦无生命上之呼应也。

宋、明儒之将《论》、《孟》、《中庸》、《易传》通而一之,其主要目的是在豁醒先秦儒家之'成德之教',是要说明吾人之自觉的道德实践所以可能之超越的根据。此超越根据直接地是吾人之性体,同时即通'於穆不已'之实体而为一,由之以开道德行为之纯亦不已,以洞澈宇宙生化之不息。性体无外,宇宙秩序即是道德秩序,道德秩序即是宇宙秩序。故成德之极必是'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而以圣者仁心无外之'天地气象'以证实之。此是绝对圆满之教,此是宋、明儒之主要课题。此中“性体”一观念居关键之地位,最为特出。西方无此观念,故一方道德与宗教不能一,一方道德与形上学不能一。彼方哲人言'实体'reality)者多矣,如布拉得赖(F.H.Bradley)有《现象与实体》(Appearance and Reality)之作,怀特海(N.A.Whitehead)有《历程与实体》(Processand Reality)之作,柏格森(H.Bergson)有《创化论》(Creative Evolution)之作,近时海德格(M.Heidegger)之存在哲学又大讲'存有',有《时间与存有》(Being and Time)之作,即罗素(B.Russell)之《逻辑原子论》(Logical Atomism)亦有其极可欣赏之风姿。大体或自知识论之路入,如罗素与柏拉图;或自宇宙论之路入,如怀特海与亚里士多德;或自本体论(存有论)之路入,如海德格尔与胡塞尔(E.Husserl);或自生物学之路入,如柏格森与摩根(L.Morgen);或自实用论(pragmatism)之路入,如杜威(J.Dewey)与席勒(F.C.S.Schiller);或自独断的,纯分析的形上学之路入,如斯宾诺莎(Spinoza)与莱布尼兹(Leibniz)及笛卡尔(Descartes)。凡此等等皆有精巧繁富之理论,读之可以益入心智,开发玄思。然无论是讲实体,或是讲存有,或是讲本体(substance),皆无一有'性体'之观念,皆无一能扣紧儒者之作为道德实践之根据、能起道德之创造之'性体'之观念而言实体、存有或本体。无论自何路入,皆非自道德的进路入,故其所讲之实体、存有或本体皆只是一说明现象之哲学(形上学)概念,而不能与道德实践使入成一道德的存在生关系者。故一方道德与宗教不能一,一方道德与形上学不能一,而无一能开出一即函宗教境界之“道德的形上学”。其中唯一例外者是康德。彼自道德路接近本体界,建立'道德的神学'。意志自由、灵魂不灭、上帝存在只有在实践理性上始有意义,始得其妥实性。然无'性体'一观念,视'意志自由'为设准,几使意志自由成为挂空者,几使实践理性自身成为不能落实者。而其所规划之'道德的形上学'(其内容是意志自由、物自身、道德界与自然界之合一)亦在若隐若显中,而不能全幅展示、充分作成者。黑格尔(Hegel)言精神哲学已佳矣。吾亦常借用其辞语以作诠表上之方便,如'真实主体性''在其自己''对其自己''具体的普遍',等等。然此只是表示方法上之借用,非谓其哲学内容与儒者成德之教同也。彼只笼统言精神之发展,而总无'性体'一核心之观念,故其全部哲学总不能落实,只展现而为一大逻辑学。夫理想主义(idealism)自贝克莱(Berkeley)起至黑格尔而完成,本集中于三点:一曰观念性(ideality),二曰现实性(actuality),三曰合理性(rationality)。此本不错。凡此皆见于吾之《认识心之批判》,读之可知其详。然如不能落实于心性,以道德实践证实之,则总不能顺适调畅,只是一套生硬之哲学理论而已。今摄之于成德之教中,点出“性体”一观念,则一一皆实而顺适调畅矣。故宋、明儒所发展之儒德之教,一所以实现康德所规划之'道德的形上学',一所以收摄融化黑格尔之精神哲学也。而同时亦是一使宗教与道德为一,一使形上学与道德为一也。此儒家智慧方向之所以为特出,而为西方道术传统所未及。比而观之,其眉目自朗然矣。

又,亚里士多德有essence—词,此词,通常译为'本质''体性'。此似是可类比儒者所言之'性体'。然实则不类。盖此词若作名词看,其实指是一'类概念'class-concept),又是一方法学上之概念,可以到处应用。而儒者所言之性体则不是一类概念,即使孟子由此以言'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然此几希一点亦不是类概念,孟子说此几希一点亦不是视作人之定义,由定义而表示出。如当作形容词使用或当作方法学上之概念使用,则可,此如要点、本质的一点(essential point),或人之所以为人之'本质'the essence of humanbeing)等皆是。此性体亦可说是人之本质的一点,是人之所以为人,乃至所以为道德的存在之本质;但即以此'本质'一词译此'性体',则非是。此亦如吾人亦说此性体即是吾人道德实践(道德行为之纯亦不已)之'先天根据''超越的根据',但同样不能即以先天根据或超越根据译此'性体'一词。此皆是诠表方法上之词语,可以广泛使用,俱非足以代表此'性体'一观念也。儒者所说之''即是能起道德创造之'性能';如视为体,即是一能起道德创造之'创造实体'creative reality)。此不是一'类概念',它有绝对的普遍性(性体无外、心体无外),惟在人而特显耳,故即以此体为人之''。自其有绝对普遍性而言,则与天命实体通而为一。故就统天地万物而为其体言,曰形而上的实体(道体 metaphysical reality),此则是能起宇宙生化之'创造实体';就其具于个体之中而为其体言,则曰'性体',此则是能起道德创造之'创造实体',而由人能自觉地作道德实践以证实之,此所以孟子言本心即性也。(客观地、本体宇宙论地自天命实体而言,万物皆以此为体,即潜能地或圆顿地皆以此为性。然自自觉地作道德实践言,则只有人能以此为性,宋、明儒即由此言人物之別。然此区别亦非定义划类所成之类概念中本质不同之区别,故此性体非类概念中之本质也。)故此为'性体'译为nature固不恰,即译为essence亦不恰,其意实只是人之能自觉地作道德实践之'道德的性能'moral ability)'道德的自发自律性'moral spontaneity),亦即作为'内在道德性'inward morality)看的'道德的性能''道德的自发性'也。心之自律(autonomy of mind ),康德所谓'意志之自律'autonomy of will),即是此种''。作''看,即是'道德的创造实体'moral creative reality)也。

'性体'义既殊特,则''亦必相应此'性体'义而成立。''以孟子所言之'道德的本心'为标准。孟子言心具体而生动,人或以'heart'一词译之。此若以诗人文学家之笔出之,亦未尝不可。然就学名言,则决不可。故孟子所言之心实即'道德的心'moral mind)也。此既非血肉之心,亦非经验的心理学的心,亦非'认识的心'cognitive mind),乃是内在而固有的、超越的、自发、自律、自定方向的道德本心。象山言'万物森然于方寸之中',以'方寸'喻心,此是象征的指点语,言万物皆收摄于一点,岂真是视心为血肉的方寸之心耶?此一点岂真是方寸之一点耶?刘蕺山亦言'心径寸耳',此亦是现象学的指点语,重在以意、知、物、家、国、天下以充实之,岂真是视心为血肉的径寸之心耶?儒者言学喜就眼前具体字眼指点,而其实义则无尽藏。是故心即是'道德的本心'。此本心即是吾人之性。如以性为首出,则此本心即是彰著性之所以为性者。故'尽其心者即知其性'。及其由'万物皆备于我'以及'尽心知性知天'而渗透至'天道性命通而为一'一面,而与自'於穆不已'之天命实体处所言之性合一,则此本心是道德的,同时亦即是形上的,此心有其绝对的普遍性,为一超然之大主,本无局限也。心体充其极,性体亦充其极。心即是体,故曰心体。自其为'形而上的心'metaphysical mind)言,与'於穆不已'之体合一而为一,则其为“道德的心”而言。自其为'道德的心'而言,则性因此始有真实的道德创造(道德行为之纯亦不已)之可言,是则性也而心矣。是故客观地言之,曰性,主观地言之,曰心。自“在其自己”而言,曰性;自其通过'对其自己'之自觉而有真实而具体的彰显呈现而言则曰心。则尧、舜性之也。性而心,则汤、武反之也。心性为一而不二,客观地自'於未'之天命实体言性,其''义首先是形而上的,自诚体、神体、寂感真几而表示。若更为形式地言之,此''义即为“活动”义(activity),是“动而无动”之动。此实体、性体,本是'即存有即活动'者,故能妙运万物而起宇宙生化与道德创造之大用。与《论》、《孟》通而为一而言之,即由孔子之仁与孟子之心性彰著而证实之。是故仁亦是体,故曰'仁体';而孟子之心性亦是'即存有即活动'者。

以上由《论》、《孟》、《中庸》、《易传》通而为一以言宋明儒之主要课题为成德之教,并言其所弘扬之成德之教之殊特。此下再就宋、明儒之发展以言其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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