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各區縣每月報送信息不得少於10條,市屬各部門、各單位報送信息不少於4條,連續兩次被告知的區縣、部門、單位,將取消年終綜合獎勵。
12月9日,烏魯木齊市召開“民族團結一家親”活動信息工作會議,研究安排信息工作,加強督促檢查,推動“民族團結一家親”活動深入開展。
會議中,相關部門負責人通報了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信息報送採用情況,並宣讀了《烏魯木齊市“民族團結一家親”活動信息報送工作獎勵辦法》。即日起,烏市將實施“民族團結一家親”活動信息報送工作獎勵辦法。
按照《辦法》,各區縣每月報送“民族團結一家親”信息不得少於10條,市屬各部門、各單位報送信息不少於4條,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固定日期報送相關工作小結。
《辦法》還規定了相關區縣部門單位信息被採用的獎勵辦法,並出台了獎勵措施。烏魯木齊市“民族團結一家親”辦公室將對全市各區縣、市級事業行政報送信息採用情況按月通報,對不按照報送信息連續兩次被告知的單位,將取消年終綜合獎勵。
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市“民族團結一家親”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艾克拜爾·吐爾洪出席會議。
艾克拜爾·吐爾洪說,按照市委要求,烏市將“民族團結一家親”活動開展情況納入績效考核體系,作為年終考核和“群眾滿意好班子”考評的重要內容,督促各級干部領導增強責任意識,扎實推動“民族團結一家親”活動深入開展。
市屬各部、委、辦、局、人民團體及市直屬事業單位、國有大中型企業相關負責人,各區縣相關負責人參加會議。(記者宋建華)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