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照国家环保部发布的新版《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点击查询 网址:http://www.mee.gov.cn/gkml/hbb/bl/201707/t20170711_417602.htm
附录中下载PDF文本,确认其建设项目、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属于办理登记表的项目。
第三步 点击继续
阅读、承诺上述规定即打开注册页面
提交信息后,发现填写错误,请及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人签字的备案回执纸质版和其公民身份证复印件到生态环境保护局申请删除后,重新录入。
非登记表类办理需要
市发改部门出具备案信息。
所在乡镇政府出具同意选址证明材料。
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评文件报生态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科(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审批窗口)办理审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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