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规范交易行为 提高信息集成 全力打造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
规范交易行为 提高信息集成 全力打造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
发布时间: 2012-05-02     来源: 吉安县纪委     作者: 周军华

  

  规范交易行为 提高信息集成

  全力打造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

  建立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廉洁、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是当前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推进源头治腐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形势下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提升机关效能、打造服务型政府的有力举措。近年来,吉安县从改革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等环节入手,狠抓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全力打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运行基本实现了项目交易集中化、资源利用节约化、交易行为规范化、操作程序透明化的目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为吉安县招标投标中心,成立于2007年8月,2009年7月更为现名,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土地建设工程交易股、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股三个股室,编制8人,领导职数一正一副。中心现有办公面积1300多平方米,配备了一体化摄像机、投影仪、手机屏蔽系统、数字展台和日程安排显示屏等现代化、高科技设备,其办公条件和设施配备居全市一流。中心拥有大、小开标厅两间,面积最大的有200多平方米; 评标室两间,其中一间为电子评标室。中心先后建立完善了六大系统。一是网上信息发布系统,将进场交易项目的公告、中标排序前三名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以及建造师和五大员情况及时在网上进行公示。二是计算机业务管理系统,做到了在电脑上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和下浮系数。三是电子监控录像系统,对开标、评标过程实行影音同步监控录像,特别是在今年2月份,开通了电子视频监察平台,顺利与省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对接,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和公众通过授权可直接在网上看到开标全过程的视频,同时在中心场外安装了摄像头,所有现场音像资料都进行了保存,遇到投诉可随时调阅,准确认定责任。四是通信设备屏蔽系统,屏蔽进入开标大厅、评标室人员的手机信号。五是语音变声询标系统,让评标专家和投标人“背靠背”进行询标,避免人为因素影响交易活动。六是电子开标评标系统,在全市率先实现了电子化招标、投标和评标,确保了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中心成立以来,运行态势良好,累计完成交易项目1104项,交易额达34.43亿元,为财政节支增收4.37亿元。其中建设工程579项,中标总价24.18亿元,节约资金 2.14亿元;土地交易项目 99项,成交总价8.28亿元,增收资金1.94亿元;政府采购392项,成交总价0.89亿元,节约资金0.11亿元;产权交易34项,中标总价 1.08亿元,增收资金0.18亿元。没有发生一起违规操作和有效投诉案件,有力地推动了我县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健康有序地进行,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中心成立以来,中央和省、市各级领导陆续前来我县视察和调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整合资源,构筑机制运行平台。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为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我县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常务副县长、县纪委书记、常委副县长任副主任,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下设办公室,承担管委会的日常工作,由县监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真正实现了管办分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公共资源交易工作。2009年8月,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意见》。二是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于2007年8月,撤销了原隶属于各行政监管部门比较分散的行业交易平台,成立现在的统一综合交易平台,将依法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林权交易、土地出让以及采矿采砂权出让交易、出租车经营权交易、清扫保洁经营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部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进行,实现了由分散交易向集中交易、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分散监督向集中监督的转变。此外,全县19个乡镇也相继成立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将限额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产权交易和使用集体资金进行物质采购项目纳入乡镇交易平台。三是明确责任,部门联动。建立了县、乡两级公共资源市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规定了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构建公平交易平台

  1、坚持标前会议制度。由县发改委会同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招标时间安排、招标公告、投标人资质、标段划分、工期要求、投标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评标专家组成、合同主要条款、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等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和合理,招标人按审查意见修改报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再办理招标核准、备案和告知手续。切实杜绝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在发布后,引起投标人投诉和举报的现象。

  2、全面实行资格后审。对于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公开招标项目,取消了现场报名环节,实行网上下载标书、自行踏勘、网上答疑和资格后审,并实行多银行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切断了投标人相互串通的纽带。项目开标时,投标人身份、数量及其各种信息才明朗,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串标所需的信息和时间。这些措施既简化了招投标手续,又能有效地防止因信息泄露产生的围标串标行为。

  3、不断规范财经管理。投标人的报名费、资料费、资格审查费等费用,原来一直是由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以打白条或开收据的方式收取。2009年5月,改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取,连同投标保证金一并打入中心专门帐户。费用收入直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门用于开标、中标排序企业考察及投诉受理相关费用,有效防止了小金库的设立以及财政收入的无形流失。

  4、公开选聘中介机构。我县规定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选择招标代理、规划、测绘、勘探、设计、工程监理、资产拍卖、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时,必须在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县政府采购办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由聘用单位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公开选聘,提高了选聘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5、严格工程造价管理。为防止出现预算虚高现象,我县规定,政府投资的工程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统一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必须经审计部门审定,重点审查预算编制合不合理,设计图纸与预算相不相符,费用计取合不合规等等,凡未经审计的项目一律不得进行交易。

  6、创新招标评标体系。坚持严把信息发布、市场准入、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等关口,通过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建立联网的专家评委库和专家评委自动抽取系统,拓宽专家评委选择面。实现了电子化招标、投标和评标,最大限度预防“人情标”的发生,有效地解决了串标、围标和低价恶意中标等问题。

  7、强化项目标后监管。一是项目行政主管部门严把工程施工关。在中标履约阶段,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动态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随意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转包、违法分包、任意进行合同变更等行为,督促业主方建立健全内部监控机制,并严格实行项目经理和“五大员”押证制度。二是审计、财政部门严把工程结算关。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核查处理。三是监察部门严把工程督查关。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项目的招投标、标后管理、工程变更情况以及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实施监督等情况,确保标后监管到位。

  (三)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夯实防腐阳光平台

  1、健全一批制度。按照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要求,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的若干意见》、《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投诉管理暂行办法》、《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管理办法》、《吉安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吉安县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吉安县中介机构选聘管理暂行办法》和《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及后续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等一批相关配套文件和制度,并汇集成册,分发至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初步形成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地方和部门规章为补充,以行业制度为细化“三位一体”,具有我县特色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运行机制和监管体系。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制、岗位责任制、廉政保密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积极开展“有事请找我,我为你服务”主题帮民活动,为群众和客商提供便民优质服务。

  2、实施二个公开。建设和完善了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信息。一是公开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必须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参与各方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时公示。二是公开中标结果。交易活动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必须在指定媒体、中心及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中标排序发生变更后,应重新进行公示。

  3、推行“三制”管理。即项目核准告知备案制、廉政准入制和“黑名单”入册管理制等“三制”管理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招标核准、备案和告知三项制度。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必须经发展和改革部门核准,招标文件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项目情况向监察机关告知后,公共资源中心方可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手续。二是严格执行廉政准入制。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应当同时签订《廉政合同》,载明廉政准入和不良行为记录的要求,明确各自职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并接受检察机关、监察机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三是实行“黑名单”入册管理制。把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关各方的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公示。被记录及公示的企业或个人信用信息,作为招投标活动信用考察及评比的依据。对不良行为记录达到警示程度的投标人,将限制其投标资格。

  三、取得成效

  通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由政事不分向管办分离,由行业垄断、分散交易向有序开放、集中交易,由分级管理向综合监管、行政监管的三大转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投标竞争更加充分。通过网上下载标书,取消报名环节,实行资格后审,切断了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的纽带和信息链,减少了围标串标的机率,因此投标竞争更加充分了。过去一个项目参加投标的企业有30家就算多,现在很多项目投标企业达上百家,投标企业数量明显增加。

  二是主体行为逐步规范。如通过建立项目经理(建造师)和“五大员”押证制度,最大限度地限制了中标后随意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对重大项目的稽查,强化了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管;通过强化行政监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和监管综合协调部门的监管职责,实现了对政府投资工程全过程监管;通过强化对工程预(决)算、工程量变更和资金拨付等情况的监管,有效地解决了“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问题。

  三是市场风气明显好转。随着不断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和标后监管,以及完善制度,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风气明显好转。群众反映的“明招暗定”、围标串标、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缺失、转包、违法分包等投诉明显减少了,一些不廉洁的违纪违法行为也得到了有效遏制。

  几年来,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中心软硬件设施需要继续完善,场外监督和标后监管仍是薄弱环节,科学评标和评标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我们将认真按照省、市要求,不断规范市场运行、强化市场监管,努力把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造成制度更全、程序更严、信息更广、效率更高、服务更优、防腐更强的阳光平台。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统一监管 统一标准 重庆创新构建招标投标领域直接监管格局
山东:允许跨等级、跨专业参与投标,取消投标报名,评标全程音像记录!
【通讯员征文十三】“将军县”巧用二维码实现开标“不见面”
让市场配置成为公共资源交易的守护神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持续不断推进电子化交易向纵深发展
招投标的“游戏规则”,你都知道吗?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