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益阳市出台了《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活动的规定》,这是该市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参观考察行为,切实制止和遏制将组织外出学习参观魂不考察作为干部福利待遇,以学习参观考察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又一重要举措。
《规定》明确党政机关组织在职工作人员在市外、国(境)范围内的各类学习参观考察活动,必须遵守“分级管理、从严审批、控制费用、讲求实效”的原则,认真落实“四严格”。
一是严格执行事前申报审批制度。凡申报组织外出学习参观考察,须经财政部门、党委办公室或政府办公室审核后,报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审批。涉及区县(市)党政一把手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的,须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
二是严格控制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的规模。审核部门对申报单位组织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的必要性、报批材料的真实性及行程安排的合理性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有关规定情形的一律不予审批。
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对不在计划内、无审批、无依据的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活动开支一律不予报账,旅游门票、休闲娱乐发票不得列支。
四是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联合财政、审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违规外出学习参观考察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组织者和参与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益阳市党风廉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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