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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发布时间:2012-06-06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阅读次数:214  【字体:   

  王艳梅

  近年来,崇阳县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强农惠农工作作为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度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民生工程和惠农资金的监管,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一、健全机制,强化保障,高位推进强农惠农工作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是让农民分享改革成果的具体体现。崇阳县着力健全“三项”机制,强化“三大”保障,高位推进强农惠农工作。

  1.健全领导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作为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成立了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监察、财政、审计和农业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地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形成了“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齐抓共管并负总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所属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

  2.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建立了“政府统一组织、部门分工负责、上下统一协调、整体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制订下发了11项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办法、6项强农惠农资金发放工作流程和《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公示制度》、《强农惠农资金发放管理检查通报制度》等指导性和操作性文件,明确各级各部门监管人员的职责范围、检查程序、绩效管理等内容,确保每项资金和项目支出、每个管理环节都有制度约束,增强了按规章办事的意识,达到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落实的目的,使惠农资金的管理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

  3.健全联动机制,强化督查保障。建立了“由县政府牵头,纪检监察主抓,审计、财政、农业及其它相关部门参与负责”的联动机制,坚持每年定期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2次专项督查。每次督查,县委、县政府都要召开“四大家”联席会,听取专项督查情况汇报,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成清单,以督办函的形式,实行“首问负责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落实,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有令不行、屡禁不止的行为。

  二、广泛宣传,全面公开,阳光运作强农惠农工作

  公开强农惠农政策是上级的要求,也是广大群众的意愿。为了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崇阳县坚持把政策交给群众、把监督交给群众、把放心交给群众,阳光运作强农惠农工作。

  1.加大宣传,让群众知晓政策。为了提高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知晓率,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学会用政策来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崇阳县重点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一是发放宣传资料不怕多。将有关惠农政策摘录汇编成《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手册》发给群众,便于群众查阅;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和《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共16万多份;印制了“崇阳县惠农资金监督袋”,将农民负担卡、公开信、补贴折子装入监督袋统一保存,实行一户一袋,“监督袋”成了群众的“明白袋”、干群的“连心袋”。二是上门宣传政策不漏户。每年定期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宣讲惠农政策,让农民朋友更加了解惠农政策。今年以“三万”活动入户访民情为平台,组织“三万”活动驻村干部上门入户调查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张贴《强农惠农政策一览表》8万多张,做到惠农政策宣传不漏户。三是丰富宣传形式不留空。充分发挥横幅标语、墙报专栏、电视、报刊、网络等平面和立体媒体的作用,对每一项惠农政策进行原原本本的宣传,重点解读热点政策信息,确保惠农政策宣传不留真空地带。

  2.阳光操作,让群众参与监督。在工作实践中,大力推行“阳光运作”模式,实行强农惠农政策、项目和程序“三公开”,进行“晒权”,有效保证了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一是公开补贴内容。将强农惠农政策、享受资格条件、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资金作为党务、政务、村务、事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三级”公开制度,即县级在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乡镇在财政所公示栏公开、村级在村务公开栏和重点组公开。二是公开申报审批。对每项补贴到户的资金,经农户申报,经村民小组审核后张榜公示,报乡镇审核汇总,最后移交县财政核准;经过逐级审核的补贴情况最后在村组公开栏进行公示,确定无异议后拨付资金。三是公开项目招投标。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强农惠农项目投资总规模在100万元以上、单项资金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实行项目工程招标代办制,委托县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做到项目建设有人管、资金风险有人担、管理责任有人负。

  3.疏通渠道,让群众诉求畅通。要切实解决干群直接沟通、及时掌握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一是建立“群众说事厅”。在12个乡镇和14个县直单位设立“群众说事厅”,每天安排专人在“群众说事厅”办公,收集群众反映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化解消除、包息诉息访、包稳控管理”五包责任制,确保问题处理落实到位。二是建立主要领导大接访制。县乡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坚持定期接访制,坐诊“群众说事厅”,现场解决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开展领导下访活动。县“四大家”领导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下访活动,深入所联系的乡镇,及时了解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自去年以来,共接待群众“说事”900多人次、解决强农惠农政策落实问题50多件,保证了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三、强化管理,规范操作,深入开展强农惠农工作

  强农惠农政策给农民带来了“真金白银”的实惠。在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针对强农惠农项目多、资金额度大、操作复杂、事关民生等特点,崇阳县加强管理,从抓环节、重细节、严程序上入手,深入开展强农惠农工作。

  1.严格管理,把好惠农补贴审核关。在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监督作用的同时,及时组织纪检监察、财政、项目主管部门严把惠农政策的审核关。一是严格评定补贴对象。实行惠农补贴对象由乡镇和村调查摸底,提出初步补贴对象范围,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对群众评议认可的对象,由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会同财政、补贴项目主管部门集中联合审批,最终确定补贴对象。二是严格审核补贴对象。由县纪检监察部门重点对补贴对象评定程序的规范性、补助标准的合规性、补贴条件的资格性进行严格核查把关。三是严格审核补贴资金。对每一笔惠农资金,严格按照“拨付前有单位申请,拨付中有文件依据,拨付后有审计监督”的程序进行逐一审核,做到账、表、卡、册一致。

  2.规范操作,把好惠农资金发放关。全面推行“政府制定补贴政策、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公示社会群众监督、主管部门审核确定、财政部门核拨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惠农资金直补机制。一是严明资金发放纪律。制定了“五个不准”的惠农资金发放纪律,即不准强行抵交税费、不准代冒代领存折、不准将存折交由他人发放保管、不准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不准抵扣农村信用社贷款。二是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崇阳县纪检监察机关对资金拨付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督促财政部门在农村信用社设立惠农资金专户,将惠农资金纳入专户管理。惠农资金的发放,先由具体实施单位申报,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经主管县长审批后,才可拨付。三是规范资金发放流程。对惠农资金采取专户储存、专户核算、专户管理的办法,统一实行“部门核标,财政核资,信用社直达”的社会化发放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惠农资金直接打入补贴对象账户,形成了“财政—信用社—农户”的封闭式运行模式,有效防止了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惠农资金现象的发生。

  3.创建平台,把好惠农资金查询关。大力搭建咨询服务平台,有效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一是建立查询中心。实行“村财所管村用”,充分发挥乡镇“三个中心”的作用,方便群众查询,让广大农民群众在直接享受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同时,拥有更多知情权、自主权。二是完善查询体系。在财政部门政务公开网页中开设“强农惠农”专栏,下设“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项目公示、群众信箱”等5个子栏目,进一步完善了财政惠农资金监督查询体系建设。三是健全查询制度。建立了“有疑必查、随到随查、查必有果”的全程查询制度,有效完善了农民群众参与监督的机制,实现了强农惠农项目让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全覆盖。

  四、创新方式,严格监督,着力落实强农惠农工作

  针对“三农”工作的不断加强,发到农民手中的惠农资金越来越多,可能引发的贪污、侵占、挪用惠农资金的突出问题。崇阳县不断创新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方式,注重在“三抓三促”上下工夫,以有效的监督保障强农惠农工作落到实处。

  1.抓网络建设,以网络促监督。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监督机制,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拉网式检查工作纳入党风廉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与中心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建立监督网。崇阳县纪检监察机关成立了4个监督专班,各乡镇成立了监督小组,各村配有纠风监督员,形成了“县有监督专班、乡镇有监督小组、村有监督员”的三级监督网络,消除了强农惠农监管盲区。二是编织“警示网”。在涉农干部和工作人员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刻制教育光碟100多本,发放到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1200多名涉农干部和工作人员观看,形成一张不可触摸的“警示网”。三是开通“电话网”。大力提倡厉行节约的电话举报方式,在政务公开网、农民负担卡和村务公开栏等地方,向群众公开强农惠农政策监督举报电话,先后公开纪检监察机关、职能部门、村纠风监督员等举报电话200多部,实现了干群“一线通”。

  2.抓制度创新,以制度促监督。为了加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制度建设,崇阳县不断创新监督机制,对强农惠农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监督。一是实行重点核查制。结合省纪委监察厅提出的“四个一”要求,崇阳县纪检监察机关制定了“四个一”工作目标,明确班子成员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带队开展强农惠农工作检查,重点对粮食补贴20亩以上和退耕还林补贴10亩以上的大户进行实地核查。二是实行常年巡查制。今年上半年,崇阳县全面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的重点,对全县186个村的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巡查,发现惠农资金落实问题12起,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实行督查通报制。每次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均以县纪委、监察局的文件进行通报,及时下发整改建议书,组派专人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办,做到了“有案必查、违纪必究”。

  3.抓案件办理,以案件促监督。本着“群众利益至高无上”的原则,按照“以访促案,以案息访”的办案理念,崇阳县对强农惠农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一是以信访促案件。通过创新信访举报工作方法,加大查办强农惠农政策案件的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2010年以来,全县共受理涉及强农惠农信访件65件,立案查处15件。二是建立联合办案机制。成立了反腐败案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了定期与不定期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案件信息,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实行案件信息资源共享。今年以来,共办理“双规”案件3起,其中涉及强农惠农政策案件1起,移交司法机关两人。三是发挥案件惩戒治本功能。对查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漏洞及发案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剖析,举一反三,并专门在发案单位召开案情通报会,教育发案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吸取教训,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起到了办案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

  (作者系崇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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