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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立足“四个坚持” 确保实施“两规”“两指”期间办案安全

东安县立足“四个坚持” 确保实施“两规”“两指”期间办案安全

  近年来,为了正确使用“两规”、“两指”措施,东安县纪委监察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实际,大胆探索,积累了一定办案工作经验,在实施“两规”、“两指”期间确保了办案安全。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高起点构筑实施“两规”、“两指”保障体系

  为了确保“两规”、“两指”的正确实施和在实施“两规”、“两指”期间的办案安全,监察局按照“高起点、严要求、大安全”的标准,构筑了实施“两规”、“两指”保障体系。一是加强领导,构筑组织保障。建立了“三有”办案安全组织体系,即有专门班子。成立了由分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常委或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常委、副局长以及办公室主任、检查室主任为成员的办案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安全布置。委局领导在查办案件中,注意克服重案件查办、轻办案安全的现象,把办案安全工作与查办案件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同时,对办案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出现安全事故的,除扣发有关责任人员全年奖金外,还不得参加评先和提拔使用。有监督检查。凡上案件,委局领导都要亲自到办案点检查办案安全工作,落实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上。二是明确责任,构筑制度保障。首先是建立了办案安全责任制度。健全完善了《“两规”陪护工作规定》、《“两规”点应急预案》等制度,做到“五严格”,即严格使用权限、严格把握条件、严格报批备案、严格工作纪律、严格办案工作责任制。在使用“两规”、“两指”措施时,县纪委与办案负责人及陪护人员签订严格的办案工作责任状,明确规定,实施“两规”、“两指”期间,案件承办室主任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的兼职干部、负责谈话的办案人员以及陪护人员均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确保全县无违规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现象的发生,做到了文明办案,安全办案。其次是健全了检查制度。主要表现为“三查三看”,即查“两规”、“两指”办案点各项安全措施,看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牢固,室内硬质器皿是否撤销,电源线、插头、插座是否裸露,卫生间各悬挂点是否消除和锁栓是否处理等;查“两规”、“两指”对象所带物品和送进物品,看是否有违禁物品带入室内;查陪护制度落实情况,看陪护人员是否在岗,陪护措施是否到位,室内有无异常情况等。再次是建立了回避制度。凡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一律回避。三是以人为本,构筑长效保障。首先是充分做好查办案件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全面检查办案场所的硬件条件是否符合办案要求,安排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是否合理,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到位。其次是切实做好查办案件中的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对生病的被调查人员,及时安排治疗;对家庭有困难、有急事难事的被调查人员,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及时帮助解决。再次是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后的安全延伸工作,案件办结以后,不把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推向单位和社会,对情况特殊、确有困难的受处分对象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实行人性化管理,特事特办,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近年来,我县查处大案要案30多起,涉案人数100多人,没有发生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违法乱纪,没有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实现了办案工作和安全事故双赢的工作目标。

  二、坚持高标准选择“两规”、“两指”地点

  目前,我们由县财政统一安排经费,在川岩部队、大庙口镇、井头圩直属粮库等地设立了3处比较理想的办案固定场所。在选择“两规”、“两指”场所上,监察局注意把握好了以下四个原则:一是环境安静。由于案件调查期间,调查组的一切工作都是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繁华地段人多眼杂,容易暴露目标,易引起图谋不轨的人打坏主意,给办案带来不利因素,因此,监察局选择相对偏僻安静的环境,既有利于同外界隔离,便于保密,也减少了不必要的干扰,有利于办案的同志能静下心来开展工作。如2003年监察局在查办一个案件时,先选择了一个单位的招待所为“两规”场所,由于这个招待所地处城区、来往人员多,“两规”对象对其环境也比较熟,“两规”效果不太显著。为使“两规”对象有一种压力感,监察局又在一个僻静的单位临时布置了一个“两规”场所,当监察局把“两规”对象放到这个新的场所后,“两规”对象环境不熟了,心理上产生陌生感,思想有了新的压力,不久就向组织上说清了违纪问题。二是地点安全。为了确保安全,监察局一般把地点选在安全设施比较完备的住所,房子以平房的一层楼房为主,禁止在一楼以上接触案件当事人,并在陪护室、办公室、谈话室、过道以及卫生间等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加装了防护栏,房间内设有应急灯,电源线路一律实行暗装,不能裸露在外,卫生间的门无反锁条件,无易被调查对象用于自伤、自残、自杀的物件或锐器(如玻璃、铁钉、铁丝、绳索等),确保各种设施安全可靠。同时,还专门划定了安全区域,规定在办理案件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安全区域,最大限度地消除了事故隐患。三是信息畅通。由于案件调查工作展开后,人员、车辆来往频繁,各种信息互通不断,因此,监察局把地点选在交通便利、信息畅通的地方,既便于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又便于调动办案人员,加强组织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四是就诊便利。实施“两指”或“两规”措施后,被调查对象由于精神压力增大,心理过度紧张,正常的生活持续被打乱,与常人相比容易出现突发性疾病或身体不适的症状,因此,监察局加强了对突发性疾病的防范,一方面配备了常规性的用药,另一方面选择就诊条件方便的地方作为“两规”、“两指”地点,这样既可以减轻患者的痛苦,防止意外发生,也利于办案人员集中精力正常开展工作。

  三、坚持严要求挑选、培训和管理陪护人员

  陪护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而重要的工作。过去有的地方在办案过程中,因陪护人员失职或内外勾结而造成被调查对象逃跑等事故屡见不鲜。因此,对陪护人员的选配和管理是办案工作中一个十分重要内容,必须采取措施,严格要求,认真抓实抓好。监察局主要做好了以下几点:一是严挑选,组建了一支专业“两规”、“两指”陪护队伍。从县直、乡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中选定了28名符合“思想觉悟高、工作负责、年富力强、家庭负担小”等基本条件的专业陪护人员,其中男队员18人,女队员10人,性别比约为2 :1,平均年龄25.5岁,陪护组组长由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担任。在陪护上,监察局原则上陪护人员由调查组当中的成员组成,调查组人员紧缺无法调整时,就从陪护队伍中选调。二是勤培训,增强陪护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质量是案件生命,安全是质量保证”,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学习,分析事发时存在的安全隐患,揭示办案人员在安全事故中的过失心理、思想根源,全面剖析安全事故的成因,汲取经验教训,增强办案人员对安全办案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加强了对陪护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以便让陪护人员由外行变内行,尽快熟悉和胜任工作。每年都举办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和案件检查工作培训班,特别是加强了对新进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使办案人员能够适应办案工作的需要,增强了工作责任感。例如,针对不久前零陵区纪委发生“两规”对象逃逸事件,组织委局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办案人员进行了学习讨论,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反思,提出了整改措施。4月22日至23日又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检查工作培训班,对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进行了培训,重点学习了如何寻找案件线索、如何办案、如何搞好陪护、如何正确使用“两规”“两指”等内容,提高了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严要求,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要求陪护人员在陪护过程中,一律采取坐或站的姿势,且须始终分别处在陪护对象的正前方和通向房门的一侧,将陪护对象置于陪护人员的视线和可控制范围。规定陪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房间,不得采取睡、躺等姿势,要及时、全面地观察陪护对象的吃喝休息、身体状况、思想情绪、外部行为,准确判断其心理状态,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对留置过夜的人要保持1:9的陪护比例,每班3人,实行8小时轮流值班,24小时全程陪护。四是强督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调查组经常定时、不定时的检查值班情况,重点对陪护人员的陪护姿势、陪护位置和陪护室门窗、门锁、地面、桌椅、床、洗漱用品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或不安全因素。

  四、坚持人性化管理和关心被调查对象

  在办案的实践中,有相当一些被“两规”、“两指”者因思想压力大、精神紧张而导致情绪反复无常、厌食或产生轻生的念头,极易发生突发性疾病或人为的其它事故。因此,监察局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性化的办案理念,关心他们,爱护他们。一是从生活上给予照顾。尊重被调查对象的饮食习惯,尽量满足要求,但绝对禁止吃一些生、硬、冷、带骨、带刺、腐烂变质的食品,把好病从口入关。被调查对象的餐具以塑料制品为主,就餐完毕立即收回。饮水用具以塑料或纸制品为主,禁止使用陶瓷、铁、木、竹等易造成不安全的制品;开水水源无论是保温瓶还是热水器,均与被调查对象分离,由陪护人员管理。平时妥善保管好被调查对象的日常生活用品,对不利于安全的衣物及小饰品,做到随用随取,用完统一保管。二是从就医上予以保证。根据被调查对象的身体状况,及时与相关医疗单位取得联系,安排专门大夫实行每日一查制度,对血压、心率、体温等一些常规数据如实登记,做到心中有数。个别患病的被调查对象需要服药、打针时,陪护人员就积极帮助其定时服药、打针;对病情严重的被调查对象,需要送医院治疗的,就及时送医院治疗,严防因治疗不及时出现“意外”给工作造成被动。三是从人格上给予尊重。监察局坚持把核实被调查对象的问题和尊重他们的人格统一起来,在关心他们生活起居的同时,还结合案情进展,适时做好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打消自暴自弃的念头,减小思想压力和负担,唤起面对现实、交待问题、重新做人的勇气和决心,从内心实现抵触调查问题到配合调查问题的转变,消除对立情绪,支持办案工作。如2004年监察局对某单位一位女会计采取“两规”时,此人情绪低落,几天不睡觉、饭也吃得少,提出要到外面去走一走,要和她家属通电话,监察局对此非常警觉,派专人看护,寸步不离,工作人员一边做思想教育工作,一边从生活上关照她,从身体上关心她,从政策上感动她,最后她打消了顾虑,配合调查组把违纪问题调查清楚。在办理这起案件时,监察局在人员少的情况下,仅用15天左右的时间先后对3名涉案人员实行“两规”,没有出现安全问题,并且顺利地突破了案情。(邓海祥 蒋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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