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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查办“家电下乡”骗补专案的做法与启示
安义县查办“家电下乡”骗补专案的做法与启示
发布日期: 2013-07-03 17:42     编辑: 江西廉政网

  民生资金是中央、省市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而设立的专项政策资金,涵盖了卫生专项资金、新农合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诸多方面。民生专项资金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一直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为切实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确保中央、省和市保障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安义县根据全市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要求,把“家电下乡”作为民生资金监管的一个重点,针对一些不法商家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成立了专案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家电下乡骗补行为”专项查处活动。专案组下到10个乡镇105个行政村,实地走访农户1000余户,电话寻访500余户,对22个家电下乡网点涉嫌骗补行为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对县国税局一公职人员涉嫌受贿的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将对商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责任人员追究相应责任。专案组前后历时4个月,成功查处了侵吞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损害农民群众利益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90余万元,圆满完成了此次专案行动,受到农民群众和社会的好评。

  一、具体做法

  “家电下乡”是国家为了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民生工程。只有对那些妄图从中牟利的人“出狠拳”、“用硬招”,才能确保这项支农、惠农的好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前期部署周密。接到群众关于家电下乡骗补的举报后,县纪委及时反应,迅速应对,组建了一直素质过硬的专案队伍。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总负责,分管副书记具体督导,组长由县纪委常委(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6个纪工委书记担任。同时抽调各纪工委、案件检查室精干力量19人,并联合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立“专案组”,于2012年11月19日赴家电下乡主管部门县商务局展开秘密调研,对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和报补程序等进行前期了解和摸底。调查组调取了家电下乡管理系统相关信息记录,根据常用“骗补”手法,对有明显异常情况的网点的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和核实,取得了初步证据。

  二是摸排方法得当。在查办骗补专案的前期阶段,专案组探讨了工作方法步骤,强调了原则纪律,明确了各自的分工,切实做到了“三准”,即:吃准了政策的内涵。该县家电下乡政策从2009年1月开始,对农民购买列入家电下乡目录内的家电,由国家给予13%补贴的政策。根据政策规定,申报家电下乡补贴需备齐五份审批资料:产品标识卡、申报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看准了骗补的手段。为掌握家电下乡骗补的手段,专案组深入11个乡镇(场)105个行政村,实地走访农户1000余户,电话寻访500余户。经调查,骗补手段主要表现为两种:一是商家将未售出产品的标识卡提前剥出,填报虚假信息从而冒领补贴。二是利用非农村户口的购买者信息或非正常途径的标识卡,冒领补贴。非正常途径的标识卡来源有:非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剩余的标识卡,部分厂家代理商业务员低价出售或作为达到一定销售量后“奖励”给网点的标识卡和部分产品一机配两卡等其他来源的标识卡。找准了突破的口子。县纪委于2012年11月19日赴家电下乡主管部门县商务局展开秘密调研,对我县27家取得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资格的网点进行了摸底,重点了解了13家曾因不同程度涉嫌“骗补”而被取消资格的网点的情况。同时,调取了家电下乡管理系统相关信息记录,根据常用“骗补”手法,对有明显异常情况的网点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和核实,再从财政、税务等部门调取每一个网点报补的原始资料和发票领取等情况,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是办案措施过硬。由于该案政策性强、涉及人员多、牵涉资金大,专案组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经验交流,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专案组先后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研究制定了详细而周密的查办工作计划,获取违法证据,查清违法事实,整个调查工作有条不紊。专案组根据实际案情,全力攻坚,灵活运用法律武器,为案件的顺利办结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注重协同办案,针对该案牵涉面广的特点,专案组加强协同配合,实行兵团作战,发挥整体优势。与县公安局配合,安全有效地将每一个涉案人员带到指定地点,配合调查工作的开展。与县国税局配合,调取了各网点家电下乡实开发票情况,由此发现部分网点发票作假的情况。与县财政局配合,调取了家电下乡申报审批原始资料并进行有效分析和甄别,掌握各网点垫付数量及金额以及弄虚作假痕迹等一手证据。通过与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做到案情统一研究、措施统一制定、人员统一调配,形成了突破该案的整体合力。注重谈话谋略,专案组下设四个调查小组,每天24小时轮班谈话。当涉案人员到案后,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谈话策略。加强外围取证工作,分派外调组不断锁定和敲实外围证据,利用调查获取的证据来推动讯问工作。同时,谈话人员还根据嫌疑人不同的心理状态,使用政策攻心、感情攻心逐步瓦解其心理防线,让其主动、全盘交代骗补行为。注重恰当处理,根据每个被查处对象的手法、金额、社会影响、认错态度等实际情况,对其不当得利进行如实追缴或适当处罚,而不是为求简便实行“统一按比例追缴”,这种以事实为根据的处理方式,既有力打击了违法行为,又让被查处对象心服口服,维护了法纪的尊严。

  二、几点启示

  此次“家电下乡骗补”专案虽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但是也不难看出,民生资金在监管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因此,为了让专项政策资金持久地惠及和保障民生,就必须坚持“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创新民生政策宣传模式,提高广大群众对国家各项民生政策的知晓率。以农民最关心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销售维修网点、补贴资金兑付方法”等为宣传重点,打造“阳光民生工程”示范点,利用县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将惠及民生的各项政策信息送到千家万户,让广大农民群众直观清楚地了解和掌握每一项民生政策的内容。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民生资金能否发挥预期效益,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执政形象,为此必须坚持监督检查不放松。要强化执法监察,重点对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家电下乡补贴、新农合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要强化群众监督,在全县各乡镇财政所建立公示公告制度,对政策资金申领情况进行公示公告,并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投诉举报。

  三是强化制度约束。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对每一笔民生专项资金从项目批复、公开公示、实施等多个环节入手,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做到环环有制度、步步有监管,避免资金挤占、挪用、违规使用行为。推行民生资金备案制,各资金拨付单位在资金拨付后1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报县纠风办备案,并按资金类别的不同,分阶段定期将资金使用、发放和进展情况向县纠风办汇报。要构建全县统一的网上监察系统,让权力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要确保电子监察系统覆盖所有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代理银行及网点和各级财政部门,实现对财政资金预算、申请、拨付、管理、使用的全程电子监察,防止资金分配和使用过程中的“暗箱操作”。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将各单位开展民生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组织涉农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或明查暗访,发现公开不及时、内容不齐全等现象及时纠正,促使各项惠农政策公开透明。确保惠农政策的各项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杜绝无故拖延、到期不办的现象发生。针对民生资金管理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要有选择性地通报典型案件,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以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批,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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