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孝感市拟任职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廉情公示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公示工作程序和内容,强化公示结果的运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和落实拟任职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廉情公示制度,进一步拓宽干部监督渠道,改进干部监督方式,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廉洁从政。
二、工作内容
(一)扩大适用范围。进一步加大制度的落实力度,制度适用对象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拟任正副县级职务的干部扩大到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拟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干部。
(二)细化公示内容。对拟任职干部的家庭基本情况、廉洁从政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公示内容进行细化,科学设置公示项目和内容要求,使之能够完整、客观地反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
(三)完善工作程序。通过建立完善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公示的启动和备案、内容的申报和审核、测评的组织和实施、结果的反馈和应用等工作流程,增强制度执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结果运用。制定调查反馈制度,对群众反映较大和实名举报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针对不同的测评结果,明确规定任用意见。
(五)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管理权限和使用范围,进一步明确制度的执行主体、监督主体,进一步明确制度执行过程中的责任划分和纪律要求。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研究。3月份,组织专班对2012年以来我市开展任前廉情公示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同时,组织专班到外地学习借鉴有关工作经验。
(二)完善办法。4月份,组织起草《孝感市拟任职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廉情公示实施细则》,进一步探索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正式的《实施细则》。
(三)部署推进。5月份,会同市委组织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督促各地各部门及时建立和落实相关制度。同时,市纪委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四)总结考核。年底,督促各地各部门上报制度落实情况,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进一步扩大工作影响。同时,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切实把廉情公示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程序之一。
2、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报刊杂志、信息简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宣传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3、强化督导,务求实效。要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认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效制定解决方案和相应措施,确保制度全面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