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严格落实“四项举措” 切实加强对办案的监督力度 |
发布日期: 2012-11-15 10:37 编辑: 江西廉政网 |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腐蚀和反腐蚀的斗争尖锐复杂,纪检干部面临着更为直接和严峻的考验,加强监督比以往更为重要、更为紧迫。近年来,鄱阳县纪委严格落实“四项举措”,切实加强对办案的监督,尽大避免犯错误的可能性。 一是严格执行有关办案纪律。办案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执行办案人员回避制度,有符合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严格执行有关涉案管理的规定,依纪依法做好涉案款物的暂扣、封存、移交、保管和处理工作。 二是加强办案部门的内部监督。严格执行集体研究讨论案件制度。凡涉及违纪事实或者重要证据的认定、案件处理以及其他重大、疑难问题,必须经过集体研究讨论。 三是建立办案部门相互制约和监督的机制。案件审理、案件管理部门全面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能,加强对办案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四是加强纪检系统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县级纪检机关采取受理投诉、案件督办、重点案件过问、案件质量检查等方式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占凌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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