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 发布时间:2014-08-05 07:40 | 浏览次数: 112 |
近日,黔西南州出台《黔西南州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全州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都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勤政廉政和具体监督事项签字认可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勤政廉政承诺签字背书实行每年一签,内容作为责任倒查和追究的依据;各级纪委每年要组织对签字背书的情况进行抽查。
目前,已有1万多名干部职工在党风廉政承诺书上郑重签下名字。通过“签字背书”,实现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促进责任担当、主体到位、监督到位,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健全责任机制,提高各级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意识,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黔西南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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