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通告
发布时间:2014-09-24 11:02:00 来源: 点击:96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当“太平官”、“混混官”、庸官、懒官等问题,我市将从9月起重点整治“为官不为”突出问题。
一、专项整治的内容
1.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热衷于做样子、搞形式;
2.固步自封、不思进取,无改革措施、无创新办法,工作质量不高;
3.在其位不谋其政,对依法依规应办理的事项或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敢担当、不抓不管,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甚至互相推诱,不贪不占也不干;
4.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对依法依规应办理的事项或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敷衍应付或执行不力,贻误工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
5.对有正当理由和依据提请办理、支持、配合、协助的工作,不办理、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中梗阻”;
6.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吃拿卡要,或提出其他不正当要求、谋取私利;
7.思想散漫,纪律意识淡漠,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视频、带彩娱乐,乡镇干部“走读”;
8.其他失职读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二、专项整治的对象
1.各级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
2.拥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的部门领导干部;
3.行政服务大厅的党员干部;
4.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涉及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的部门领导干部以及行政服务大厅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的,请联系市纪委,联系电话:6368943;
涉及各级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为官不为”问题的,请联系市委组织部,联系方式:12380;
涉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为官不为”问题的,请联系市人社局,联系电话:12333;
涉及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的,请联系市国资委,联系电话:6236921。
中共黄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中 共 黄 石 市 委 组 织 部
中共黄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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