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空回答
这个问题问的非常优质,股东是公司的所有人,怎么可能踢走呢?公民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债权人,把债务还清,自然公司就和债权人就没关系了,但是股东除了他自愿退出,是没有办法踢走的。
只有说争取公司的决策权问题比较实际。
我们先说说股权的一般知识吧:
绝对控股权是指持有公司股份超过三分之二,超过66.7%。这时候,可以拥有公司所有决策权。
相对控股权是指持有股份比例超过一半(即超过50%),超过一半意味着其他所有人加起来股份都不可能比大股东多,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合伙公司大股东都会持有51%的原因。
一票否决权指持有公司股份超过三分之一,也就是高于33.4%,这个股份比例可以再公司重大决策时一票否决,尤其是对于章程内容的修改,必须超过三分之二的股权同意才能做修改。
本案例中大股东占有股份40%,意味这该股东在公司重大决策上拥有一票否决权,所以踢走是不现实的。当然也有一些方法可以让大股东占股少于三分之一的,比如增资扩股,对外融资,内部股权激励等,但是这些决策也是需要超过三分之二的股权才能决策,大股东同样拥有一票否决权。大股东也不傻,除了他自己愿意,有的是办法维护自己的大股东地位。
那么怎么和大股东相处呢?
三个小股东联合股权超多60%,可以形成一致行动人,实现相对控制权,可以一票否决,和大股东之间形成制衡。
想办法以高价购买大股东的股份,达到三分之二的股权比例,这样就可以实现对公司经营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了。
和大股东商议,让大股东让出决策权,只享受财务收益,估计比较难,但是是可以争取的,比如用更高的每股收益补偿他的控制权损失。
或者和大股东商议,使得大股东只作为财务投资或者在公司实行不同的股权结构,类似京东、阿里巴巴那样的,限制大股东的决策权。
如果这一切股权结构是在公司成立之初就通过协商确定,写在公司章程就不会有后面这么大麻烦了,要知道,股东之间的纠纷最影响企业发展的士气,但是一旦企业开始运转了后面想实行实质性的股权变更就非常难,如果大股东铁了心维护自己的治理权,那么你们还真的是没办法把人家踢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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