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了别人写的,觉得写得很有道理,原文如下:
转:地球人知不道
看了关于佛山女孩车祸的无数评论,东扯西拉,就没有一个说到点子上的!
骂来骂去,就没有一个骂对人的!
对于类似事件,法律早就做出判决了: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去扶?这是严重的“不合常理”,所以只要你去扶了,就是你撞的,人家告你一告一个准,你就等着法律的制裁吧!等着赔钱吧!
谁扶谁倒霉,谁扶法律制裁谁;即便大部分这种诉讼都形同敲诈,但只要没有录像证据,法官绝对判决扶的人赔钱!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不是你撞的,最后顶多不赔钱而已,但无休止的诉讼诽谤绝对拖垮你!而那些无赖敲诈的人,只要一句“头昏”就可以逍遥法外不付任何责任!
既然法律是这样规定的,那我们就应该依法行事,不要多管闲事,不要犯法去扶!
有这样操蛋的法律、这样操蛋的法官,谁又有资格说那18个路人冷血?
我觉得也确实不能说那18个路人怎么了,现在社会的现实就谁救谁倒霉,网上各种“彭宇案”看多了吧,我在现实中也看过这样的事,我老家有个人就是去扶了一个被车撞的人,而且那个人还是本乡的,都是老乡了,因为撞人的车跑了,他一口咬定就是他撞的,最后陪了5万左右吧。
所以说,我们真不能怪那18个人,就像上面说的,有这样操蛋的法律、这样操蛋的法官,谁又有资格说那18个路人冷血?
另外,那些被别人救了还要冤枉别人的人更是这件事情的罪魁祸首,如果不是那些垃圾人搞出这么多的“彭宇案”,又怎么会出现佛山女孩车祸无人救事件!
当然,我也要指责的是,他们不应该当作没看见,起码应该打个电话报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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