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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父母名下的商品房过户给子女,需要缴纳什么费用?如果子女名下的房产过户给父母,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王新伟 市委副书记 安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您好:

如果将父母名下的商品房过户给子女,需要缴纳什么费用?如果子女名下的房产过户给父母,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网友:shjiujiuyi 来信时间:2016/4/13 10:58:23

市地税局回复:
网友:您好!市地税局于2016/4/15 8:01:49回复:A、转让方一、营业税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财税〔2016〕23号 第二条]2、个人通过出售形式转让住房以外的其他房产:个人转让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项】3、个人通过赠与等非出售形式转让房产:无偿赠与的,视同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但属于“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情形之一的,免征营业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四条】教育费附加率费率统一为3%。【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8号)】地方教育附加费率统一为2%。【依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综〔2011〕4号)】三、土地增值税1、个人通过出售形式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三条】2、个人通过出售形式转让除住房以外的其他房产:有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据实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无法据实征收的,按6%的核定征收率征收土地增值税。【依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0号)第一条第(五)项】四、印花税1、个人通过出售形式转让住房: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二条】2、个人通过出售形式转让除住房以外的其他房产:按“产权转移书据”适用万分之五税率征收印花税。【依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3、个人通过赠与等非出售形式转让房产: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其他情形的无偿赠与不动产按“产权转移书据”适用万分之五税率征收印花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四条】五、个人所得税1、个人通过出售形式转让住房: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规定个人转让住房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核定比例暂按1%执行。【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二条、第三条;《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地税函〔2006〕215号)第一条】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依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地税函〔2006〕215号)第五条】2、个人通过出售形式转让除住房以外的其他房产: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85号)第六条第五款;《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十九条】3、个人通过赠与等非出售形式转让房产: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对赠与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一条】B、受让方一、契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为3%—5%。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河南省契税税率为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三条;《河南省契税实施办法》第五条】1、个人购买住房:契税税率为4%。符合以下情形的享受税收优惠:(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依据:财税〔2016〕23号第一条] 2、个人购买除住房以外的其他房产:契税税率为4%。 3、个人通过赠与等非购买形式取得房产:除“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外,其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第一条】二、印花税1、个人购买住房: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二条】2、个人购买除住房以外的其他房产:按“产权转移书据”适用万分之五税率征收印花税。【依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3、个人通过赠与等非购买形式取得房产:除“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外,无偿赠予不动产按“产权转移书据”适用万分之五税率征收印花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四条】感谢您登录便民网,欢迎您再次登录!
回复时间:2016/4/15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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