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不受指标限制,但职称评定并非就没有门槛,只是这个门槛已经非常低了,不再是横亘在教师晋升职称之间不可逾越了的沟壑了!
【1】本科学历,满足一定年限即可申报高级职称;如果只有大专学历,那么这个年限将延长到25年。
【2】加大乡村教师师德素养在职称评审中的权重,对获得县级以上政府综合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综合性表彰或师德方面表彰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
【3】加大乡村教师学生班主任工作在职称评审中的权重,对担任班主任10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表彰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
【4】乡村教师教学工作要求中的公开课不分层级,不分校内外,同等对待。申报正高级教师(正高级讲师)的教学工作要求中的公开课适当放宽。
【5】乡村教师教科研工作要求中对发表的论文只做参考条件,不作硬性要求。
【6】取消乡村教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取消40周岁以下申报者须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要求。
从择取的这几条我们可以看出,职称评审的门槛已经很低了,一般来说,只要坚持在一线教育工作的,这些荣誉大部分教师都能够满足,但是,门槛虽然降低了,那么申报职称的人必然多了,而受限于名额,教师职称评审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了。
比如有一所乡镇中学今年晋升高级职称的名额只有2名,但是排队等候的教师却有8名,那么意味着将有6名教师无法申报。旧的矛盾解决,必然带来新的矛盾。像我们这边许多学校采取积公制确定申报名额,只要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那么矛盾自然会减少。
其次,在乡村教师工作满20年、30年虽然申评不受名额限制,但是工资却不能兑现,至于何时兑现,那是一个未知数,这个矛盾依然会长时间困扰着教师,打击教师工作积极性。因为如果评下了职称工资却不兑现,那可能会产生更大的社会矛盾。
职称评定条件放松,教育主管部门必将会有“组合拳”,比如一直提倡的“评聘分离”必将提到议事日程上,一定会出台一些配套措施,优化工作环境,朝着更有利于提升教师工作积极性方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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