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正衡中学2011年招生方案
根据常教基〔2011〕5号文件精神,遵循“分级管理、免试入学、自主招生”的原则,现将我校2011年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12个班,招生人数576名。
二、招生条件:
1、思想品德:五年级第一、第二学期,六年级第一学期品德行为评定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2、学习成绩:五年级第一、第二学期,六年级第一学期各学科学期成绩评定等第以“优秀”为主。
3、身体素质:五年级第一、第二学期,六年级第一学期体育学期成绩评定等第“合格”以上(含“合格”)。
三、招生办法:
1、自愿报名
6月4日、5日,天宁、钟楼、新北、戚区及局属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统一在就读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
其他地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我校招生咨询处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具体时间为:8:00-17:00(中午不休息)。
2、小学审核
报名结束后,各小学逐一审核学生送报的相关材料及家长填写的信息,经严格核实准确无误后统一填写《学生信息汇总表》,并将其在校内公示。公示结束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报送我校。
3、初中录取
我校招生工作小组将根据录取条件,认真审核各小学提供的相关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按下列顺序依次录取:
1、五、六年级期间曾获市优秀少先队员称号者。
2、在小学五年级第一、第二学期,六年级第一学期学期成绩评定均为“优秀”者。
3、在小学五年级第一、第二学期,六年级第一学期学期成绩评定为“优秀”等第数量居多者,直至录满分配名额为止。
6月24日下午3:00,在校园网上公示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的拟录取学生名单。
四、收费标准
根据常州市物价局、常州市教育局(常价费〔2009〕77号、常教计〔2009〕16号)文件规定,我校今年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7000元。
五、保障措施
1、我校小升初招生工作遵照“公开程序、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校董事会的领导下,成立由校行政、教导处等相关部门成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的各项工作。
组长:沈慧琴(校长)
成员:张萍(副校长)、陆飞(教导处副主任)、蒋雪梅(学生处副主任)
2、在校董事会的领导下,成立由校党组织、工会、家长委员会成员代表组成的纪检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过程。
组长:卞雁翎(校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封晶晶(教导处副主任)、周瑞平(校工会副主席)
常月(校总务处主任)
王坚冬(家长委员会主任、市房管局法规处处长)
咨询电话:0519-83026893
举报电话:0519-83026898
常州市正衡中学
201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