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雕创作始于自我表现,又终于自我表现,亲历者跟着感觉走,随着意识流,漠视物象的细微末节,不以客观存在为归依。当根木从一个封存的生命转变成了具有特定精神取向的艺术形式的同时,艺术家个性化的人格精神与理想便也寄寓其中,进而化为作品的魂灵。因此,创作就好比生儿育女,由神交而孕育的作品全都有生命,哪怕“三双”不全、“五官”不整甚至无人问津,在心目中依然是“手心手背都是肉”。
伤逝
根体在孤寂中修炼成精,扭曲与舒展,质朴与张扬,丑陋与婀娜,腐朽与永恒都匪夷所思地雅集于一身。面对历尽沧桑、疤痕斑驳的材料,就象是在审视历史,拷问昨天,雕琢今生。在虔诚与感悟中,褪去腐质,截取精华,迎来一个个丰姿绰约、清纯可人的尤物。法国雕塑家罗丹认为,“艺术是要锻炼人自己了解世界,并使别人了解世界。”根雕何尝不是在发现利用自然美的同时,又在启示他人认识自然美,珍惜自然美,追寻自然美?
“物之精神感乎我,我之精神感乎物”。对根雕信徒而言,天有情,物有趣,心灵与自然契合,造化与心源相通。树木的根深扎在山峦岩缝,创作灵感的根则生长在恬淡的心灵空间。创作需要理性,更需要纯情。缺失童稚般的至情至性,则难免灵智堵塞,把艺术生活化,成为急功近利之徒。只有将自然之理趣与“真性情”相参悟,才有望涉足根界的自由王国。
“天地之阴阳刚柔,生长万物均有不齐,常待人力补充之”莫非画家亦深谙根雕之道个中三昧?自然的造化虽然神奇,但却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也正因为艺术的自然是创造而不是拾取,才使得根雕有了存在的价值。为实现这种价值,作者先要成为根的情人,鞍前马后,朝思暮想,“为伊消得人憔悴”。进而甘为根的奴仆,踏破铁鞋,伤筋动骨而乐此不疲。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总有一天会被伊人所接纳,一跃成为根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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