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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乡县建设局关于全县城乡建设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武乡县建设局

关于全县城乡建设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武乡县建设局局长    郝秉章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城乡规划实施执行情况,请予审议,并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科学编制城乡规划,认真抓好规划实施,切实加强规划管理,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龙头作用和前瞻效应,实现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和谐、快速、有序发展。2007年,我县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园林县城,局机关被山西省建设厅命名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先进单位。

一、近年来我县城乡规划的主要做法

(一)广泛宣传,深入贯彻城乡规划法律、法规

城乡规划是有效调控和引导城乡发展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极强的工作。为了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城乡规划意识,使广大群众深刻了解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并自觉遵守规定,我局充分利用每年4月规划法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专栏、组织规划管理人员上街开展咨询、悬挂横幅、聘请专家讲课、组织法制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律、法规。20071028我国新的《城乡规划法》颁布,从200811日起正式实施,我们以此为契机,迅速掀起宣传学习《城乡规划法》高潮。先后分两次组织局内工作人员15人次到太原、长治参加《城乡规划法》专题培训,并多次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在单位学习领会新的《城乡规划法》,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15条,出动宣传车在县城及乡镇进行了流动宣传,散发宣传材料1万份。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学习,提高了全社会的规划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规划氛围,为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精心组织,科学编制城乡规划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城乡规划由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组成。近年来,我县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组织方式,累计投资近500万元用于各个层次的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规划体系。

1、总体规划科学到位。为使城市总体规划更好地指导我县城市化进程,我县委托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院进行了2006年─2020年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编制,20074月我县县城总体规划经长治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开始实施。新一轮《武乡县城总体规划》,规划控制范围扩大至36平方公里,将县城周边的下城、胡庄铺、下关等8个村纳入县城规划区控制范围。

2、专业规划基本配套。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我县先后完成了《县城集中供气专项规划》、《县城消防专项规划》两个专业规划,目前已委托上海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研究院正在编制《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城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两项规划将于今年年底前编制完成。

3、详细规划引领建设。近年来,我县针对城市区域地段现状和城市化发展需求,相继编制并实施了迎宾街、宝塔街、太行东街、红旗路、体北街、太行西街、南外环路等道路建设规划;编制并实施了宝塔休闲广场、红旗桥游园、马牧河水上公园、八路军纪念馆扩建改陈、太行公园、和平广场、县城集中供热等工程建设规划;制定并实施了阳光小区、东声小区、惠民小区、和平小区、太行小区、和信电厂、太行龙湖生态园区、八路军太行纪念馆周围、马牧河两岸及红旗路南端一带区域规划;编制并实施了迎宾东街两侧、太行街东端修建性详细规划。通过各类规划的制定并严格实施,确保了我县城市建设在规划指导下有序进行。

4、村镇规划逐步展开。近年来,我局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职能,加快村镇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4大建制镇中,洪水镇、蟠龙镇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并经批准开始实施,两镇的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编制中;故城镇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准备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 2006年以来,我们完成了省、市下达的10个省级试点村和20个省级推进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砖壁、王家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编制。

5、县域体系规划编制正在进行。今年,我们委托省小城镇发展中心正在编制县域体系规划,该规划方案已邀请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负责人上会讨论,已作进一步修改,近期将向县四大班子汇报审查。

(三)严格执法,确保各项规划顺利实施

1、抓住龙头,规范规划审批程序。为了切实有效地发挥

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及空间的调控作用,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方针,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审批中,我们均实行了严格的规划审查审批制度。一是在方案设计阶段,根据计划批准事项,按照规划控制的指标,对每一个建设项目,从用地性质到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风格及色彩造型等方面都提出明确要求,并出具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单位按要求做出设计方案后,我们认真审查,做到优中选优,保证了规划的高起点和科学性。二是在规划审批过程中,逐级审查,严格把关。一般建设工程,由我局初审后,报县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查,重点建设项目均采取专家评审,四大班子会议专门听取汇报审定,从制度上保证了各项规划设计的较高层次和品位。2006年以来,我局共审查办理选址意见书16宗,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2宗,新增建设用地32.91公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6宗,规划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54.9万元。

2、政务公开,实行阳光规划。近年来,我局把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做到秉公执法,规范执法,自觉维护规划的权威,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一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各职能股室、单位的执法工作职责、责任,制定了内部工作流转程序,建立了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监督检查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行政执法体系。二是推行政务公开制。采取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职责权限、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项目及标准、审批条件及依据,实行“阳光政务六公开”,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三是认真履行限时办结制。各项行政执法许可、审核、备案手续,能立即办的,当场办结;不能立即办的,立即进行研究落实,按法定期限办结。通过加强管理,依法行政,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步入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强化监管,加大违法建筑处罚力度。规划手续办理后,我们进一步加大规划的监督检查,一是把好三关。把好开工放线关,做到定位准确;把好基础垫层完工验线关,控制好建筑平面高度;把好规划竣工验收关,验收不达标的,不予进行工程质量综合验收,对规划验收达标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竣工认可证。二是搞好建设项目规划跟踪检查。城管监察大队专门设立规划监察分队,具体负责对县城建设项目的规划执法巡查,村镇建设管理站对乡镇建设项目每月至少巡查两次以上,重点查处不经规划审批擅自开工和擅自更改规划审批事项的行为。三是对违反规划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处罚。对原金凤凰市场西侧门店、原农修厂门前澡堂等违章建筑,通过组织听证会,下达处罚决定书等程序,进行了限期拆除。2006年以来,我局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20起,其中拆除违章建筑5起,拆除面积260平方米。通过加大执法检查和违章建筑处罚力度,有效地控制了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各项规划控制指标落到实处。

(四)抓住机遇,加快城市建设步伐

近年来,在县城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坚持“拉大框架、完善功能、提升品位、优化环境”的城市发展理念,我县城市建设累计投资12亿元,城市建设步伐大大加快,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城市品位得到明显提升。

1、城市道路建设改造快速推进。近年来,先后对县城迎宾街、宝塔街、太行东街、太行西街、红旗路、丰州路、外环路、凤凰路、体北街、泰安巷、东盛巷、东村巷等县城主要街道进行了建设改造,新建了县城红旗桥、拓宽改造了县城段村桥,共完成建设改造道路全长22公里,县城道路面积达40万平方米,县城道路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今年,重点进行背街小巷硬化改造,目前,体北街延伸、建安巷、旧计委巷、丰华巷、红河台巷硬化改造工程已全面开工,进展顺利,预计6月底前工程全面竣工。

2、广场、游园、绿地建设规模逐步扩大。坚持景点绿化上档次、庭院绿化上水平、公共绿地上规模,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我县近年来进行了大规模的城市绿化。“点”以和平广场、宝塔广场、红旗桥游园、太行公园、滨河游园为中心,建设景观游园和绿地20万余平方米;“线”由迎宾街、红旗路、太行街、外环路等主干道组成,绿化面积8万平方米,构成绿化大框架;“面”由居住小区、机关庭院绿化组成,主要街道实施了拆墙透绿,绿化面积5万平方米。目前,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达6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3.6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0%

3、市政及公用设施不断完善。在进行道路改造的同时,我县相继进行了道路照明、供水、供热、供气、排水、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改造,更新安装路灯4000余盏,县城街道亮化率达98%以上;更新安装县城供水主管网5000余米,新改造铺设排水管网18000,保证了县城排水畅通。实施集中供热工程,县城7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房屋实现了集中供暖。新建水冲式公厕7座,正在建设并即将完工水冲式公3座。污水处理场工程正在建设,预计8月底完工。垃圾处理场工程前期工作基本就绪,正准备开工。

4、住房建设步伐大大加快。近年来,我县通过市场化运作、商品化经营模式开发建设了阳光小区、东声花园小区、和平小区、惠民小区、太行小区,新建住宅房近2000余套,建筑面积达31万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9.6平方米,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方面做了大量

工作,城市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但与城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群众的期望、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划意识不强,特别是县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庄地方领导规划观念淡薄,建设项目不履行规划审批手续,管理不到位,存在随意性。

(二)规划管理和执法中部门配合、协调力度尚需加强。在日常规划管理和违章建筑的查处、整治中,需要乡镇、村以及土地、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目前我县尚未形成整体联动机制,部门间的配合、协调力度尚需加强。

(三)村镇规划编制工作需进一步加快。目前,我县监漳镇和大部分乡镇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尚未编制完成,新农村建设中,列入2007年规划编制任务的40个村,目前完成任务的不达30%,列入2008年新农村规划编制任务的尚未全面推开。规划严重滞后,直接影响着村镇的又好又快建设和发展。

(四)我县村镇规划管理机构人员编制没有落实,无任何收费项目和经费保障,队伍不稳定,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需要不相适应,直接制约着乡镇、村庄规划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城乡规划管理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我们虽然加大了规划内部执法力度,但由于受一些客观因素影响,存在打招呼说情、执法难,行政处罚程序繁杂、执法慢等现象,致使在规划执法中对违法行为发现不及时、查处不力,规划内部执法人员存在畏难思想、怕惹人思想,影响了我县规划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今后工作打算

针对当前我县执行实施城乡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对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规划意识。利用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定进一步被人们所认识、接受、理解和支持,增强各级领导、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遵守规划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规划管理氛围。

(二)加强规划编制工作,不断提高规划质量。加快县城各项专业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进度,加大规划编制经费的投入,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快村镇规划编制进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切实加强规划管理。进一步制定出台结合我县实际的城乡规划管理规范性文件,严格建设工程“一书两证”审批,规范审批程序,增强规划审批和管理的公开性、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明确各规划管理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完善责任制,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城乡规划法得以全面贯彻实施。

(四)加强规划队伍自身建设。理顺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机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村镇规划和建设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加强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适应规划工作的需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城乡规划的执行实施责任重大,任重道远,作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我们一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科学规划、依法管理、热情服务,把我县城乡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我们将以这次人大审议为动力,以人民的满意为工作标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恪尽职守,开拓进取,不断提高规划工作水平,积极推进我县城镇化建设进程,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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