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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学

费希特之所以称哲学为“知识学”(字面意思为“关于科学的理论”)或“关于一般科学的科学”,是因为在他看来,哲学要说明、解释其他各门具体科学或人类知识之条件、基础和界限,其本身也应当是一门严格意义上的科学体系,即从唯一的最高原则推导出来的统一整体。

费希特坚持认为,哲学要统合思维与存在、自由与必然性,知识学就不能是从存在、经验出发的独断论,而只能是“批判的”或“先验的”唯心论,它把出现在意识中的唯一确定的东西作为出发点,除此之外别无他途。费希特从康德哲学出发,以实践理性统御理论理性,把主体的能动性视为人的一切认识与实践活动的真正根据,从而把知识学唯一确定的出发点或最高原则称为“自我”或“本原行动”。这个“本原行动”在主体(“被设定的”或有限的“自我”)与客体(有限的非我)的对立统一运动中不断获得有关自身及其理论与实践行动的规定性,从而建构起“一本导出万殊”“万殊归于一本”的统一体系。

由于《全部知识学基础》是在非常仓促的背景下发表的,费希特对其中的表述并不满意。从1796年开始,他多次尝试用新方法重新阐释知识学。与最初的表述方式不同,这些新著述不但突显了理智直观的意义,还从实践哲学开始,把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结合起来,用实践的东西说明理论的东西,进而阐明整个哲学。按照费希特最初的构想,知识学以得到证明的原则为基础,可以推演出包括自然哲学、法权哲学、道德哲学、宗教哲学等实在学科在内的一切理论知识和实践科学。在耶拿时期,费希特还非常重视法权学说和道德学说这两门实践哲学的讲授与创作。这是因为前者关系到外在自由的实现,后者关系到内在自由的实现。费希特自信知识学是“第一个自由的体系”,它“使人摆脱了自在之物、外部影响的枷锁,在自己的第一原理中把人视为独立不倚的存在者。”

“无神论事件”之后,在谢林等人的批评下,知识学开始发生明显的变化。费希特逐渐认识到,耶拿知识学拥有的关于绝对自明性的知识并没有超出认识而达到绝对。绝对是知识的原始根据,知识是绝对的表现或现象。费希特在不断改进知识学的过程中,先后把知识学的最高根据看作绝对知识、绝对(存在),最终又把绝对存在等同于上帝。随着知识学原理的改变,相关的实践哲学或“设定哲学”呈现出保守的倾向,但他对于人的理性与自由的立场并没有改变,他始终坚信人类历史的发展就是要“自由地、合乎理性地建立自己的一切关系。”因此,尽管他后期的国家学说偏爱国家主义,但他的宗旨在于振奋民族自信,把发展国民教育看作实现世界伦理秩序的必由之径;他虽然以《约翰福音》来解读知识学,但他也强调神圣的生命正是通过个体的自由行动表现出来的。

后期的费希特坚持认为,只有口传心授的私人讲课才能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指责,从而不再公开出版重新阐发的知识学体系。这样一来,其身后留下的十多种阐述知识学的手稿和听课笔记长期不为公众了解。随着20世纪60年代以后巴伐利亚科学院版《费希特全集》的陆续出版,人们才重新发现了“另一个费希特”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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