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来,受“治理”概念在欧美国家兴起的影响,以及森林问题的凸显,森林治理概念及其相关研究越发受到国际学术界的关注。森林治理具有如下五个重要的特征:①将森林视为一种公共池塘资源,而不是私人产品,具有非排他性、竞用性、系统性、多功能性。②强调主体多元化。森林治理涵盖了全球、区域、国家、地区、地方、社区等多层次的不同主体,不仅包括政府,也可以是社区、农户、企业、社会组织等非政府主体,以及它们的伙伴关系和合作组织。③强调过程性和互动性。不同主体相互协调和平等合作,而不是依靠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④强调治理模式多样化。除了传统的行政管制,自主治理和市场机制变得日益重要、不可或缺。⑤强调协调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而不是追求单一功能。森林治理不仅追求物质产出目标,还追求生态、社会、文化价值,后者甚至比前者更为重要。
森林治理在国际林业政策和研究领域兴起的原因包括:①认识到森林资源作为一种公共池塘资源,具有非排他性、竞用性、复杂性、多功能性等特征,需要协调多层级、不同利益主体的关系,以协同森林的多种功能。②认识到市场化、分权改革、全球化使社区、企业、非政府组织等非政府主体已成为森林治理的重要力量,需要对森林相关的体制、组织、制度、政策进行创新,以协调多元主体的参与和需求。③认识到没有任何治理安排可以包治百病,需要综合采用政府、市场、社会、社区机制解决复杂多样的森林问题,如毁林、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森林治理研究已成为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受到学者的广泛重视。
良好的森林治理是各国林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一般而言,森林治理水平包括可持续性、效率、有效性、参与、透明、问责、能力等多个维度,涉及产权、林地利用、森林管理、收益分配、多部门协调、政策制定等多个领域,需要开发综合的指标体系进行衡量。世界资源研究所、联合国粮农组织分别组织专家学者开发了森林治理指标体系,正逐步用于对国家、地区、地方等不同层次森林治理水平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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