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输出包括国际劳务输出和国内劳务输出。国际劳务输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获得了较大发展,已成为许多国家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形式。现代意义上的劳务输出必须以劳动者自由身份的确立为前提。因此,殖民主义时期的奴隶贸易,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务输出。
劳务输出主要分为两类:①向国外派遣劳务人员。即由一国向国外派遣劳务人员去工作。它属于要素性劳务,是劳动力要素在国际间的流动。劳动力流动的形式既可以是永久性移民,也可以是临时性劳工流动,即一国劳工在国外从事短时期的工作,在工作完成后即回国。临时性劳工流动既可以是自发的,也可以是有组织的。②向国外提供各种服务。它属于非要素性劳务,因为此类劳务并不一定是通过劳动力的流动方式来完成劳务供给的。例如,为国外客户提供海洋、航空等运输服务;向国外提供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向国外提供银行保险等服务;接待外国游客在本国游览观光等。非要素性劳务的提供可以在国外,也可在国内(如旅游),其盈利性一般远大于要素劳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与一些国家和地区积极开展劳务合作,派遣了许多劳务人员,但大多是对外援助性质。中国真正的劳务输出是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中国的劳务输出的形式主要有:①通过对外承包工程带动的劳务输出。②境内企业与国外雇主签订劳务合同派出劳务人员。③在境外投资设厂、兴办企业派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培训人员。④成套设备的出口需本国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⑤民间劳务输出。劳动者个人通过各种渠道自己联系出国谋职。通过这些形式的劳务输出,对于增加中国外汇收入、改善中国就业状况、带动商品出口、提高劳动力素质、加强国际劳务合作,推动对外经济往来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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