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成员面临的基本风险,相应地建立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照护保险等一系列制度,构成社会保险的项目体系。
社会养老保险是以保险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年金的老年风险保障项目,其目的是让老年人有一笔稳定的收入,用以基本购买生活资料和相关服务。在社会保障诸项目中,养老保险具有惠及面广、所需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现阶段,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三个:一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颁行,2005年修改);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4),其前身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99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1);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2015),在此之前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人员一直适用20世纪50年代初制定的退休金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建立的,在社会成员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主要目的是避免参保人员因疾病而无力获得基本医治,同时尽快恢复患者身体健康和劳动能力。现阶段,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两个:一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998年建立,简称职工医保),面向全体工薪劳动者;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6),前身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7)。
工伤保险是历史上最早出现的社会保险项目,其职责是为工薪劳动者提供职业伤害保障,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是其所保障的主要风险。中国现行制度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2010)。通过用人单位缴纳等筹资形成基金,当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是国家对因非自愿失业而暂时中断经济收入来源的劳动者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安排。最早在1986年,国务院颁布《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后来该项制度又经过多次修改,现行制度的主要依据是199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通过对非自愿失业者提供物质帮助,使之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得以维持,从而为他们再就业提供缓冲期,有时间寻找新工作。同时,失业保险还为失业者提供就业培训和指导,促使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
生育保险承担着为生育职工提供医疗服务、生育休假和劳动中断收入补偿的职责,是一项专门保护女职工及婴儿的社会政策,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项目。现行制度的主要依据是《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1994年),近来有关部门拟出台新的《生育保险办法》。
照护保险是通过保险方式对被保险人因衰老、疾病、意外伤害或身体器官衰弱等导致身体功能全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居家或在护理机构接受他人提供护理服务所发生的长期的、高额的护理费用损失给予补偿的一种保险。
社会保险结构体系,是指根据参保对象的身份不同而划分成不同的制度,据此可以区分为全民社会保险以及面向劳动者的社会保险。
全民社会保险明确全体国民都享有社会保险权,保障范围是一国的全体居民。在某些国家,在该国工作并且在该国纳税的非本国居民也适用于强制的全民保险,但居住于本国、工作在海外并且在工作地纳税的人群被排除在该项制度之外。中国目前实行的是全民社会保险,其结构体系包括针对工薪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针对非工薪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面向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是要基于人们的职业活动而向他们提供社会保护的一种制度安排,其中劳动者可以分为工薪劳动者、自雇劳动者和公务员三大类,保险的主体不能通过单一模式予以确定,分类的因素会被考虑在内。
社会保险各参与主体,即政府、企业、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各主体参与制度的程度。其中,政府在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中处于主体地位,企业和个人均应该承担相应的缴费义务。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