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毒理实验资料是制定人类环境中最高容许浓度的重要根据。但在运用这些资料时,为了确保人类的安全,必须根据该毒物毒作用带的宽窄和其他毒理学资料,将动物实验所得的毒物阈浓度(或剂量),再适当降低若干倍(即取其若干分之一)作为试行最高容许浓度(或剂量)。这个降低的倍数(即若干分之一的分母),即称之为安全系数,此系数可为1~100不等。制定不同环境中的最高容许浓度时所采用的安全系数有所不同,车间空气中所用安全系数绝大多数在20以下;个别的也可达到200以上。制定食物中化学物的最高容许浓度时所采用的安全系数一般多定为100。这个数字的理论根据是:不同毒物对不同动物的毒性相差约为10倍,同一种动物个体之间的敏感性相差大约也是10倍。即按10×10=100而制定的。但安全系数是人为的,受研究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是十分明显的,在具体运用时应根据已往的经验和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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