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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大师林语堂谈英语精读及把字义用法精细的咀嚼出来

所谓精读,也有个方法,不是临时抱佛脚,硬记下去所能成功。有四点最重要:

第一就是朗诵及朗诵之变通方式—默诵

凡字句,必求得声音之正,然后念出来。声音不正,脑中声音的印象(auditory image)模糊,必念不好。脑中的印象清楚,在朗诵不便之时,也可默诵。

第二就是体会

背诵有活法与死法之别,鹦鹉能言的背法是无认识而无用的。正当的背诵应与体会同为事,就是书上看了一句,得其句法句义,然后闭书体会其意义,试用英语说出。说不出再看书,再闭书,再体会,再尝试,这是正当的背诵方法。譬如我们看见一句I want to see if the bird is dead ,知道这see if的成语是很有用的,就闭书体会这个意思,看看传达得出来否。用这方法,无论读何书,都可凝神体会,默诵,自己试说一次,这样读书易得益处。但是读音必清楚,不清楚就不易默诵,因为缺少那字句的声音印象。

第三以成语或全句为主

譬如单记sharp字很难,学者最多在心中“sharp ---sharp –sharp –s-h –a –r –p –sharp 尖利”念了几遍,然而因为缺少联想的内容,这五分十分又便忘记。又如学claw 字,学者心中claw –c –l –a –w –claw 这样念,也觉得吃力而无意义。但是如这样念一句The woodpecker has sharp,同时可学claws,woodpedker,sharp,claws三字,三字又各有实在联母的关系,记起来就省力。有时不必全句体会默诵,只须默诵有用的半句或一部便可。

第四(最重要)明白字的用法

所谓咀嚼,就是把字义用法精细的咀嚼出来。从前有学生来问我某字之义,我正答一中文译语,而尚未讲下去,他已满足走开了,这种学生,英文一世也念不好。譬如某人的演讲冗长无味,英文叫做tedious ,学生来问,我说tedious是“讨厌”,学生满足回去,启一隅不以三隅反,后来做出论文,说在电影院看见前排一对男女卿卿我我的蜜语,甚觉讨厌,就写了一句I felt very tedious.这种人读书不精,永无好成绩,犹如不通的熟师,一世考不得功名。因为我们细把tedious 的用法咀嚼玩味一会,知道(一)冗长无味之演说书籍科目功课叫做tedious,(二)刺刺不休的人也可说是tedious,(三)事情麻也叫做tedious

咀嚼

照以上心理的依据,现代语言教学家都认“精读” (intensive reading )与“泛览”(extensive reading )一样的重要。精读就是咀嚼,泛览就是涉猎。同时也有“朗诵”与“静阅”(silent reading 又称“快读”rapid reading )的分别。精读咀嚼自然重要,然非博览,快读,则所阅过的文字有限,无论如何精细,不会有好成绩。因为精读近于强记,博览才得多次重叠的经验。但是所谓精读,也有个方法,不是临时抱佛脚,硬记下去所能成功。有四点最重要:

第一就是朗诵及朗诵之变通方式—默诵

凡字句,必求得声音之正,然后念出来。声音不正,脑中声音的印象(auditory image)模糊,必念不好。脑中的印象清楚,在朗诵不便之时,也可默诵。

第二就是体会

背诵有活法与死法之别,鹦鹉能言的背法是无认识而无用的。正当的背诵应与体会同为事,就是书上看了一句,得其句法句义,然后闭书体会其意义,试用英语说出。说不出再看书,再闭书,再体会,再尝试,这是正当的背诵方法。譬如我们看见一句I want to see if the bird is dead ,知道这see if的成语是很有用的,就闭书体会这个意思,看看传达得出来否。用这方法,无论读何书,都可凝神体会,默诵,自己试说一次,这样读书易得益处。但是读音必清楚,不清楚就不易默诵,因为缺少那字句的声音印象。

第三以成语或全句为主

譬如单记sharp字很难,学者最多在心中 “sharp —sharp –sharp –s-h –a –r –p –sharp 尖利”念了几遍,然而因为缺少联想的内容,这五分十分又便忘记。又如学claw字,学者心中claw –c –l –a –w –claw 这样念,也觉得吃力而无意义。但是如这样念一句The woodpecker has sharp,同时可学claws,woodpedker,sharp,claws三字,三字又各有实在联母的关系,记起来就省力。有时不必全句体会默诵,只须默诵有用的半句或一部便可。

第四(最重要)明字的用法

所谓咀嚼,就是把字义用法精细的咀嚼出来。从前有学生来问我某字之义,我正答一中文译语,而尚未讲下去,他已满足走开了,这种学生,英文一世也念不好。譬如某人的演讲冗长无味,英文叫做tedious ,学生来问,我说tedious是“讨厌”,学生满足回去,启一隅不以三隅反,后来做出论文,说在电影院看见前排一对男女卿卿我我的蜜语,甚觉讨厌,就写了一句I felt very tedious.这种人读书不精,永无好成绩,犹如不通的熟师,一世考不得功名。因为我们细把tedious 的用法咀嚼玩味一会,知道(一)冗长无味之演说书籍科目功课叫做tedious,(二)刺刺不休的人也可说是tedious,(三)事情麻也叫做 tedious

然麻烦固然讨厌,而讨厌未必麻烦。那位学生却说真光电影院的一对男女切切私语甚觉“麻烦”,自然是不通。那位学生若肯让我讲下去,举以上的例说明其用法,就不至于做出这种不通的句子。而且讨人厌的人可以说是tedious,自己觉某事讨厌的人,在英文却不能讲I felt very tedious。讨人厌之事叫做boring(主动的),而觉得讨厌的人,只好说bored(被动的),如此分别清楚,精细玩味,才不会做出似通不通的文章。凡遇一字,必澈底明白其用法及精义,然后可以放弃。这种的咀嚼法子,用功虽苦,乐处也不少,而收获必大,因为他玩味过的字,都易记得,而能使用适当。其实中文西文读书方法相同,读中文的人,若不能精细玩味“孱弱”、“萎弱”、“懦弱”的不同,用字必然不当。从前北大考新生的卷子,我就看见“夫以中国广大之历史,据磊落之神州,民种富强,土地肥壮,而至今日昌盛不如列强者何也”这样的妙文。这种人在概是没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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