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1年12月27日下午17时许,犯罪嫌疑人杨俊全的儿子杨巡放学回家的途中,在织金县桂果中学对面的“金禹桥”上与同学孟远伦等人打斗。打斗中,杨巡从身上拨出“跳刀”将孟远伦杀伤致死。杨巡杀死孟远伦后,其父母及亲戚杨俊全、吴会、张青联、吴忠贤等人出资帮助并送其往云南省玉溪市逃逸。
织金县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与桂果派出所联合在云南省通海县河西镇将杨巡抓获归案。根据查明的事实,警方将涉嫌包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杨俊全、吴会、张青联、吴忠贤依法刑事拘留。
法官说法: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案中,杨巡的家人明知其杀死了人还出资助其逃跑,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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