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片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名称】
英文名: Paracetamol Tablets
通用名: 对乙酰氨基酚片
商品名: 对乙酰氨基酚片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适应症】
解热镇痛类药,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规格】
0.1 g。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 0.3~0.6 g(一次 3~6 片),根据需要一日 3~4 次,一日用量不宜超过 2 g(20 片)。退热治疗一般不超过 3 天,镇痛给药不宜超过 10 天。儿童按体重一次 10~15 mg/kg,每 4~6 小时 1 次;12 岁以下儿童每 24 小时不超过 5 次剂量,疗程不超过 5 天。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不良反应】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
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 5 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 3 天,除非另有医嘱。
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
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对诊断的干扰:
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
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
测定尿 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用药须知】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儿童用药】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在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剂,尤其是应用巴比妥类或抗惊厥药的患者,长期或大量服用本品时,更有发生肝脏毒性的危险。
本品与氯霉素合用,可延长后者的半衰期,增强其毒性。
与抗凝血药合用,可增强抗凝血作用,故要调整抗凝血药的用量。
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时,有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本品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Zidovudine)合用时,可增加其毒性,应避免同时应用。
【药物过量】
本品服用过量时,可很快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厌食、多汗等症状,且可持续 24 小时。2~4 天内可出现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肝区疼痛、肝肿大或黄疸。第 4~6 天可出现明显的肝功能衰竭以及凝血障碍、消化道出血、DIC、低血糖、酸中毒、心律失常、心衰或肾小管坏死。曾有报道一次服用 815 g 可致严重肝坏死,并于数日内死亡。解救应及时洗胃或催吐,给予拮抗剂 N-乙酰半胱氨酸(开始时按体重给予 140 mg/kg 口服,然后 70 mg/kg 每 4 小时 1 次,共 17 次;病情严重时可静脉给药,将药物溶于 5%葡萄糖溶液 200 ml 中静滴)或口服甲硫氨酸,对肝脏有保护作用。不得给活性炭,因它可影响解救药的吸收。拮抗剂宜尽早应用,12 小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 24 小时则疗效较差。同时还应给予其他疗法,如血液透析等。
【药理作用】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环氧化酶,选择性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的合成,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作用较阿司匹林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品无明显抗炎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而完全,吸收后在体内分布均匀。口服后 0.5~2 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 25%~50%。本品 90%~95%在肝脏代谢,主要代谢产物为葡糖醛酸及硫酸结合物。主要以与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24 小时内约有 3%以原形随尿排出。其血浆半衰期为 1~3 小时,肾功能不全时半衰期不受影响,但肝功能不全患者及新生儿、老年人半衰期有所延长,而小儿则有所缩短。能通过乳汁分泌。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贮藏】
密闭保存。
【包装】
塑料瓶包装,20 片/瓶。
【有效期】
24 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 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 H33021739
【是否OTC】
乙类 OTC
【生产企业】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药物分类】
解热镇痛和其他镇痛药
【核准日期】
2007 年 06 月 15 日
【修改日期】
2013 年 04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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