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有孝顺的意思,旧指奉养父母所应做到的。
《尔雅》对孝的定义是:“善事父母为孝”。汉代贾谊的《新书》界定为“子爱利亲谓之孝”。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的解释:“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许慎认为,“孝”字是由“老”字省去右下角的形体,和“子”字组合而成的一个会意字。“孝”的古文字形与“善事父母”之义是吻合的,因而孝就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是家庭中晚辈在处理与长辈的关系时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孝”作为一个伦理观念正式提出是在西周。在西周,孝的含义有:
尊祖敬宗。尽孝的方式主要是祭祀,在宗庙通过奉献供品祭祀祖先,尽孝的对象是死去的人,这带一定的宗教形式。
传宗接代。在周朝的人们看来,祖先是我辈的生命之所生,因此,崇拜祖先就是把祖先的生命延续下去,生生不息。
《 温公家范》司马光的成功人生经验总结,体现了儒家思想处理家庭的原则、方法。是现代家庭教育重要参照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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