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买一赠一商品的性质并非是赠与

我国《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愿意接受赠与的合同”。因而成立赠与关系要满足两个要件:第一,赠与对赠与人的行为是无偿的,而不得有偿;第二,受赠人_应表示接受赠与。“买一赠一”中的赠与,透过现象的本质,我们可以发现不是无偿的,而是附义务的或是有条件的:因而接受的赠与品仍然是通过有价交换而取得的,只不过消费者不必直接就该商品的价格负担付款义务,付款义务已经转移到赠与前提条件的商品买卖中了。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赠予合同有偿还是无偿
合同法第186条的理解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借热搜事件聊聊承诺捐赠后能否拒捐
民法典:什么情形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有哪些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