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野鹤老人 原著
湖南 李文辉觉子 增删
楚江 李我平 鉴定
兴词举讼章第九十七
【原文】
官父同兴,公庭有理;父官克世,受屈含冤。
世化退神、世空、世破、卦变六冲、世被刑冲,终不成讼。财与子孙发动,克破文书官鬼,亦不成之。
【今译】
官鬼和父母爻一同发动,主在法庭上得理;父母与官鬼克世爻,主受屈含冤。
世爻化退神、落空、月破、卦变六冲、世被刑冲,终究不会造成诉讼。妻财和子孙发动,克破文书和官鬼,也构不成诉讼。
注:后文卦例都用卦图,不用点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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