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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玉形象新论
被阅览数: 433 次 来源: 【原载】 《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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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史,诚然是一部封建主义文化统治的历史,然而在此之外,它更是一部男性中心主义文化的霸权史。这种霸权,既表现为外在的社会权力统治,更表现为内在的、不为一般人所察觉到的内在文化统治;男性不仅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主体姿态,成为社会权力金字塔机制的顶层,还由此成为主流文化话语的占有者。在这种文化机制中,女性只不过是个被言说的他者,是个相对男性而言的异质存在和被看的客体,被男性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父权意识形态,冠冕堂皇地驱逐出文化的神圣殿堂———可以这样说:女人无史!在男性话语的笼罩下,女人只不过是个无名的存在者,而男性对她拥有命名权和规范权———她身份不明,角色未定,一切有赖男性对她进行定义:诸如“三从四德”、“相夫教子”、“举案齐眉”等等。如果说女性是一张白纸,那么男性是就唯一合法的书写者;如果说女性是一个纯粹文本,那么男性就是唯一权威的阐释者。
这种男性中心主义的文化话语,遍播了整个历史文本,占据了几乎整个历史舞台,以致于许多表面看来是为女性大唱赞歌的文本,其内在深层的无意识价值指向仍是男性中心主义的;而传统的文化阐释史由于同样被男性中心主义文化所渗透,因而在高度评价这些女性颂歌的同时,又有意无意地强化了男性价值视角。
《红楼梦》及其阐释史就是一个这样的例子。作为一部父权社会发展至顶峰时期的代表性文本,它在女性颂歌的表象背后,同样隐藏着大量的男权意识形态。这种文化集体无意识不仅体现在贾府的“男人”身上,也同样积淀在宝玉这个“女男人”———用传统观点来说,即半男半女、非男非女———的身上。
在父权中心主义文化统治的贾府,活跃着一批男性话语操纵者,他们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一、象征宗法父权的男性———贾政、贾赦、贾珍等人。他们在贾府具有绝对的中心地位,女性对他们而言,只不过是一个玩偶,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欲望需求支配女性、玩弄女性,女性在他们那里完全没有主体权,仅仅作为一个客体存在:为了满足升官发财的欲望,贾政可以把亲生女儿元春送入皇宫,哪怕她过的是种与世隔绝的非人生活;为了满足兽欲,贾珍不惜奸淫儿媳可卿,而贾赦则可以逼死鸳鸯。
二、男性话语的异化者———贾母、王夫人等女眷,表面看来,她们是女性,但事实上,她们由于业已被男性文化价值所整合,并已进入到男性权力的机制之中,因此拥有与男性同样的统治权,她们付出的代价(当然是不知不觉的)是失却了女性独特的体验和言说方式,而改用男性的口吻、立场和话语去言说,成为大观园中对女性挥舞着“三从四德”魔杖的男性话语的执行者、女性群体的直接统治者和命名者———她们可以驱逐违反父权意识形态的司琪、入画等人,也可以站在男性话语的立场上逼死金钏儿。
与上述这些男权话语的操纵者不同的是宝玉,他反对“钓名沽誉”、“立身扬名”,视这些人为“国贼禄鬼之流”,他讨厌传统的男性,喜欢清净洁白的女儿,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女儿们的悲剧结局常常牵动他敏感的神经,令他愁肠百结:多愁善感的他为金钏儿的死“五内摧伤”;晴雯之死则使他痛写《芙蓉女儿诔》,为之“焚帛祭茗”;就连鸳鸯的死也把他“唬得双眼直竖”,“死命的才哭出来”,复又“大笑”不止……如此种种,不胜枚举,故此在传统的红学史上,宝玉既是一个反传统、反世俗的文化典型,又是一个女性群体代言人的典型。
表面来看,宝玉似乎反对一切男权主义话语。他把父权中心文化的经邦济世、孔孟之道贬为前人的“无故生事”,认为它是用来导“须眉浊物”的,所以对此不屑一顾;他对宝钗、袭人被男性中心主义价值所浸透的女性叹惋不已,认为她们“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他“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拒绝走仕途之路。这一切,与父权社会的价值观(在贾府,它的载体是贾政等人)形成了尖锐对立。为了拯救这父权制家族的唯一接班人,贾政等人可说是费尽了心机,甚至不惜以棍棒相逼,但事与愿违,尽管遭受不止一次严厉斥责,甚至残酷鞭刑,宝玉反而更加痛恨父权文化、厌恶男权话语了。———他不仅对贾政有了一种本能的逃避心理(每次从贾政那里出来,总是一路小跑,唯恐避之不及),而且对男权话语的劝戒变得敏感起来:对宝钗、袭人、湘云的规劝,他不止一次表示反感,认为那是“混帐话”;当他见了甄宝玉,“以为得了知己”,必是和自己“同心”时,然而甄宝玉一开口,谈的都是些“文章经济”,宝玉很快就觉得“这话头又近禄蠹的旧套”,“愈听愈不耐烦”;……
宝玉逃避男性主流话语,拒绝父权意识形态,俨然成为一个父权社会的游离者。但是,他真的是彻彻底底一个反父权中心主义的典型吗?从女性主义文化角度看,不尽然!
宝玉是贾府的唯一继承者,他在大观园中拥有绝对的中心地位,在贾母的娇宠和姐妹们的呵护下,他把大观园当作自己的乐园,在美女如林的女儿国中,宝玉只要自己喜欢,便可以随意与女儿们耳鬓厮磨,甚至吃女儿们嘴上的胭脂,不管女儿们愿意与否。然而,宝玉的这一特权是父权社会授予的,它带着浓重的男性中心主义色彩。宝玉能反对一切,却无力拒绝男权社会加之于自身的这种特权;但接受了这种特权,也就意味着接受了隐含在这种特权中的父权文化价值。事实上,在宝玉反男权文化的表象背后,的确仍然隐含着大量的男权意识碎片。在宝玉的潜意识中,女性仍然是一个客体,一个被看者,而他自己则理所当然的是一个主体,一个看者。在他那里,女性永远是一个被欣赏者,而他自己则是姹紫嫣红的大观园群芳中的中心。从这一点出发,宝玉对金钏儿说出这种话也顺理成章了:“我明日和太太讨你,咱们在一处罢。”宝玉在大观园中有随意挑选任何丫鬟为伴的特权,在宝玉看来,这种特权似乎天经地义,而其男性权力性质则被他忽略;他潜意识里欣然接受了这种特权,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面对女性,把她们视为自己的一个观照对象和审美对象,因而可以为所欲为,在这种心态下,也就不难理解宝玉为什么会对袭人说出这样一番话:“比如我此时若果有造化,该死于此时的,趁你们在,我就死了,再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也不托生为人,就是我死的得时了。”显然,宝玉认为自己必然得到所有女子的眼泪和同情,就如他必然能得到大观园女子的芳心一样。他说的那样自信,那样痴情,对女性表面的爱与温柔掩盖了他内心深处潜意识中的男性中心主义视角。
我们不妨再来看一个例子。
在传统红学看来,宝玉无疑是一个女性群体的代言人,他不仅懂得怜香惜玉,而且还尊重女性,爱护女性,典型事例之一即在金钏儿死后宝玉的表现:他“五内摧伤”,“恨不得此时也身亡命殒,跟了金钏儿去”,这种表现,的确是很可以令人感动,将宝玉视为一个女性护花使者。
然而,真的如此吗?
我们且来看看事情的原委:
宝玉在盛暑的午后,苦于找不到玩伴,百无聊赖之际,进入王夫人的房间,与正在为睡着的王夫人捶腿的金钏儿玩笑解闷,没料到,就在宝玉与金钏儿私语的兴头上,王夫人突然翻身起来,敏感的宝玉预感到王夫人可能会以父权话语对他进行一番他极为厌恶的说教,所以就“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一溜烟”跑了。这“一溜”的结果,便是金钏儿随后投井而死。———大观园中群芳中的一朵鲜花就这样夭亡了。对此宝玉不但似乎无可指责,还以他对金钏儿的深切悼念赢得了后世读者的赞赏。然而,就在宝玉的这种伤感和后世读者的赞赏中,现实的真相被有意无意的遮蔽了:一、在金钏儿事件中,宝玉一开始就是个主动者———他主动去挑逗金钏儿说话,然而在王夫人醒来后,他又成了个逃兵,逃离了现场,把一切可能后果都撂给了金钏儿独自承担;
二、宝玉应该清楚地知道,他与金钏儿的地位是一主一奴,两人若犯同一过错,所受责罚有着天壤之别;
三、接下来,宝玉更应该明白,如果他能勇敢地留下来,主动承担责任,为金钏儿辨白,那么他至多不过是从母亲那里再多领受一顿无伤大雅的说教,然而金钏儿却可以因此不必蒙羞,当然也就可以不必去自杀;但令人遗撼的是,从王夫人那里出来后,他又忙进大观园找别的女儿取乐去了,唯一的感觉是觉得在金钏儿那里玩得“没趣”;
四、即使当时宝玉没有留下来,那么事后他总可以去看一下金钏儿吧?有他的安抚,金钏儿是否就可能不会想不开去寻短见呢?
五、就算宝玉没想那么多,在金钏儿死后他总应该感到良心不安吧?然而,他只不过是习惯性地伤感而已,连一点最起码的忏悔与自责都没有,仿佛在一个生命的殒亡面前,他只是个旁观者!
六、结论:宝玉不仅自始至终参与了金钏儿事件,而且负有不可开脱的责任(他不去主动挑逗金钏儿,就不会有接下来的一系列事件;他若能不“一溜烟”跑了,而是留下来卫护金钏儿,也就不会有悲剧发生;“一溜烟”跑后,若他还依然记挂着金钏儿,就该找机会来安慰她,那么金钏儿或许也不至会去寻死)!
七 、原因:之所以如此,就在于宝玉潜意识中的男性中心主义文化积淀,在这种积淀的内在制约下,他关心的只不过是自己的主体感受,而无法摆脱自己的男性主宰角色,无法摆脱将女性视为“他者”、“客体”的潜在意识,因而他无从产生对女性应有的责任感,在宝玉看来,金钏儿如其他女性一样,不过是大观园群芳中的一员而已,她对于他与其说是一个自我主体的个体性生命存在,不如说是一个晶莹透亮、美丽可爱的天然审美对象。因而,金钏儿之死,不过如一朵花的凋萎,虽暂时令宝玉黯然神伤,但丝毫不能伤及他的男性自我中心主义。
从以上的论述来看,宝玉无疑是一个潜在的男性自我中心主义者,这种判断似乎有贬低宝玉之嫌。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与其他的男性自我中心主义者相比,宝玉仍有其独特之处:贾政、贾赦们只是把女性视为欲望的对象或玩物,是带着一种现实功利的眼光去玩弄、玷污、摧残女性,他们与女性的关系是一种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女性的命运被操纵在他们手上,因而他们对女性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从不尊重女性的个体尊严与生命价值;与此相比,宝玉虽不能摆脱男性中心主义文化的内在制约,但他对女性的态度已完全不同于传统男性眼光,在他眼里,女性首先代表了一种与男性话语的“经济文章”相对的异质文化(男人是“泥”,女人是“水”);其次,更重要的是,女性还是一种非世俗的纯美的象征,令人见了便觉“清爽”,便觉耳目一新,因而他赞美女性,向往女性(恨不得自己成为一个女儿身),将女性当作人间美的极致,当作逃离污浊现世的避难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宝玉的确是个前所未有的女性代言人,因为唯有他是把女性当作与男性相对立、乃至高于男性的文化本体来讴歌。如果将大观园中众女性比作满园鲜花,那么在贾政们看来,这些鲜花无非是采摘、玩弄、取乐的对象而已,其兴衰死活是可以不必过问不必关心不必在意的;而宝玉则不同,他是一个纯粹的赏花者与爱花者,对着满园春色赞不绝口、留连忘返,他关心每一朵鲜花的命运,为每一朵鲜花的夭亡伤悼不已,他甚至希望自己也能变成大观园中的一朵鲜花,从而逃离污浊尘世。
然而就在此处,宝玉一方面显现了他的独特与叛逆性,另一方面却也暴露出他潜意识中的另一面。尽管宝玉是个不折不扣的爱花者,然而在大观园群芳中,他是一个群星拱月般的中心,由于传统的男性中心主义文化的渗透,他不可能意识得到自己的自我中心意识,因而他虽也赞美、尊重女性,但他只不过是把女性当作一个纯粹的美学对象来对待,从自我中心意识出发,他对女性是一种任意挑选的主体姿态,女性依然是一个供他挑选的对象群体,女性的个体生命体验与自我生命情思在宝玉那里依然没有复活,依然得不到应有的凸现,相反,在很多时候,宝玉对女性的赞美与爱护反而常常成为他对自己独特性价值的确证———晴雯之死即一例证:“痴公子杜撰芙蓉诔”是《红楼梦》中的精彩华章,宝玉对晴雯的吊祭向来令人拍案叫绝,然而,如果仔细阅读原文,我们就可以发现,在宝玉吊祭晴雯的心态中,隐藏着一种不易令人发现的自我中心主义:宝玉之所以决定要去芙蓉前一祭,只不过是觉得如此举动“
比俗人去灵前祭吊更觉别致”而已,其目的是为了突出自己高俗人一等,不同一般,如此一来,本应该是一场纯粹的祭吊就巧妙地被置换为宝玉对自己特立独行、不染尘俗的品行的确证;宝玉的诔文亦然,他之写吊文并非是听从内心情感的支配,抒发自己的真情,而是相反,他只不过要借此追求一种“别开生面,另立排场,风流奇异”(第七十八回)的效果,因而“宁使文不足悲有余,万不可尚文藻而反失悲戚”,由此来看,宝玉只不过是为文而文,其目的,乃在于以此反证自己不“若世俗之拘拘于方寸之间”而已!这样一来,对晴雯的悼念便失去了其应有意义,成为宝玉用作自我价值确证的材料。
鉴于宝玉形象的文化意义在传统“红学”中的独特地位,本文的上述论断或有令人难以接受之处。然而,从女性主义文化视角对《红楼梦》进行研究,本文还只不过是个不成熟的尝试;文中肤浅之处必然难免,敬请多多指教。
【作者】黄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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