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4月保险公司经营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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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保险业启用了新的会计准则,新准则下的“保费收入”为旧会计制度下的“保费收入”加“分保费收入”之和。而“原保险保费收入”与旧会计制度下的“保费收入”统计指标内涵一致。2007年1-4月,我国保险行业各项收支指标增速加快,但总体来看赔款量急剧增加,1-4月的累积值接近去年全年的六成,而同期保费收入只达到去年全年。单月来看,2007年4月,我国境内保险行业的主要收支项目在上月突增后出现下降,只有营业费用略有提高。与去年同期相比,4月份保险业各项收支额同比增长依然较大,其中赔款、给付额的同比接近50%。 2007年第1-4月,全国原保险保费收入2531.8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78%,增速较上年同期加快13.12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710.38亿元,同比增长3.91%;人身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821.48亿元,同比增长-6.47%。人身险中寿险、健康险、意外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占人身险总收入的90.09%、6.57%和3.34%。1-4月,我国境内保险行业累计赔款给付额为854.09亿元,同比增长99.84%,大大高于同期累计收入的增长,增幅较上年同期明显上升77.79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的赔款、给付额为287.03亿元,同比增长-10.64%;人身险为567.06亿元,是去年同期的1.5倍左右。寿险、健康险、意外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占人身险总赔付额的90.17%、6.45%和3.38%。 1-4月,我国境内保险行业累计业务及管理费为244.58亿元,同比增长35.27%,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12.07个百分点。2007年1-4月,境内保险公司的赔款、给付额和营业费用分别占当月原保险保费收入的33.73%和9.66%,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了12.84%和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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