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昌尧讲税“营改增系列之三”中,我跟大家谈到了酒店行业营改增,“前台”该如何规范,才能规避税收风险?那么今天我再来跟大家谈谈酒店行业营改增,“后台”该如何清理,才能有效降低税负?这个话题,36号文从颁布到今天,已经有半个多月了,各路税收大侠都在各显神通的解读与分析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可很少有人关注这个不起眼而又离不开的行业--酒店行业。
如果一说要降低税负,大家首先想到的应该就是“多找进项”、“多找税率高的进项”,如何找?怎么找?什么时候找?不知道,下面我们来一起探讨一下吧。
以前在营业税时期,我们酒店行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在进货渠道上也是各有绝招。在酒店用品采购上,找淘宝、找批发、找工厂,那里便宜那里买,因为只要有发票就行,不考虑增值税抵扣问题,可营改增后,有专用发票不一定就合算,没有专用发票不一定就不合算,因为,一切都变了,我们的思路也得变,经营分析的方式也得变。
例如:酒店采购洗法水,从一般纳税人A处采购50元(含税),税率17%,从小规模纳税人B处采购40元(含税),征收率3%,不得抵扣,从谁采购对企业有利?一般人肯定会以为从一般纳税人A处采购合算,实际上恰恰相当,增值税只是我们企业经营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我们经营企业最终的目的是要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通过我的测算,只有当小规模纳税人B的价格是41.87元(含税),无论从A或B企业采购才没有区别,否则,如果价格一定的话,B企业价格低于41.87元(含税),则从B企业采购比从A企业采购合算。那么也就是说,当从一般纳税人A(税率17%,可抵扣进项税额)与小规模纳税人B(税率3%,不可抵扣进项税额)采购的现金流相等,当B=0.8373A时,即只要供货方给予含税价16.27%的价格折让,采购企业就不会吃亏。
所以说,我们酒店行业,在进货渠道选择上是该好好选择一下了。
酒店行业的很多朋友,一听到说酒店行业营改增了,以后采购发票可以抵扣了,税负肯定比营业税时期低多了,很是高兴。可仔细分析一看,不定。
根据对酒店行业的经营模式与成本结构进行分析,如下图:
1、如果酒店只经营住宿服务,那么根据酒店的15%的酒店能耗、5%的酒店服务、50%的酒店资产、30%的酒店人工,这种经营成本结构,结合目前酒店行业,以三星级酒店为标准,预计毛利率为35%,测算下来,营改增前已经经营的酒店,预计增值税税负在5.22%;
2、如果酒店经营采用住宿+娱乐模式,采用同样的方式进行测算,预计增值税税负为4.32%;
3、同理如果酒店经营采用住宿+娱乐+购物模式,采用同样的方式进行测算,预计增值税税负为3.42%;
那么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酒店经营模式太单一,有可能会让我们企业承担高额的增值税税负,所以说,经营模式出了问题,税负就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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