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8号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关税的产品清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关税的产品清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8号                 2016-12-30

  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国进出口税则税目转版,大陆对台湾地区部分农产品零关税政策产品清单也相应发生变化。我署对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85号附件《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的产品清单(2012年版)》进行了相应调整,制定了《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的产品清单(2017年版)》(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的产品清单(2017年版)》中,标有“ex”的税则号列是指该税则号列包括多项商品,但仅在清单中列名的产品为免征关税的农产品。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的产品清单(2017年版)

  海关总署

  2016年12月30日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财政部出台海南自贸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
【政策】海关总署2015年第3号公告
进口部分货物可适用RCEP协定税率
你还没分清到岸价、离岸价、完税价格?(最好理解的一篇)
海关总署:进口汽车那么贵 不完全因为关税高
海关总署 | 关于光纤预制棒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