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绝不是李白的意思
唐诗宋词,几千年来不断有人解释。“有人说,这句话真好,有八种意思。他问过李白吗?他说的八种意思,绝对不是李白当时的意思,法律也是一样。”
二、趁人不备还是趁人有备
一个身材弱小的女大学生,走在一个人的路上,对面过来一个身材高大男子,害怕被抢,于是就紧紧抱住包。对面男子本来没有抢她的意思,看着她那么紧张,就起了念头,走到跟前,就把包夺走了。你说怎么办?盗窃吧,不是;抢夺吧,是趁人有备而不是趁人不备。所以这的趁人不备就要解释掉。
三、是捡钱包还是盗窃
一个男人,在四楼,脱衣服的时候,把钱包掉到楼下,楼下是大马路,人来人往。他就赶快让夫人下去,正好来了一个人,他就大喊我的钱包不能拿走,那个人就慢悠悠把钱拿走了。你不能说是侵占,男人还看着,不能说是遗忘物;不能说是抢夺,是地上捡的,不能说从地上抢夺的,如果有管制刀具,还有可能构成抢劫了,四层楼怎么抢劫呀。只能是盗窃,古代叫窃盗,现在叫盗窃。
四、文字的奥义
解释刑法,要从目的到文字,有时候也要从文字到目的。文字太奥妙,文字有多种含义。要探究文字的目的。
比如有个很熟悉的教授给我发短信:“请问你知道***的手机号码?”
我回:“知道”。
他:你现在可以发给我吗?
我回:可以。
对方马上电话带过来,老兄,什么意思吗?
我的回复完全违反常识,没有回答他的目的。
五、放出笼的小鸟
甲有一个特名贵的小鸟,一天乙趁甲不备,将小鸟放出。我们不能背离刑法规定,得出“乙让美丽的小鸟回归大自然”不构成犯罪的结论,要得出乙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结论才对。毁坏财物,并不以物理损坏为界限,让人失去了名贵的小鸟,就是毁坏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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