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原则:1. 事为大只有先打下天下,分天下才有意义。股权的配置,应该有利于团结大多数人群策群力把事业做好做大。如果公司事业做不起来,持有100%股票也是一张废纸,没有任何价值与意义;2. 资源配置公司的股权结构是表象,股权结构背后反映的是公司生存发展可以对接的各种资源,诸如团队、技术、渠道、资本等。3. 控制权
创业团队与外部资本控制权的分配,创始团队内部控制权的分配。
4. 情势变更
主要是针对创始团队。
如果创始团队成员占有大量股份,但没干多久就拍拍屁股走人,留下大家所有人为其吭哧吭哧打工,不公平,也无法起到激励作用。因此,对创始股东的股票需要设置兑现(vesting)与回购制度(redemption or repurch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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