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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掌握知识产权即掌握创新发展主动权,因此国家大力推动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各地也配套推出了相应的激励扶持政策。就拿“专利资助”这项来讲,作为创新主体聚集一线,北上广深政策各有侧重,其中,深圳市关于境外发明专利的资助最高可达2000万元!
谁能享受到这样的福利?你所在的城市又有怎样的资助政策?七弦琴政策小灵通收集整理了北上广深专利资助相关政策文件,为你一一道来。
政策样本
1. 《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2014年10月20日发布)
2. 《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3. 《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5月14日发布)
4. 《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12月18日发布)
政策对比
1
资助对象
地区
政策内容
北京
资助金资助对象是指注册或登记地在本市的单位和户籍在本市或具有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个人。资助涉及的专利具有多个权利人的,必须是第一权利人。
上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助申请人,可以申请资助:
(一)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二)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人;
(三)香港注册标准专利、澳门授权发明专利或台湾授权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港澳台地区专利)专利权人;
(四)依据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以下简称国外专利)专利权人。
前款所述资助申请人申请专利时,申请人地址应当属于本市辖区。
广州
申请资助时的上一年度获得授权的国内专利、国外发明专利或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PCT专利申请,第一专利权人地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利权人或专利代理机构:
(一)注册地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
(二)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工作并持有居住地址在广州的居住证,或持有出国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证明的个人;
(三)在我市全日制学校学习的学生;
(四)在我市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或者在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备案且营业地址在广州的外地专利代理机构的分支机构。
深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专项资金资助: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及市政府明确予以支持的项目单位;
(二)具有深圳户籍或者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并在我市工作的个人;
(三)在深圳市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者在深圳市以外(含境外)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具有深圳户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申请人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满足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的要求。
2
国内发明专利资助
地区
政策内容
北京
发明专利授权后,单位申请人每件资助申请费用1500元,个人申请人每件资助申请费用1000元。
择优资助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的第七、八年年费,资助金额每件每年不超过500元;小微企业发明专利授权后前三年度年费,按费用减缓后的金额标准予以资助。
上海
(一)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在专利申请受理后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
(二)实质审查费、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按实际缴纳的金额资助;
(三)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的年费,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
(四)专利代理费,在授权后按每项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资助。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缓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的国内发明专利,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广州
对职务发明专利,资助7700元/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70%费用减缓的,资助3300元/件;对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2600元/件。对首次获发明专利的,增加资助2000元;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增加资助1300元/件。
深圳
1.在申请人取得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六个月内(以实审通知书发文日为准),申请人在缴纳有关费用后每件给予资助2000元(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批准费用减缓,并低于补贴额度的,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予资助),但对非电子申请的专利不予资助;
2.申请人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六个月内(以授权公告号为准),每件给予资助2000元,委托深圳专利代理机构、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后者上年度纳税额20万元以上)代理的,增加资助1000元;但对非电子申请的专利不予资助;
3.深圳专利代理机构、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后者上年度纳税额需达到20万元以上)代理深圳发明专利申请并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对该机构每件资助1000元,但对电子申请率未达100%的专利代理机构不予资助;
4.首次申请发明专利的单位,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对第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增加资助3000元,但对非电子申请的专利不予资助。
申请人在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一并申请资助的,按以上资助标准一次性给付。
3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资助
地区
政策内容
北京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申请费用150元。
上海
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资助的,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和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实用新型按实际缴纳金额的50%资助,外观设计按实际缴纳金额的60%资助。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缓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的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广州
实用新型专利:资助6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资助400元/件。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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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港澳台地区专利资助
地区
政策内容
北京
向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提交发明(标准)专利并获得授权(注册)的,按照国内发明专利资助标准办理。
上海
资助申请人申请港澳台地区专利资助的,每项专利的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资助项目为资助申请人向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向国内代理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用。
广州
政策同国内专利资助
深圳
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按照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标准办理。
5
国外专利资助
地区
政策内容
北京
在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个国家每件资助不超过2万元;在其它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个国家每件资助不超过1万元。每件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五个国家。
资助费用包括资助申请人向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向国内专利代理机构支付的专利代理服务费用。
上海
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外专利资助的,每项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5个国家,每个国家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每项外观设计专利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每个国家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资助项目为资助申请人向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向国内代理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用。
广州
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后对专利权人的资助:获得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或地区专利的,资助40,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专利的,资助10,000元/件。每项发明最多资助2个国家或地区。
深圳
在取得境外发明专利证书后一年内提出申请,分别按以下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件最多资助2个国家或地区。
1.在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4万元;
2.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2万元。
对境外发明专利的资助按纳税额度实行分类资助,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上一年度实际纳税额度(含国税实际入库数以及地税自缴、代扣代缴税费)在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含5亿元)的不超过500万元,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含10亿元)的不超过1000万元,10亿元以上的不超过2000万元。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不在此限,但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不得超过2000万元。
6
PCT专利申请资助
地区
政策内容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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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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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提交PCT专利申请取得国际检索报告后对专利权人的资助:是单位的,资助10000元/件,是个人的,资助5000元/件。
深圳
依照PCT规则提交PCT专利申请的发明专利项目,在取得国际检索六个月内提出申请资助的,单位申请的每件资助1万元,个人申请的每件资助3000元。
7
资助金额上限
地区
政策内容
北京
国内专利的资助:单位申请人年度获得本条所规定的专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个人申请人年度获得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向国外申请专利的资助: 单位申请人年度获得本条所规定的专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个人申请人年度获得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上海
同一个资助申请人每年度获得的国外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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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资助不得超过2000万元。
如上,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推出的专利资助政策各有侧重,怎样用活用好政策,就看你们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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