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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2.1.4条术语解释中,对商业服务网点进行了下述的定义
在规范第5.1节建筑分类中,写的很明确,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其性质仍然是住宅
规范5.4.11条中给出了商业服务网点,建筑上面的相关防火要求
以下为规范2.1.4条术语的条文解释。里面列举了商业服务网点其功能的主要类型,蓝色下划线标注
规范5.1.1条的条文解释中,提及了民用建筑的分类。除了住宅外的居住建筑,
防火规范上均应按照公共建筑的防火设计标准进行要求。
住宅下部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时,该建筑仍为住宅建筑
以下为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图集中对于商业服务网点的具体化图示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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