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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作业中暑也是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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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暑”的一些概念

  什么是高温天气: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什么是高温作业: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包括高温天气作业和工作场所高温作业。

  高温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的高温已纳入《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什么是职业性中暑:

  职业性中暑是职业病。高温所致职业性中暑已明确列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根据《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的规定,职业性中暑可分为轻症中暑与重症中暑。

  中暑先兆症状:

  作业人员在高温作业场所劳动一定时间后,出现头昏、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

  轻症中暑症状:

  中暑先兆的症状进一步加重,出现面色潮红、大量出汗、心跳加快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

  重症中暑三种类型

  可分为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是人体在热环境下散热受阻,体温调节机制失调所致。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热痉挛是由于人体大量出汗,体内钠、钾过量丢失所致,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

  热衰竭发病迅速,主要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通常休息片刻即可清醒,一般不引起循环衰竭。

  2

  如何现场处置职业性中暑

  轻症中暑患者现场处理原则:

  迅速将其移离高温场所,松解衣扣,放置阴凉处休息;如果患者清醒,无恶心、呕吐,应补充含盐的清凉饮料;有头晕、恶心、呕吐或腹泻者,可服用藿香正气水(或胶囊)。

  轻症中暑患者经上述现场处理,一般多在30分钟至数小时内即症状减轻并逐渐好转。

  对于轻症中暑患者的现场处置不可掉以轻心,不能因患者经现场处理症状稍有缓解,就又立即安排其回到作业场所进行高温作业,这是现场处置的误区。

  重症中暑患者现场处理原则:

  迅速用救护车将其转入附近有条件的医院抢救。在现场等候救援期间,如果现场有条件,治疗原则是降低患者过高的体温,措施可分为物理降温与药物降温;纠正其体内水与电解质紊乱和促进酸碱平衡,积极防止其出现休克、脑水肿等。

  提醒

  需要注意的是,热射病患者如果抢救不及时,死亡率可高达5%~30%。在现场等候救护车救援期间,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在有空调的房间内或者在阴凉处,用冰水、酒精或井水擦拭患者头部及颈部等动脉血管分布区,放置冰袋,并扇风;必要时可以将患者半卧位放在15℃~16℃水中浸浴,同时按摩患者四肢及胸腹部,见其皮肤擦红为止。还应注意患者的呼吸及脉搏,如果患者体温降至37℃~38℃(肛温),即可停止浸浴。

  3

  有效预防“职业性中暑”

  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均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

  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专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了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的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保健措施,为劳动者撑起了保护伞。

  用人单位学会九招可有效预防“职业性中暑”:

  1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2 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降低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3 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4 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5 用人单位应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6 用人单位应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配有防暑降温设施。

  7 用人单位需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8 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9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来源:化工过程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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