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取消了两项安监局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实际上给安监局的工作减了大负担。试想,全国范围这么多的建设项目都需要安监局来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核准,安监局可要忙坏了!
给安监局减负,是为了更加尊重客观规律、更加集中精力、更加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使安监局做好当下最为迫切的事---遏制高危行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使安监局的定位更加清晰明了---管理职能:煤矿与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监督职能:各行各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落实和运行。
由此可以推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体制改革,将首先从机构改革入手,可预见的是,安全监管总局可能会调整内设机构,如设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局、矿山安全监察局(合并煤矿与非煤矿山)…
当下社会出现的各种重大事故灾害需要全社会各行各业、政府各个部门共同来应对。“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应该落实到全社会安全管理的体制建设、机制建设、法制建设中去。安监局承担不了全社会的安全工作兜底任务,任何一种寄希望于一个政府部门就能解决整个社会的安全生产问题的想法都是不科学的、甚至有害的,既害了安监局、又迷失了解决遏制事故灾害的有效途径。
安监局做好职能范围内的高危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各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社会做好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这才是建设平安社会的正道,尽管目前看起来还有诸多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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