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小编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因在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坍塌事故案中涉嫌玩忽职守罪,丰城市工信委副主任毛卫东等8人被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另有1人因涉嫌行贿罪亦被逮捕,具体情况如下。
被逮捕人 | 担任职务 | 涉嫌犯罪罪名 | |
张志祥 | 华中能源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处处长 | 玩忽职守罪 | |
冯卫 | 华中能源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处副处长 | ||
陈开师 | 华中能源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处主任科员 | ||
毛卫东 | 丰城市工信委副主任 | ||
刘汉辉 | 丰城市工信委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人 | ||
杨飞云 | 丰城二期发电厂副总经理 | ||
杜成刚 | 丰城二期发电厂总工程师 | ||
廖辉寿 | 丰城二期发电厂土建管理员 | ||
徐国军 | 国电丰城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理 | 行贿罪 |
此外,小编还发现,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12月19日发布的一条信息显示,在此之前,张运平、吴志光、宋永壮、尹志勇、刘常、韩路保、王松、郭延明、顾君、胡东胜、缪德武、惠斌、白书平等13人已被丰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此13人是被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捕的。
此13人又是什么情况?为揭开真相,小编特地检索了相关资料。检索结果显示,排在首位的张运平,即为发生事故的丰城电厂冷却塔施工方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结合中国安全生产网此前发布的《江西丰城发电厂事故9名责任人员被刑拘》中被刑拘人员名单来看,此13人应为发生事故的丰城电厂冷却塔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员工。
至此,单就事故调查的责任追究部分来说,目前被采取逮捕的22人,已涉及如下几个方面(单位):
1、工程行业监管方,即华中能源监管局、丰城市工信委;
2、工程业主方,即丰城发电厂;
3、工程建材供应方,即国电丰城鼎力新型建材公司;
4、工程设计方,即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5、工程施工方,即河北亿能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
6、工程监理方,即上海斯耐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22人被逮捕,只能算是事故调查中刑事追责部分的进展,而非最终结果。要记得,12月26日召开的该起事故调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曾强调过“不管涉及什么人、不管有什么背景,只要与事故的起因和责任有关,都要查清查准,一查到底”。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公布的事故调查报告,一定会用其详实的内容,再一次向全社会诠释什么叫“三个必须”,什么叫“四不放过”。
中国安全生产报社 新媒体中心
编辑:王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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