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 学习领会三字经 一、总则 新安法,共七章, 百十四①,要记详。 开局篇,明总纲, 人为本,保安康。 抓生产,重预防, 主体责,企业当。 政府管,规划长, 重考核,强保障。 论安监,综合岗, 抓执法,行规章。 多部门,责任强, 三必管,不可忘。 一把手,挑肩上, 分管人,职责双。 厘清责,须担当, 过有罚,功有奖。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 安全生产保障 办企业,搞运营, 各要素,备充分。 定制度,明责任, 抓管理,投资金。 建机构,设专人, 五领域,须执行: 开矿山,办冶金, 搞建筑,危与运。 他行业,另有文, 按人数,依实情: 超百人,与上同, 百人下,可兼任。 招员工,先培训, 特种岗,须持证。 防护品,不可轻, 常佩戴,妥收存。 工伤险,早买定, 责任险,倡导行。 建项目,改扩新, 三同时,当记清。 施工前,预估评, 验收后,方投用。 配设备,依标准, 常检测,勤更新。 危险品,当别论, 废与用,遵规定。 危险源,远人群, 定预案,施监控。 防事故,常查巡, 治隐患,有始终。 施工方,慎租赁, 查资质,定合同。 有事故,责任重, 守岗位,先救人, 及时报,不瞒情, 善处置,防次生。 三、从业人员的 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从业人,有权利, 自身安,是前提。 签合同,需仔细, 受伤害,全理赔。 从业场,应熟悉, 有建议,及时提。 遇问题,能检举, 逢违章,可不依。 出险情,作业息, 紧急时,速撤离。 权利清,当守纪, 遵规程,服管理。 受教育,练技艺, 防事故,有能力。 搞维权,找工会, 派遣工,同受益。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政府统,分级管, 促协调,保长远。 各行业,部门监, 重审批,把关严。 检查前,亮证件, 讲程序,不滥权。 排风险,纠隐患, 抓整改,要闭环。 惩违法,建名单, 据情节,罚停关②。 搞认评,测与检, 设备良,机构专。 文广电,呼与宣, 倡公益,舆论监。 重安全,民有权, 举报奖,不可偏。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 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搞生产,防为安, 有应急,须救援。 建组织,精又专, 配队伍,勤演练。 规模小,定人员, 早有备,方无患。 事故发,救为先, 逐级报,不隐瞒。 总指挥,政府担, 行预案,部门联。 负责人,临一线, 减伤损,控事端。 现场毕,程序连, 查真相,纠根源。 追责任,法挺前, 汲教训,一反三。 六、法律责任 安全人,责权清, 不遵法,法不容。 未达标,能批准, 知违规,仍放行, 失渎职,权滥用, 借公务,徇私情。 上述行,定处分, 轻降职,重受刑。 搞安评,出假证, 收所得,处罚从: 十万上,宜从重, 二五倍③,不通融; 以下者,情节轻, 十万起,二十终④。 对机构,吊销证, 有连带,赔偿跟。 欠投入,搞经营, 条件差,促改正, 致事故,职撤定⑤, 投资人,处罚金: 二万起,莫嫌重, 二十万,方封顶。 负责人,撤或刑, 五年内,不复任, 后果重,更严明, 本行业,禁终身。 除此外,另有惩, 依事故,罚年薪: 一般类,罚三成, 事较大,四成升, 六至八,特或重, 有逃匿,罚全成⑥。 罚个人,单位牵, 事故类,同前款: 二十万,是起点, 依次推,两千万。 七情形,罚五万⑦, 拒不改,十万连⑧: 无机构,缺人员⑨; 未考核,掌关键⑩; 少培训,有欺瞒⑪; 少记录,失规范⑫; 有隐患,存蒙骗⑬; 无预案,未演练; 上特岗,无证件; 具其一,均牵连。 危矿冶,项目建, 涉安全,有四关: 搞安评,宽松软; 施工前,设计欠; 建设中,违方案; 未验收,已投产。 开罚单,五十万, 一百万,为上限。 六情形,罚五万, 按期改,是条件, 超期限,二十万, 五万元,成起点: 危险处,未标明; 安保物,失标准; 维护养,不精心; 劳防品,未标供; 特种物,检测松; 淘汰品,仍使用。 四情形,罚十万, 不整改,二十万: 危险物,管理乱; 危险源,档未建; 爆破类,无专管; 排隐患,制不全。 隐患除,企业安, 患不除,罚十万, 设高限,五十万, 该企业,责停产。 乱出租,限期整, 有罚则,同安评⑭。 租赁后,无合同; 同区域,互有损; 危险区,宿员工; 场所内,通道封。 前四者,有责任, 罚五万,促整顿。 诸列款,皆指明: 相关人,悉受惩, 一五万⑮,罚不等, 情节重,俱入刑。 公权力,有界定: 作处罚,在部门, 需关闭,政府审, 要拘留,公安承, 有争讼,上法庭, 共推进,安全行。 七、附则(略) 编后语 新安法,内涵深, 相关事,另有令。 自学习,难精通, 图领会,编韵文。 存粗浅,欠详尽, 有误处,莫苟同。 知敬畏,告同仁: 用法时,遵原文。 注: ①指新《安全生产法》共114条。 ②指根据企业违法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停产整顿或关闭处理。 ③处违法所得2至5倍的罚款。 ④即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⑤指给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撤职处分。 ⑥指依据事故类型,处负责人上年年收入的30%、40%、60%、80%至100%的罚款。 ⑦指处5万元以下罚款(下同)。 ⑧指逾期不改正,处5万至10万元的罚款。 ⑨指未按相关要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⑩指未经考核合格掌握关键岗位职责。 ⑪指未向从业人员告知有关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⑫指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⑬指未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治理情况。 ⑭按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等问题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⑮指处相关责任人1万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 撰稿人:王怀忠 (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编辑:总局双微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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