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毁美食」这个关键词,显然不能全盘概括法医秦明系列小说的魅力,对我而言,每次阅读书中的罪案,那些罪犯或死者的人生选择,也很吸引我。再看看小说封面上赫然写着的“真实案件改编”,就感觉非常唏嘘。某天,一问身边的编辑&读者小伙伴,我发现大家或多或少都有类似感受,且都能讲出一两个自己“最难忘”“感觉最唏嘘”的案例。那咱话不多说,一起看看这期「法医秦明系列令人唏嘘的5大凶手」~注:本篇解读仅代表个人观点,内含法医秦明多本小说情节剧透,介意者谨慎观看!特别声明:文中插图均为配合情节说明的示意图,图文无关,图源见最后文字说明。
——素材来源:《尸语者》
一对年逾古稀的老夫妻双双遇害,他们一个死在堂屋的摇椅上,一个死在二楼卧室的床上。邻居发现老两口出事时,宅子的门没锁,堂屋的电视也开着,屋内没有半点人影,只能看到满地骇人的血迹。警方赶到后,找了好一阵子,才在后院的古井里发现了两位老人的尸体。后院杂草丛生,如此隐蔽的藏尸点,十分引人注意。老宅的厨房里很干净,没有剩菜剩饭,但冰箱里还放着不少新鲜的蔬菜和肉。灶台上的滴落血迹,经过勘查人员分析后,确认是凶手搬运尸体时留下的。这位凶手看来很熟悉现场的布局,他利用了厨房的窗口和屋子的结构,巧妙地进行了移尸和藏尸!案发的卧室被翻得一塌糊涂,其中一个床头柜的暗格也被打开了,里面空空如也。遇害的老夫妻一生务农,虽然住的房子大,生活却很清贫。他们在外打工的儿子倒会每月寄钱回家,但老人一向不张扬。可就在他们遇害前不久,儿子刚刚寄了一笔钱回来,难道凶手就是冲着钱来的?法医秦明勘查小组参与了破案后,很快确认了凶手的身份——一个刚满20岁的大学生陶梁,他居然是死去的老夫妻的亲外孙。现场的冰箱里那些没吃完的肉和菜,就是受害老人为陶梁精心准备的。案发那天,他们还挺高兴的,许久不见的外孙突然说要回来看看,老两口便赶去集市上买了不少菜,附近邻居最后一次见到他们时,便是看到老两口有说有笑地赶集回来。但没成想,那晚的祖孙团聚最后变成了一场血腥的杀戮。被抓的时候,陶梁很后悔,但他一直说自己也是没办法了。原来陶梁在大学里谈了恋爱,因为女友很想让他买钻戒做礼物,实在没钱买单的陶梁这才打起了老两口的主意。小时候,陶梁和外公外婆的感情很好,他也喜欢去老宅里过暑假。虽然老人的生活普通,但对外孙他们很大方。祖孙间到底发生过什么样的争执,我们不得而知。只知道在恼怒之下,陶梁便向两个爱过他、宠过他的老人,下了杀手。
年轻小伙追女孩,想讨女孩欢心、为女孩花钱,这可能没什么好指摘的。但陶梁的问题在于,对于爱的理解还不成熟。当那个女孩的虚荣他承受不起该怎么办?如果一段恋爱中男女的情感只能靠物质去衡量,这爱又能维持多久呢?陶梁可能以为自己在为爱牺牲、为爱勇敢、为爱双手染血,但他真正失去的、伤害的,正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可能还爱着他的亲人啊。这太悲哀了。
上世纪70年代,一起发生在晚上的连环伤人案,在龙番市引发了全城大姑娘小媳妇的恐慌。那天,她穿了布拉吉(也就是连衣裙),正在街上走着,突然感觉身后来了辆自行车,姑娘便往路边靠了靠,方便后边的人超过去。可就在自行车靠上来时,一阵尖锐的痛从她脸颊上传来,骑车的人好像用什么东西划了姑娘的脸,她只感到鲜血汩汩流出!眼见骑车人要跑,姑娘心中又怕又恨,伸手推了那人一把。当晚没月亮,路灯也不亮,那人被推后也算灵活,只一晃身,单脚点地,手又刚好撑住了一根电线杆,稍稍找回到平衡后就骑车逃了。借着微弱的光,姑娘还看了看凶手,她很肯定那是个国字脸的小伙儿。布拉吉是当时女孩们的新时尚。图源:网络
除去这位姑娘,已有五位穿布拉吉的女孩受害,凶手每次都是骑着车,快速从黑夜中驶出,将女孩们的脸颊或脖子划开细长的口子,然后又骑车消失在黑夜中……侦办该案的警察都眉头紧锁,他们实在找不到破案抓手。要知道,案发年代可还没有遍地监控,更没有如今先进的刑侦技术。但警队的年轻人顾红星和冯凯还是挺身而出了,他俩对现场再次勘查后,很快找出了突破口——一个留在电线杆上的手套印,还有一枚留在刀片上的指纹。后经大量的指纹比对和走访摸排工作,一个让大家意想不到的嫌疑人浮出了水面。那是一个还在上学的男孩,叫刘阿银。阿银的身材瘦弱,据说在学校里品学兼优,看着一点儿不像是会划人脸的“变态”。因为案发后风声紧,凶手一直没再行动,而能确认阿银是凶手的线索,警方还没掌握,所以他们决定引蛇出洞。当身材瘦弱的顾红星戴上假发、穿上布拉吉,装成受害者走上街道时,藏在黑暗中的刘阿银出现了,他骑着车再次举起了罪恶的刀片——当场被抓的他,可谓是人赃并获。被捕后,刘阿银终于说出内心的苦闷。
原来不久前,他看到自家嫂子穿了一身新的布拉吉,觉得真好看。正处于青春懵懂期的他,一时冲动就跑去跟嫂子求爱,结果当然被拒绝了,还被嫂子臭骂一顿。这次的挫败让刘阿银很沮丧,他打小就被夸赞围绕着,一直是大家赞许的好孩子。他也后悔自己不该冲动,现在曾经爱慕的嫂子一定觉得,他刘阿银就是个坏胚子了。但刘阿银改变不了已经发生的事情,他觉得很痛苦,所以恨上了布拉吉,也恨上了所有穿布拉吉的女人——既然他都得不到,那不如就去毁掉。
发生在上世纪70年代的案子,似乎挺能体现人性的复杂和扭曲。(想了解70年代警察的真实破案故事,可以戳链接,下单《燃烧的蜂鸟》解锁更多故事~)一个优秀的少年竟然很容易,就会堕落成让人畏惧的魔鬼。而像他这般“得不到就毁掉”的心态,在当下不少爱走极端的人身上还能看到。也许,我们该反思,我们有没有接受过合适的“挫折教育”。也该重新思索,用怎样的教育,才可以让孩子好好“敬畏、尊重生命”。
死者是三十多岁的男子,叫老胡,被发现时,老胡躺在树下,身边有大量血迹和血足迹。老胡是被枪击中腿部死亡的,他的中枪地点在十多米外,被击中后,老胡还走了一段路才倒地。老胡的尸体旁就放着一支自制猎枪,枪上沾着少量血迹。村民们说老胡是自己开枪走了火,才会被打死。而他这个人,死有余辜。务农为生的老胡品行不好,有过小偷小摸的前科。他这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嗜酒如命。酒喝多了就打老婆、打老娘,还会对小女孩动手动脚,和别人争执吵架等。负责侦破案件的法医秦明勘查小组却认为,是有人开枪杀了老胡,建议立刻尸检。可老胡的家属很抵触,他的老婆和老娘比村民们更坚信,老胡死于意外。因为有命案的可能,家属是阻拦不了尸检的。进一步检验后,勘查小组果然发现了异常。案发的那天晚上,小张彻底崩溃了,酒后发疯的老胡再一次殴打了她,然后还拎着枪出门了。小张很怕,觉得老胡真会出门去杀人,就追出去拦他,可老胡根本不听。情急之下,小张抄起了路边的砖头,可她力气小没打晕老胡。于是小张又捡起枪,可她不敢伤人,于是只对准了老胡的腿。她想,也许打伤他一次,能给他点教训不让他再去害别人。吓坏的小张很快跑回家,将此事告知婆婆。婆媳俩回到现场时,老胡早已身亡。儿子死了,婆婆的丧子之痛无以言表。但她对小张说:“别怕,我们就说他的枪走火了,自己打死了自己。以后你不是我的儿媳妇,你是我的女儿。”
这个案子的凶手,是常年忍受着家暴的妻子小张。她出于“挽救”的心态,才对丈夫举起了枪。可那一枪,让一切彻底无法挽救了。丈夫死了,小张好像解脱了,但她的犯罪行为无法抹去。最让人唏嘘的就是受害者母亲的选择了,她也被儿子长期家暴,知道这个家因为儿子已经千疮百孔,所以,她选择包庇杀人犯,甚至接纳杀人犯。两个受伤的女人啊,以为善意的谎言可以遮掩丑恶的真相,可真相毕竟是要曝露在阳光下的。她们的苦难和救赎,其实才刚刚开始啊……
开诊所的余医生是最近才创业的,为了省钱,他的妻子也在诊所里帮忙,他们一家三口就住在诊所楼上。这天,一个叫小李的年轻人因为牙疼来就诊,余医生询问其过敏史后,没进行皮试,就给小李打了头孢。小李打完点滴后,自行去了卫生间,之后就没出来过。等到余医生和妻子想起他时,小李已经在反锁的卫生间里待了很长时间。感觉事情不好的余医生赶紧撬开门,却发现小李斜靠在卫生间里,毫不动弹了。他认为小李一定发生了过敏性休克,肠子都悔青了!如果他给小李做了皮试,悲剧就能避免,而现在一切都完了!他的事业、人生、家庭,都保不住了!和妻子一起抬起小李去抢救时,余医生感觉到手心一麻,但压根儿没细想原因——其实小李是被卫生间漏电的线路电死的——余医生直到数月后才发现了事故的真实原因,但一切已经太晚了。抢救注定徒劳无功,因为小李早已死亡了。慌乱的余医生和妻子仍佯装镇定,他们等到人走光了,便把诊所上了锁。那一晚,余医生决定把小李的尸体埋进附近刚开发的湿地公园。夫妇俩一直等到半夜,等到女儿睡着,街上的行人也没影了,才小心地将尸体搬出门,塞进自家的轿车里。谁承想,他们十几岁的女儿小余早就觉得父母的脸色古怪,睡得很不踏实,车子发动的声音将她吵醒,她一看父母不在身边,喊人又没人应声,便惊慌地跑到窗边,看到父母正在搬运一具人形的东西……被吓懵的小余之后就和父母生了嫌隙,她不敢面对那段记忆。
直到和法医秦明勘查小组的韩亮谈起恋爱后,才隐隐觉得那晚的一切都不简单。事发十多年后,小余才主动去报了警,但她说不清楚事情的经过。而在那个公园里被掩埋许久的小李的尸体,已经成了一具极为罕见的“泥炭鞣尸”。在那具质量变得很轻、外表变得很柔软的神奇尸体上,法医最终读懂了案子的全部内情。(如果你想知道泥炭鞣尸是怎么回事,可以戳蓝字穿越去看小站的历史科普,也可以戳链接,下单购买典藏版《偷窥者》一探究竟~)
如果你想用谎言来遮掩错误,那么这个案子显然给了大家一个很好的警示。余医生夫妻俩,如果一开始就能坦诚地面对事故,好好配合调查,后续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而那次错误,毁掉的还有他们和女儿之间一辈子的信任。一念之差,也许就是天堂和地狱的距离了。
五个无家可归的男人,先后在不同城市的阴暗角落接连死去。第一个受害者是精神病人,他被人一刀划破喉咙后立即死去了。他的尸体边上有三个用血写成的大字:“清道夫”;第二个受害者是流浪汉,他被杀死在棚户下自己的铺盖里,他的棉被都被血染红了,他尸体后的墙壁写着“清道夫”三个字;第三名死者是智障人员,他死在了垃圾箱的夹缝中。死者上半身敞怀,头面部都是血,裤子脱到膝盖处,他的尸体倚靠的垃圾桶上赫然写着血字:“清道夫”;第四名死者是在公园乞讨的流浪人员,他死在了铺盖边上。死者上半身血迹不多,下半身连腿毛都被血染红了。现场的“清道夫”三个字被写在一张报纸上;第五名受害者是拾荒人员,他死在了一个废旧房屋内。这次死者遇害的过程被一个男孩目击了,男孩说凶手是穿白衣的女人,她骑在死者身上杀了人。杀人后,女人还用蜂蜜留下了“清道夫”的签名。
除了五名死者的情况,法医秦明勘查小组也逐渐明确,这名凶手的作案手段相当专业。作案时“她”不仅戴了手套、脚套和假发,还对身份进行了精心伪装,“她”选择的作案地点也都是监控的死角,作案工具甚至还是专业的手术刀!随着调查的抽丝剥茧,犯罪嫌疑人终于浮出水面——“她”叫步兵,步兵可不是个女人,他和法医秦明算是同行,在一家鉴定机构做法医。罪行败露前,步兵还和秦明同桌吃过饭,聊起过当法医的艰难和坚守。而当步兵被秦明问到,为什么不做一名公安法医时,他沉默了。其实步兵很想做公安法医,能亲手多解剖几具尸体,一直是他追寻的梦想。但步兵的逐梦之路,崎岖又艰难,最后逐梦失败的步兵也彻底陷入了癫狂……幼年的步兵不太幸福,一直被“父亲出轨,母亲卧轨”的传言困扰。他的家庭和家人,没给他什么庇护和引导,反而让年纪很小的他先后目睹了背叛、分离和十分残忍的死亡——卧轨自杀的母亲,在步兵面前被碾压并粉碎了。那时的步兵,并不理解这段经历给他带来了什么冲击,他从青春期就一直在摸索自己想要干什么,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杀了一只狗,肢解了它,那居然让他感觉很好。他因此立志学医,想要好好研究人体,可走上这条路后,步兵仍不满足。他很快便发现,当一名医学生也不能让他自由接触人体、随时做解剖,那时,步兵已经确认真正让他兴奋、着迷的事情就是剖开人体带来的快感。步兵没觉得这快感是种疾病,是过去的创伤给他造成的认知扭曲。步兵还多方尝试,希望能找到合适的职业,让他既能接触尸体,又能上手解剖。他探索了很久,才终于知道只有在公安内部当法医,才可能满足他的追求。但当步兵发现这个机会时,他都35岁了,就快要永远错过机会了!在公安做法医的都要考公,而考公是有年龄限制的。偏偏应考的那天,步兵在路上遇到了一个流浪汉在欺负路人,见义勇为的步兵,最终因为这一插曲而错过了考试……得知梦想再也无法实现,步兵便将恨意转嫁到了所有流浪者的身上,一念之差,他已原地成魔。
“清道夫”步兵的故事,是小站后台和留言区经常被读者提到的“经典案件”。步兵的错乱人生是令人惋惜的,在《清道夫》一书中,他离奇、疯狂的作案手法和过程,也被老秦描写的引人入胜。从步兵身上,我们应该都能看到他的不甘和痛苦。也许换一种生活环境,换一种认知的心态,步兵也不至于堕落成魔吧。但人生是没有假设的,当一个人沉浸在迷途的狂乱中,毫无理智时,什么样可怕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吧。
以上,就是小编采访了几位编辑后,整理的「法医秦明系列令人唏嘘的5大凶手」啦。重温了这五名凶手的故事,大家可觉得记忆犹新呢?欢迎在留言区给我们的下一期的主题盘点挖坑哦~今日互动:今天盘点里的5大凶手,你觉得印象深刻吗?法医秦明系列还有哪些凶手,让你感到唏嘘呢?欢迎留言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