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的极致
——《逍遥游》试讲(六)
述者芃澜
极知的三个状态,一是“无为实之宾”;二是“不以物为事”;三是“无所可用”。
2、无所可用
本段是庄子与惠施的对话。
其实是惠施诘难庄子。
惠施讲了两个故事,第一个,“魏王贻我大瓠之种”。
讲的是,魏王给了惠施大葫芦的种子,但是种出来的葫芦太大了,惠子说是实五石(dan),石是古代的量度单位,一石是十斗,五石就是五十斗。可是也正是因为其太大了,所以没法在现实生活中去使用。用来装水吧,装满了,可太重了,自己根本没法拿起来(其坚不能自举也)。把它剖开,做成瓢吧,可这么大的瓢,哪个水缸能容得下它来取水呢?(则瓠落无所容)。惠施总结说,“非不呺然大也,吾为其无用而掊之。”大是大了,可是也正因为大而无用,所以只好把它砸碎了。
庄子一直在讲大,包括超越我们一般认识的大。惠施因此而用大葫芦来打比方,说,大固然大,但也可能因此而在现实中没了用途,结局只能是被毁。
这样的诘难,我们在生活里也经常会听到。
与肩吾的惊怖不同,惠施是以一副为你好,劝导的姿态出现的。
“我是为你好,你想的这些固然美好,可有什么用呢?”
“我是为你好,现实一点吧,没有用,会碰壁的,会吃亏的,会完蛋的。”
等等。
庄子领情吗?
当然不领。
他先用,“夫子固拙于用大矣。”来回应。
意思是说,非大的就无用,只是你不会用罢了。
他举了一个例子,说宋国有位拥有龟手药方的人,因为他世代从事洗染的漂洗业,叫洴澼絖,这个药对他们来说正实用,可以用来预防手生冻疮龟裂。
这个方子药效很好,有一位商人(客)听说了,就找上门来,愿意用一百两黄金来买下这个药方。宋人就找了全族的人来商量,说,“我们世世代代靠洴澼絖为生,也不过攒下了数金,而现在一下子就能得到一百金”。这么一算账,觉得很划算,就把方子卖了。
商人拿到了方子,去找了吴王。这一年冬季,越国与吴国发生战争,商人受命吴王,带领军队与越国水战,因为有了龟手药的帮助,吴国战士格外英勇,打败越国军队。商人因此得到了吴王重重的封赏,“裂地而封之”。
庄子说:“能不龟手一也,或以封,或不免于洴澼絖,则所用之异也。”
这里“所用之异也”,是用来呼应前面庄子所说的“拙于用大”。
物的用途有大有小,善用的人,其用大,不善用的人,其用小。这是从用本身去看的。
所谓的用途,就是看他能够给使用者带来什么样的好处。
同一个龟手药,在宋人手里,虽世世代代使用,但其价值不过仅仅保护他们世代能够从事洴澼絖。而到了商人的手里,一朝而鬻技百金,再一朝而鬻技裂土。价值不断放大,这取决于掌握者的善用与否。宋人与客的区别是什么?是对物了解的区别,一者小,一者大,一者僵化,一者富有想象力。即知的区别。
庄子据此说惠施:“今子有五石之瓠,何不虑以为大樽而浮乎江湖,而忧其瓠落无所容?则夫子犹有蓬之心也夫?”
虽然同是葫芦,但有了大小区别以后,便不能用小葫芦的一般用途,来思考大葫芦。小葫芦可以用来当水壶和舀水瓢来用,大葫芦就不能用,此时就要换个思路来看待。比如你可以把它制作成大樽,然后躺在里面,浮乎江湖。之所以,惠施想不到,那恰好说明惠施的心中,有一个成见的存在。这与前面连叔说肩吾是一样的,如同瞽者和聋者,知亦有之,人认识世界时也存在着一个盲区。但一般人对于知的盲区的存在是无意识的,不同的是,惠施是刻意为之,否定大葫芦的用途,因此,庄子不客气地说,“那是你的心塞了蓬草。”
普通人的知障是取决于其自身的缺陷,因此他们看不到至知极知的存在,是因为其自身能力决定的。而惠施这样的人,则是利用自己的知,来障碍他人的知,是有意为之。
他们是某种价值判断的鼓吹者。
他们的存在本身在阻碍着知的发展。
这是庄子用惠施来举例的深刻的原因。
也是在尧与许由,连叔与肩吾,分别出场后,所不能不进一步举出的事例,不能不进一步揭示的地方。
但显然,大葫芦的故事和龟手药的故事,都不足以升华这一点。
二者都具体在了某一个物上了。
关于一个具体的物的争论,属于认识主体的对象,即如何看待一个客体的问题。
而物难免会受到其所在物性的羁绊。物的用途,自然也逃脱不开。因此,惠施与庄子的辩论也就自然而然地始终在物的层面上交锋。
物用,即前面“以物为事”的顺延。
即在结构上承于前,又在主旨上踏上一步。
这是《逍遥游》一步一步引人入境,带人逼近其灵魂的一贯手法。由浅处入,向深处行,回旋反复,而螺旋提升,在结构上,是格外用心的。
这当然不足。因为庄子要说的是至知。
是不以物为事的知。
便当然还需要再次的阐发,于是有了下一个故事。
大樗。
大樗是惠施讲的一棵树。
是一棵巨大的树。
此时,这个大树已经是一种象征了。
它的特征是“其大本拥肿而不中绳墨,其小枝卷曲而不中规矩”,所以“立之涂,匠者不顾。”
这个象征是用来说“庄子之言”的。
惠施直截了当,“今子之言,大而无用,众所同去也。”
惠施的说法是肩吾“大而无当,往而不返”的翻版。
惠施以“众所同去”,来暗示,追求这样的知,必将使其主体脱离现实,沦落为众所同去的地步。
事实上,在现实社会中,惠施的个人命运,或者不能叫命运,而应叫现实际遇,看上去的确要好过庄子。惠施得到魏王信赖,名动一时,从者如云。
而庄子,正如惠施口中的大樗,“不中绳墨,不中规矩,立之涂,匠者不顾”。得不到赏识。
在《庄子》杂篇中有篇文章叫《外物》里面,讲了庄子有一天甚至都揭不开锅了,于是去找监河侯借点米下锅,结果遭到了监河侯的奚落。这就是庄子的现实境遇。与惠施的风光无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此,惠施会有这样的气壮的质问。
你或许会帮庄子反问:
知与现实际遇之间是没有关系的。一个人现实际遇不好,不能说他所追求的知就没有意义。
可事实上,在中国人看来,知与知的主体——人,是一体的。求知,恰好就是要用来解决人生问题的。倘若不能解决人生问题的“知”,便不能说是好的,叫做“不智”。这叫立身。或修身。而进而解决社会问题,则被称为治世。至少在庄子的时代,知与智是一体的,都写为知。到了后来,才从知里面分出一个智来。用来解决人生问题和社会问题的知,写做智。
那么一个人,不断求知,却连自己的现实际遇也无法改变,那么这个知,是否值得被否定呢?这就是惠施的立论的基础。
庄子讲了狸狌来回答。
他说,“子独不见狸狌乎?卑身而伏,以候敖者;东西跳梁,不辟高下;中于机辟,死于罔罟。”
在这里,庄子将人生际遇比喻为一种物物相克中的因果循环。只要在这一循环中,那么无论你是多么灵活,不论你多么擅长跳梁,无论你能抓到多少鼠,最终都难以逃脱死于罔罟的命运。
在这个层面上去思考人生际遇的改变,那么所收获到的经验,都只是一种相对的经验而已。所获得知也只是相对的知。由此而带来的际遇的改变,也不过是一时的侥幸。并不能最终逃脱命运。
庄子隐晦地回击惠施,被魏王看重,不过是一时的得意,此时人生际遇貌似改变,而其实,并未逃脱人生命运的牢笼。魏王的看重背后,则隐藏着某种不可回避的危机。
将个人际遇寄托在某位王的看重,不过是暂时的“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征一国”,这样的知,未必能称为智。
而与狸狌不同的,庄子续道:有一头巨大的犛牛,“其大若垂天之云,此能为大矣,而不能执鼠”,显然捉不到什么老鼠,但其命运却也摆脱了狸狌的命运。
庄子用如垂天之云的犛牛,来对比灵活的狸狌,并进而将惠施口中的“中绳墨,中规矩”,而获得的匠者的眷顾,视为不过是狸狌捕鼠之能。
由此,庄子企图回答自己口中的至知,对于人生意义的指导,正在于舍弃绳墨和规矩,而求得更大的解脱和自在。
这种解脱,是对个体命运羁绊的彻底摆脱。
而摆脱的方式,正在于“无所可用”。
他总结说:
“今子有大树,患其无用。何不树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之侧,逍遥乎寝卧其下。”
惠施以大树比庄子之言,庄子由此而回应,自己的境遇是置身在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已不可以当时、当世、当下的境遇来等量观之。就如同不能用普通葫芦的用途来看待大葫芦的用途,就如同不能以狸狌之能来看待犛牛之能。
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是对于超越时空的境遇的描述,而事实上,惠施之能,我们今天只能从庄子口中知道,而庄子却始终活在我们心头。
庄子所追求的极知,并非人们口中的不合时宜,或消极避世,更不是不切实际,或玄虚唯心,时间愈久,庄子愈见其神!
庄子说:“不夭斧斤,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
是在于清晰地感知物物相克的因果规律,而提出的崭新的认知境界,是在超脱了一般层面上的束缚,觉察人类自我认知的局限,而提出的超越知障获得的全新领域,是在人类的知提升到超越主客,超越物我,超越时空,而体近的一种无条件的状态下,与天地同在,独立而存的,舍弃相对意义的功用、价值、标准而伸张的极知之境。
由此摆脱一切困苦。
恰如,《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说:“度一切苦厄。”
这样的知,庄子觉察到了,并且企图用自己的方式,引你一起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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