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忌灋要五
養生適一
之適也。非任。乃合其體。之治也。非比焉。之生也。非灋。乃同其性。之用也。非頪焉。之養也。非逆。乃周其是。而事也。非妄焉。
治之。其先。龢其心。同其神。調其氣而用之。則其道。附。而病。易祛也。故其養也。先調其氣。龢。其心。同。其神。神氣沖龢。然後悳。附其虛矣。
非其常。性。之變也。常。非其常。質。之異也。其病也。其不病也。皆其恒用。之狀也。故有病。而無色脈者。有未病。而色脈俱者。有病不病者。有不病病者。皆精。神與形。質。之所化焉。非善察其應者。莫名。非善知常物者。莫會矣。
何其然哉。有是爻焉。有病。而無色脈者。非病在氣血。乃病其器。而恒用。以常者也。病。在先而已。
未病。而先應其色脈者。氣。之烈也。血。之激也。形器。之傷也。故形而已。
病不病者。病其器。而未發也。不病病者。其心疑。多而。其神不任也。陽之散。而不凝也。故其未病。而先來也。
養其主者。心。生其主者。神。不欲。以靜。清心。而神凝。故見信者。養。而易悳。不見信者。養。而不申。非不功也。其心神之惑也。
病其治。見信者。藥石易力。針砭易服。不見信者。藥石不力。針砭不服。孰此。人為正。氣為奇。而藥石針砭。之乃服。非刃霍霍也。非伐之式也。乃以物。維。培其器。攝之。能運者也。運而龢。邪氣能出者也。是以心疑。而不備。神惑。而不應矣。故用。以伐。毒之攻。攻。而有克者。若刃也。用刃者。必有所傷矣。
曰。主者。心也。王者。神也。心者。中同。而致一之謂也。非臟之心也。神者。志恖。之皦明。而周。申。而加之謂也。非蒙之示也。
故曰。心無心。會而同於中。神不神。週一而精於裏。不神。神。不心。心。虛天地。而與我玄同。任其物。而不任其情。能則以榮。任其情。而亦好其物。惑。擾弗安。
是以養者。畜其容。而逹其氣也。生者。致其龢。而終其極也。
知生。之非恒。唯我主也。知用。之迺常。欲以害也。人之欲。畜。有。無而半。命之欲。達。虛。實以間。非常。之物性爾。
我故教之。以無。使神清也。培之以靜。遠之欲也。不欲以正。神形自靜。靜而不作。邪無處生。治病之未有。盡天之極。是謂養生。攝之欲也。
欲其物。而輕我生。欲其事。而亡我神。病。豈不客耶。故物用。不若食。食養。不若志。治之尚矣。
瘁。躬於致。一之大成。用。心於極。虛獨能精。神。龢於物。能決其情。是以萬物之性。奇出天同。萬物之情。本有所宗也。
曰養。曰生。適一也。故處。若在。用。有亝。齋音取之不殆。伐。不當。欲。弗常。養。亡其氣。而絶生。舎之天亡。何其適之。故生者。互。以利之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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