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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的秘密
原创没药的小伙伴们 没药花园 昨天

大家好,我是Wapi。大家可能读过我写的小说,不知道我也写过诗。在创作更多案件的间隙,我们会发两期特别的内容。

今天发的是一些和案件相关的优秀诗歌,有些诗人本职工作是警察。希望大家喜欢。

组稿:刘天雨,警察,80后诗人

解读:苏不归,80后诗人,诗歌译者

供图:丁秋发,当代艺术家

《披着羊皮?的狼?》

诗/侯马

九三年
我在前门当警察
有一晚所里查获了一名卖淫女
因为要等女民警来问话
就先让她站在院里
她有一双骨碌碌的大眼睛
还有一付瘦削的身材
在秋风中紧抱着双臂
说她有点冷
让民警给件衣服穿
这儿可没人愿意搭理她
所长托辞没有女式衣服
她就哀求道:让我披件警服也可以
就警服吧
这个女人真是敢张嘴
这怎么可以呢
诸位想想
一个妓女,披着警服?
每次想起这事
我都不知该怎样使用
那个古老的比喻
 
点评:

荒谬的世相,总是不期而遇,胜过一切人为构建,往往令当事者一时寒噤,错愕不解。作为警察的侯马,处理案件是他的日常工作,这意味着,他接触到的偶发性事件,较常人会更多。荒谬时常登门,可荒谬何以成诗?我想,是因为诗人洞见了故事中人性的复杂、扭曲与悲哀。

诗人侯马有组诗《九三年》,是一组带有回忆性质的诗作,本诗便是其中杰出代表。

本诗开篇便交代了警察、卖淫女这样一组身份对峙关系,紧接着是对女人的描述,从“秋风中紧抱着双臂”这一句可以看出,诗人尚有一丝不易察觉的人性关怀,诗人看见了她很冷。而此时,这名女子因怕冷,率先主动打破平静,向在场民警讨要衣服穿,从所长到民警,都不由分说予以拒绝了,这代表着惩戒的一部分。意想不到的高潮来了,女子不但没会意,反倒若无其事地说:“让我披件警服也可以/就警服吧”,此话一出,让在现场的和正阅读这首诗的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场面僵持之下,这个妓女究竟是否能意识到自己要求的不妥呢? 

诗人藏起锋锐,巧妙地把批判落到一个古老的典故上,“披着警服的妓女?披着羊皮?的狼?”你还能想出什么合适的形容呢?作为诗人他有悲悯之心,由此减弱了他的批判力度。诗歌用反讽对荒谬现实的呈现,唤醒读者的同情,才因此更丰满、层次复杂。诗人侯马到最后,依然尝试去理解,去挽救该妓女人性中崩塌的部分,然而荒谬是没有答案的。或许,诗人在字里行间的态度便是答案吧。


《饺子》 

 诗/侯马

我见到了伟大的狱警

他在除夕给囚犯端去饺子

我也见到了伟大的囚犯

他放着不吃说是没有醋 


点评:

我们从小所接受的教育中,少不了“伟大”这一类的大词,究竟什么是伟大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诗歌创作比较忌讳用大词,只因诗歌创作讲求具体,要做到言之有物。诗人侯马用本诗向我们阐释了什么是伟大,以及如何把“伟大”一词使用得恰如其分。诗人只用了四行就让人心领神会,又好似无从反驳。

这首诗的第一行便是,“我见到了伟大的狱警”。在此诗之前,恐怕没有人用“伟大”二字来形容狱警吧?我因此忙不迭往下寻求答案——“他在除夕给囚犯端去饺子”,哦!在除夕,中国人最看重的春节前夕,狱警不但需要坚守岗位,不能回家与家人团圆,还主动向犯人送去热气腾腾的饺子,不论这样的行为来自组织的关怀还是因为个人的临时起意,都既出人意料,又令正阅读这首诗的人颇为感动。诗歌到此,并没有停下来,反而推向了更精彩的事实,一个颠覆性的结果——“我也见到了伟大的囚犯,他放着不吃说是没有醋”。囚犯变得伟大,不是因为他洗心革面或是戴罪立功,而是因为他拒绝了狱警的一番好意,原因仅仅是:吃饺子不能没有醋!此刻的囚犯是自由、高贵的,他只是说出了自己心中所想罢了,就像坐在自家沙发上,回答自己的家人一样。

在一个封闭的生活空间里,原本对立的狱警和囚犯,迎来除夕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又各自完成了一次“逾矩”。身为警察的诗人侯马一定是怀着欣慰和好心情写下了这首诗吧:冰冷的监牢是封锁不了人情的,而真正的自由却正蕴藏在人的心中。原来在戒备森严、黑暗压抑的监狱,也总有一些事物不会被黑暗所吞没,哪怕它的闪光仅有一瞬。

诗人描写狱中人的生存状态,却有一股自由的气息扑面而来,而诗中的反转与幽默,则使这首诗令人加倍难忘。

丁秋发作品《看见SEE》No.108


《芦苇丛中》
 

诗/ 刘天雨 


芦花如雪
漫天飞舞
我们小心翼翼
行走在冰面上
发现尸体的村民
已燃起了篝火
围火取暖
我先去看了尸体
只有背部一段位置
露出冰面
头和四肢
全冻结在冰下
刑事勘查人员
拿出镢头和铁锹
吃力地凿着冰
天已经完全黑了
最先发现尸体的村民
因为还要带回去做笔录
他已经等的不耐烦了
几次说要回家
我一边烤火
一边试图安慰他
你应该这样想
这种场面
你一辈子
能遇到几次
他果然一直等到最后
等我们将那个走失的老太太
连同冰块
从河里抬出来

 
点评:

口语诗歌对现实事物有着强大的消化能力,任何事物(欢乐的、悲伤的、平淡的、离奇的、活的,死的)都可以作为诗歌的题材,唯一宗旨是“一切为呈现诗意服务”。诗意是什么呢?

每个人也有自己不同的看法,我认为诗意首先是令诗人心有所动,心跳的同时,诗人从中找到了某种独属于他/她的有价值的发现。诗人刘天雨是一名警察,出警对他来说是常事,可这一次,他和他的同事从冰冻的河里抬出一个老太太,整个捞尸的过程对他来说极其难忘,在寒冷中进行着漫长得似无尽头的艰辛工作,好在结果是令诗人安慰的。

一种肃杀之气贯穿本首诗始终,色调由冷冷的灰转为彻底的黑暗,冰雪覆盖了整个村庄,为什么没有一点儿生气?原来是发生了命案。为了打捞这具尸体,为了查清案件的来龙去脉,刑事勘查人员凿冰,从白天到黑夜。那位发现尸体,并燃起篝火的村民也等不下去了,故事在往更迷茫更冰冷处下坠。好在困境下的诗人急中生智——这种场面/你一辈子/能遇到几次,智慧的语言都是大实话。

没过多久,老太太的尸体被抬了出来,此处顺便解开谜团,这位老太太是一位失踪人员。诗歌在“抬出来”后就完成了,像一颗气球吹到非常鼓胀时快速地扎紧气球口。 这首诗中,诗人运用环境描写来映照人物心理特征,以简洁而耐心的语言疏通了事理,呈现了诗意,把一次刑事勘查经历以生活化的方式展示出来。在冰冻的河中捞出尸体不论对亡者、亡者家人,还是对自己的工作,都是一次很好的交代,也成就了一首看得见心跳的、有着坚硬质感的佳作。 



《数羊》

诗/西毒何殇

死刑犯临刑时

有权选择背景音乐

这是他们

唯一没有被剥夺的权利

但大多数犯人

都放弃了

这仅剩的权利

默认播放第一首

《别看我只是一只羊》

“羊儿的聪明难以想象

天再高心情一样奔放

就算有狼群把我追捕

也当作游戏一场……”

在儿歌欢快的旋律里

他们默默地数着羊

等待死去

直到死去

 
点评:

被誉为“黑色幽默”派理论家的尼克伯克曾举了一个例子,通俗地解释黑色幽默的定义和性质:某个被判绞刑的人,在临上绞架前,指着绞刑架询问刽子手:“你肯定这玩意儿结实吗?”我从这首诗里读出了类似的气息,可这首诗并不是诗人在玩弄文字幽默,诗中所描写的是真实发生的事。相反,诗人运用零度写作方式:即在写作中将个人的想法无限逼退,将澎湃的情感降至冰点。

为什么诗人要以看似机械的陈述来完成本诗呢?我想,因为事实本身具备了足够强大的诗意,诗人本着对客观事实的尊重,最大程度地保证了作品的独立性。一首独立的作品,它的每个部分,都由精准到毫厘的语言构成,这些看似静止的字词在读者的细细品味之下,纷纷运动起来,这便是本诗思想性的延伸,它具备了多向度解读的可能。诗人西毒何殇将反复锤炼的语言和残酷(绝望、幽默)的事实相结合,奉上了一首教科书般的口语诗作。
 
诗人的选材独到,甫一入诗便能把读者牢牢吸引,死刑犯临行前,还剩下其一生中最后一个权利——选择行刑的背景音乐。读到此,不禁打了一个寒颤,为什么我有了角色代入感?而大多数犯人放弃了这项权利,但默认播放的第一首竟然是《别看我只是一只羊》。诗人把四行歌词单独列为诗的一节,加重了全诗“幽默”的属性,舒缓了前面两节诗歌让人喘不过气来绝望感。在语言上,理性的铺陈转为浪漫的歌唱,达到了巧妙的平衡,纵观全诗,四行歌词的出现也是必不可少的,它同时是诗歌内容和诗歌语言的节拍器。歌词引出最后一节,死刑犯在儿歌欢快的旋律里,默默数着羊,等待死去,一种滑稽趣味,混合着浓重的荒诞、绝望,阴暗甚至残忍的色彩。诗歌在这种怪诞的高潮中降下帷幕。
 
这首诗未必等同于黑色幽默,它的黑色幽默成分不是诗人“做”出来的,但诗人却赋予了该诗作如此气质。本诗里没有道德谴责,没有居高临下,没有冷眼旁观,每一个死刑犯一定在自己过去的人生中侵犯或剥夺过他人的权利,他们在此做出了偿还和了结。回看本诗标题《数羊》,我想到:人失眠时会数羊,结果可能是睡着;诗里死刑犯伴着音乐数羊,结果是再也不会醒。

西毒何殇刚出版了一本小说,可点击下方链接购买。




《分头行动》

诗/里所

很久没这样

晚上坐一起喝几杯

但浪漫是危险的

她忽然说
至少有187天
我们没像这样
坐在一起喝几杯
他端起酒一饮而尽
没有说话
她说你不爱我了
也一饮而尽
他再次端起酒杯
还是没有说话
几轮过后
她冲进厨房拿了一把刀
回到他身边说
你要不爱我了咱们就干杯
他端起酒杯的瞬间
一刀落在他胳膊上
啊——
派出所的人进来的时候
他们三岁的儿子
从睡梦中醒了
兴奋地说
警察叔叔
咱们分头行动吧

 
点评:

超现实主义流派理论家布列东认为,超现实主义就是要“化解向来存在于梦境与现实之间的冲突,而达到一种绝对的真实,一种超越的真实”。在这首诗里,我读出了超现实的味道。然后我想,诗人里所为什么会写下这首诗呢?可不可以假设正是因为三岁小孩不假思索的话语令诗人迸发出写下本诗的念头?抑或这句话源自诗人的想象,借孩子之口说出?不论哪种情况,它都是一个无比漂亮的收尾,既出人意料,又直指诗歌核心。一句诗意强大的话语,或许就可以成就一首好诗。
 
一男一女坐在一起喝酒,女人说话,男人沉默,男人一饮而尽,女人责怪男人不再爱她,一饮而尽……这是一个无端的场景,没有多余的交代,刻意重复的语言和动作加深了戏剧感。“几轮过后/她冲进厨房拿了一把刀”,冲突陡然上升,而且预想的刹车并没有出现——“他端起酒杯的瞬间/一刀落在他胳膊上/啊——”,怎么就动刀了呢?故事朝着无法收场的方向发展。接着,派出所的人进来了,三岁儿子从睡梦中醒来,他张嘴说出一句让人叫绝的话。让我做一个大胆的猜想,三岁的孩子之所以认得警察,也许是他在生活中接触到关于警察的幼儿读物,也许是他在玩过家家的过程中扮演过或看别人扮演过警察,因此,他没有觉得警察的出现特别意外。小孩子看到了和成人不一样的世界。另外,这个忽然的结尾不禁让人联想,这种童年事件,会如何影响孩子的性格呢?
 
我们不能下定义说这是一首超现实主义诗作,但孩子的话语为这首诗增添了超现实主义色彩。诗人并没交代诗中男女主人公到底为何事起争执,他们的婚恋关系到底怎么样——这大概不是诗人写出本诗的目的,每个家庭或许都有不为人知的B面,无须此处细说。诗人里所有着独属于自己的诗歌语言风格,她把这些家庭争端用戏剧化形式表达出来,魔术般地让读者陷入在她讲述的故事情境里,然后便有了更魔幻的那句“警察叔叔/咱们分头行动吧”。

诗人里所新出版的诗集《星期三的珍珠船》,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搜下。



《证人的秘密》

诗/何袜皮

我们到李村去找一个老人

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证人

村口四个唠嗑的老太说:

“今天轮到他扫街,往村尾开就能看到。”

村尾的大爷说:

“刚还见过他,你们去南边找找。”

南边扫地的阿姨说:

“他负责东头,我负责西头。”

我们在李村转到暮色

始终没有发现他的身影

他好像在玩捉迷藏

在哪儿都出现过

在哪儿都见不到

等我们回到村口

拄拐的老太笑了:

他又躲哪儿偷懒

一次比一次会藏

  
 
点评:

诗歌像一只狐狸,总在不经意中出现。当你设定了一个目标,一路苦寻下去,未必有结果;当你经过一番努力,准备放弃时,说不定有了意外的收获。诗人何袜皮和同事来到一个村庄寻找发现尸体的证人,这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任务,可这个证人偏偏好像在与他们玩捉迷藏,怎么也找不到。本诗在写法上,除了一句富有哲思的“在哪儿都出现过/在哪儿都见不到”,只保留了事情的交代、场景和时间转换以及人物的语言。诗歌呈现出一种近似于荒诞派戏剧的特点。
 
诗一开篇便明确交代了诗人一行的目的,“我们到李村去找一个老人/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证人”,可以看出,为了这一趟行程,我们做足了准备。进村后,我们一路向人打听,先后遇到不同的人——四个唠嗑的老太、村尾的大爷、南边扫地的阿姨、拄拐的老太,他们说着不同的话。事后发现,他们说的话并没有任何区别。行程中,我们似乎没有遇到过困境,每个人都在帮助我们,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现我们遇到的每个人都在推迟我们的进度。疲惫的我们暮色后再次回到村口,实际上有可能我们已经在这个村庄转了很多圈,却没有一次不是两手空空地回到起点。这些村民并不理解我们的到访,也使原本要通过证人来查明的案件真相,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起来。
 
李村,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名字,为故事平添了荒诞性。本诗没有显性的冲突、没有高潮,它的艺术感染力主要来自于诗人自由流淌的语言、忠于实情的描述和闹剧一般的结尾。

丁秋发作品《看见》



《担心》
 
诗/虫子
  
在云南边陲
一个小镇上教书时
有堂课
门口来了两位警察
点名叫个孩子
他起身出门时
悄声跟我说
老师别担心
他们是来找我爸的
我去去就回

 
点评:

口语诗写作强调诗人开启心灵和感官,去抓住那些生活中瞬息间出现的诗意。倘若从一个人的言语和举止中,接收到独特而复杂的信息,并且令你心有所动,如此便可以落笔成诗。
 
诗人虫子用本诗记录下了自己在云南边陲任教时的一个情境,孩子那一声“老师别担心”戳中了诗人的心。这首诗短小精炼,滋味却不可谓不复杂。诗人的课堂忽然被两位警察的到来所打断,警察直接点名叫个孩子,这个孩子对于警察的出现似乎并不感到意外,但他在起身出门时,特意告诉了诗人一句话。在诗中已经得知地点和人物关系的情况下,孩子的话成为了诗歌的核心。孩子知道这是在课堂上,他首先做到了换位思考,瞬间做出决定:“老师别担心”。接着是原因——“他们是来找我爸的”,警察找当爹的有事,但却找到了正在上课的娃的教室里,也许爸爸出了一些状况,但也不排除是为了通过孩子找到他爸来配合办案。最后孩子还安慰诗人“我去去就回”,显示出孩子对这件事的把握,或许夹杂着一丝不想告知内情的心绪,或许就只是一句安慰话——他也不知道需要多久才能回到教室。而云南边陲四个字,不禁又引发了我的诸多猜想。
 
孩子对诗人“悄声”讲出这句话,体现出孩子对诗人的信任,这片信任被诗人一直放在心底。标题《担心》的设置非常巧妙,它摘自孩子的话语里,但实际上释放出的却是诗人的心声。也正因为这份沉甸甸的担心,我们才读到了这一首诗。 




《无名之歌》

诗/瑠歌

 
一九七三年
酒吧角落
弹吉他的吉米不见了
人们说
这样的人
经常不辞而别
没有电话号码
仅留下吉米这个绰号
 
他也不知道
自己的指法从何来
没人记住歌的始作者
它来自棉花地深处
永远走不出的棉花地
木棚搭成的酒吧里
坐在角落弹奏
无名的吉米
 
二十天后
沼地里
发现一辆旧福特
他终于鼓起勇气
干下第一票
伙计们说
开到僻远地方分赃
临下车前
一枪打爆他的后脑勺
这宗案件封印在档案室深处
没人能核实黑人死者的身份


点评:

本诗作者瑠歌,是一位生于1997年的年轻诗人,他毕业于波士顿大学建筑与哲学系。诗人瑠歌将眼光投向了美国的底层——一个富有音乐才华却为了生存被逼上绝路的灵魂。故事主人公是一个到死都没有自己名字的黑人。诗人拥有敏锐的内心和宽广的视野,一股沉痛的悲悯将他的诗句从其内心压迫至笔端,替无名之人生命的无辜凋零发出了自己的呐喊。
 
故事发生在1973年的美国,那一年美国深陷石油危机,二战后最严重的经济危机亦由此开始。诗歌镜头瞄准了大时代背景下的小角落,在酒吧弹奏吉他的吉米不见了,他代表了一类人,你无法通过电话号码联系上他,没什么存在感,连“吉米”这个名字也仅仅是个绰号。故事信息量从诗歌第二节起,开始递增。他弹奏的歌属于他自己,他的指法来源于无休止的血汗压榨和所有关于贫穷的记忆——弹棉花。“木棚搭成的酒吧里/坐在角落弹奏/无名的吉米”,这几句的出现增强了诗歌的韵律感,在内容上,与诗歌第一节相互呼应,使读者的目光落在这个不为人知的个体身上,并与之产生共情。诗歌第三节,刻画了一个残忍的事实,揭晓了吉米失踪的谜团:为了活下去,他不得不放下音乐,铤而走险。在那样一个国家陷入经济危机的年代,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降至最低,他被自己的同伙开枪结束了生命。他死前没有留下一句话,死后也没有名字,只因他是一名备受歧视的黑人。这个世界上,只有极少数人知道他存在过,他们对他也并没有感情,将他视若草芥,很快他将会被世人所彻底遗忘。
 
诗人追求个性化的诗歌创作语言。诗歌整体拥有着自然且独具风味的韵律感,与本诗标题《无名之歌》达到完美契合。
 
诗人将无名的吉米“打捞”起来,就是将千千万万和无名的吉米一样的人打捞起来,这些人不分国籍不分种族,他们不该被历史抹得一干二净。诗人瑠歌拥有一颗自由蓬勃的诗心,他借此诗呼吁每个个体生命应有自身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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