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奇葩:医疗事故因为患者年龄高 负主要责任
这世道生病了只能到他大爷的号称“人民”的医院去看,好比肥肉送到狼嘴里,因为把小病当成大病看,基本上是现在“人民”医院的“天屎”们从患者身上抢钱的法宝,这叫屠夫不愁羊肥,黑心钱对丫来说是多多益善,大家都懂的,很具有普遍意义,但动手术把人治残了,却以患者年龄高要负主要责任,确实奇葩。
民权县80岁老人许从泉于2014年7月3日因不慎磕了一下,到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区分院就诊,X光片显示为粗隆间骨折,该院刘小卫主任和兰武建主任说骨头裂缝了,问题不大,但需要动手术,加钉固定一下就可以了。动手术是丫们的首选,因为价钱当然比糊石膏价码的高得多,钉子值钱,这个时候就无需考虑神马年高了。挣钱急的刘主任,第二天就动员老人上了手术台。家属把手术费一交,刘主任几锤就把穿钉钉了进去,但挣钱急并不一定都顺手,刘主任所钉是穿钉,斜着钉了进去,错了位置,钉头顶着骨盆骨,将股骨颈顶碎,造成许老先生左股骨颈粉碎性骨折,致人终身残废。
中间隐瞒医疗事故的手段和情节无需表述了,缺德者什么缺德事都干的出来。奇葩的是,开封市医学会所做的鉴定,真让人知道什么叫丧尽天良了。开封市医学会全力为院方站台,出具的鉴定结果,违背天理良知,竟然无视手术固定钉将股骨颈顶碎,造成这起致人终身伤残的医疗事故的直接原因,反倒以老人是高龄患者为借口,鉴定医方承担次要责任,老人却要承担这起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并且将这起致人终身残废的医疗事故,鉴定为三级乙等。他大爷的,把人治残,却是患者责任,这也是宇宙真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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